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主任职责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10/11 12:00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管理药剂科的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药学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负责制定药学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制定药品经费预算和采购计划,报上级主管审核。审批后负责组织落实。
3.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药学部门的各类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4.组织和指导药学部门所属各部门的工作,经常检查和督促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
5.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督促和检查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及重点效期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6.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积极组织建立临床药师制,并组织、指导和协调临床药师的工作。
7.经常深入临床,参加危重和特殊病人的查房和病历讨论,参与临床用药的讨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8.组织领导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业务考核和开展科研工作;抓好人才培养和药师毕业后的继续教育。
9.协助医疗机构负责人做好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对药学部门全体人员的考核、奖惩、调动和职务晋升等工作;检查监督本部门的经济管理工作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