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四医院:岗位职责、岗位纪律、行为准则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10/18 12:00
一、职代会职责
1、围绕职代会的中心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2、参与提交职代会审议的重要方案的讨论制订;
3、提出有关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4、根据各自的职责,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
5、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等,
6、根据群众和代表的意见,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7、在召开职代会时,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8、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要根据职责范围制定具体工作职责。
二、党委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
2、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维护领导班子团结。
3、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建设。
4、决策医院的发展。讨论和审定医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总结,财政预、决算,经费支出和行政管理及业务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活动,以及其他需慎重决策的问题。
5、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支持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推进医院民主管理。
6、做好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教育,搞好协调,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院办公会职责
1、院办公会是行政集体领导和行政业务指挥的主要形式。
2、负责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的贯彻执行和协调、检查等问题。
3、负责讨论、修改各项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
4、定期分析医疗指标,财经情况和医德医风等,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5、负责讨论研究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季度全面工作计划和重大专题计划的制定及其相应的工作总地的审定。
6、经常听取职能科室及科主任的工作汇报,帮助和指导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四、党委书记职责
1、在市委领导下,监督、保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决议在我院贯彻落实的情况。
2、领导医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制订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发挥对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
5、充分发挥党委其它成员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6、协助行政负责人抓好业务建设。
四、院长职责、纪律、准则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定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领导、检查临床教学、医疗科研、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各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6、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7、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8、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9、因事出外或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五、业务副院长职责、纪律、准则
1、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医疗护理情况,必要时记者理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6、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7、组织检查医院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和卫生宣传工作。
六、行政副院长职责、纪律、准则
1、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工作。
七、纪委书记职责
1、在上级纪检部门及院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医院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2、检查本单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执行和落实情况,受理控告、检举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3、对医院重大决策、各类招投(议)标项目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
5、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6、完成上级纪检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八、工会主席职责
1、依照工会章程,在院工会和院党委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组织职工参加单位民主管理。
4、及时制度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办事,做职工之友。
6、定期召开工会委员及工会小组长会议,布置、研究、讨论本会工作。
九、办公室主任职责、纪律、准则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文秘、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并负责督促贯彻执行。草拟有关文件。
3、负责组织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送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签、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处理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科科长职责、纪律、准则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行政后勤工作,教育本科人员树立后勤为医疗、保健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负责组织物资供应,设备(水、电)维修,职工食堂、病员膳食、基建房屋维修,院容整顿、交通、爱卫、环保、绿化、废品回收和生活福利等工作,保证医疗、保健工作的顺利进行。
3、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俱、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
4、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清购、领用、保管、报废手续等制度,登记科室管理台帐,定期清查仓库,防止特资积压浪费和不良现象发生。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订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6、完成领导临时交待的工作任务。
十一、财务科科长职责、纪律、准则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组织全科人员学习政治、学习财务业务,教育本科人员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
2、贯彻有关财务会计的法规、制度和指示,遵守国家财政纪律。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地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行政开支,监督预算资金的正确使用。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输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扫送会计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5、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
6、参与基建、大型维修、医疗设备、药品采购等合同讨论,并发表意见,加强对有关项目、预决算、付款形式的监督和资金组织。
7、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工作及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十二、政工科长职责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工资政策,在上级人事(政工)部门和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如下工作:
1、负责干部、工人的调配和工资调整工作。
2、负责干部、工人培训、考核、职称晋升工作。
3、负责军队复员、转业、退伍干部安置工作和待业青年的就业工作。
4、根据国家计划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和干部录用工作。
5、负责承办行政业务干部任免和奖惩工作。
6、负责承办职工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的手续和困难补助工作。
7、抓好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工作。
8、负责各类人员工龄认定工作,职工的工资基金、单位编制核定和年、季、月报工作及干部统计工作。
9、负责平时有关人事、劳动工资中心工作。
10、负责与有关职能科室协商做好临时工作的管理,同时接受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