三甲医院评审标准:医疗安全30分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10/11 12:00
()、医疗安全30
项  目
评   审  标  准
分值
评  审  办  法
评  分  细  则
 
责任管理
医院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能切实履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决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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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医院质量管理文件和相关制度以及有关会议记录;抽查2起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事件,看院长在办公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上对事件进行调研、分析、落实责任、今后防范上提出干预措施;
2.看院长是否参与每季度医疗质量评价会,并就医院存在的突出的、重大的、普遍性的质量问题进行干预;
1. 1起医疗事故,院长未干预扣1分;
 
2.在每季度的医疗质量评价会上,院长没有总结指出本季度的突出的、普遍性的质量问题,或不能作出干预措施,发现1次扣0.5分;
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二级管理组织,科室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3
1.查科室工作计划及总结,看科室主任是否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随机抽查内、外科各2个科室、1个医技科室的质控记录本,看是否每月对科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价;
1.发现1个科室工作计划或总结中无质量控制计划或总结各扣1分;
2.发现1个科室1个月无科内医疗质量检查或医疗安全评价活动扣0.5分;
 
持续改进
以核心制度为重点,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所发生的医疗缺陷和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并加强重点部门、关健环节和岗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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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资料和质控部门检查记录,看是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医院每季度是否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检查;
2.查相关资料,看是否对所发生的医疗缺陷和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1.缺方案扣4分,未按方案组织实施扣2分;
 
2.1起未分析、无改进措施各扣1分;
安全教育
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每年组织全院性医疗服务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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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培训记录、讲义以及其他印证材料,看是否开展安全教育;
2.抽查临床6人、医技2人、职能后勤部门2人了解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内容的状况,看培训率和培训效果;
1.培训次数少于2次扣1分;
 
2.抽查的10人中有2人以上未培训扣1分;
 
防范处理
建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建立并实行医疗过失(含事故和差错)报告制度;制定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已定性的医疗事故,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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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资料,看是否建立防范预案和过失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2.查医院会议记录、医学会或法院处理文件以及财务账簿,看对已定性的医疗事故是否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1.缺预案、制度各扣1分;1例未报扣0.5分;
2.一起事故的责任人未得到处理扣2分;
责任保险
实行科学管理,多种渠道、多种手段规避医疗风险,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
2
查保险合同,看医院机构与保险机构是否签订了责任保险合同;
未与保险机构签定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扣2分;
安全评价
积极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评审期内未发生规定等级医疗事故和规定数额的医疗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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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看省、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及医务科登记和财务账,看有否负有不同责任的医疗事故发生;
2.看医疗纠纷产生的补(赔)偿金额,并依据附件2评价扣分;
1.发现有事故但未予报告扣8分;
2.经鉴定的事故及查帐发现的补(赔)偿款按附件2扣分,[补(赔)偿款不包括经鉴定医疗事故的补(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