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病案书写 提高病历质量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10/18 12:00
    为贯彻卫生部《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安全,我院对病案管理体系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组织的职责,将病历书写监控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项基本任务,常抓不懈。

  医务科、医患办一同修订并完善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在已有的医院质量管理三级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病案管理体系,并设立了所级病案管理委员会。病案质量控制小组和病区病历质量监控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运行病历和终末病历进行抽查,由病案质控小组成员每月检查各病区运行病历10份,每季度抽查全院终末病历100份。2009年上半年度共抽查运行病历420份,终末病历200份。对优秀病历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病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在医生工作站启用,实施机打病历的情况下,已经与实际工作产生较大的差距,经过查找有关文件,结合院内案例经验,对书写规范和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修订,从书写基本要求、书写内容和病历各部分书写规范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修订运行病历和终末病历检查评分表,对检查内容详细分类,便于检查人员评价病历质量。

  2009年8月,卫生部开展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届时,将由北京市病历质量专家评比组对医院终末病历和运行病历进行检查,内容涉及运行病历,出院病历和死亡病例,检查结果会在全市三级医院之间横评,这也是对我院病历书写质量的一次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