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医院经济核算分配方法
提供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10/20 12:00
随着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积极构建“质量、安全、服务、满意”的和谐医患关系,努力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根据医院“管理年”的要求,我院将过去的核算办法,调整为按八大块指标体系进行核算的综合性分配机制,制定目标管理的各项标准,进行定期考核,严禁将收入与劳务费挂钩,通过深化医院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做到既要合理提高医护人员的收入水平,又要有所制约。具体如下:
1各项考核指标
1.1医疗质量考核指标由医务处制订的各项考核指标,包括医疗质量考核分、行政后勤科室考核分等(行政后勤科室单独赋分)。每季度由医务处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检查赋分后,汇总报送到核算办。
1.2成本考核指标主要由平均每床日成本构成,即平均每床日成本=总支出/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总支出包括:人员工资、补助工资、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固定资产折旧、社保费用、公务费、业务费用等。由信息中心提供数据,核算办计算完成。
1.3工作量指标主要由门诊人次、出院已结账人次、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指标组成,由信息中心按季度统计提供。
1.4护理质量考核分依据护理部制订的临床科室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每季度进行检查赋分后报送核算办。
1.5感染质量考核分依据感染管理科制订的临床医技科室感染质量考核标准,每季度进行检查赋分后报送核算办。
1.6医保考核指标由医保科根据社保局的有关规定,制订出相关的考核指标,包括人均住院费用、药费占总费用比率、人均住院天数、自费费用比例等多项指标,每季度检查赋分后报送到核算办。
1.7风险系数由医院根据各专业科室的具体性质,制订出各科室的风险系数,一经确定将不再随意变动。
1.8精神文明考核分由纪检委、党办、宣传科制订出全院各科室精神文明考核检查标准,每季度进行检查赋分后报送核算办,按照实际得分扣罚劳务费。
2具体分配方法
2.1基本原则各科室以上年季度平均劳务费为基数,根据综合考核指标、医保考核指标、成本考核指标、工作量考核指标、风险系数、护理质量考核分、感染质量考核分、精神文明考核分等八大块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2.2临床科室
2.2.1各临床科室以上一年的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为基数,算出每季度增加或减少率,并根据增加或减少的每个百分点A元的标准累加或递减。
2.2.2以医院制订的人均住院费用限额、药品占总费用的比例、人均住院天数等医保考核指标为标准,按照每季度医保科提供的各临床科室完成情况,计算出增加或减少率,并根据增加或减少的每个百分点B元的标准累加或递减。
2.2.3各临床科室以上一年的平均床日成本为基数,计算出每季度增加或减少率,并根据增加或减少的每个百分点C元的标准累加或递减。
2.2.4各临床科室以上一年的门诊人次、出院已结账人次为基数,计算出每季度增加或减少率,并根据增加或减少的每个百分点D元的标准累加或递减。
2.2.5以医院制订的各临床科室的风险系数为标准,结合劳务费基数向上浮动。
2.2.6按照科室实际得分(护理质量考核分、感染质量考核分、精神文明考核分)扣罚劳务费。
2.3医技科室
2.3.1以上一年每季度平均检查人次为基数。
2.3.2检查人次超出基数时,按照每超出一个百分点E元的标准向上累加,检查人次低于基数时,按照每低于一个百分点E元的标准向下递减。
2.3.3综合指标考核分按照实际得分进行调整。
2.3.4以上A、B、C、D、E标准均为暂定数,可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及各项指标完成程度进行调整。
2.4行政后勤
行政后勤科室按全院平均劳务费的60%发放。
3存在问题
3.1成本核算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科室的领导只知道为临床服务,满足临床第一线的需要,而忽视了收回成本这一关键问题,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3.2由于我院信息网络化建设滞后,大多数使用手工汇总,既增加了工作量,也使很多数据无法采集。
4结果
新劳务费分配办法中坚决取消开单提成,要求医务人员对患者因病施治、因病检查,医务人员劳务费按工作量、服务质量、岗位风险等指标进行分配,既满足了医院管理年的要求也提高了医院的医护质量。今后,根据我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我们将增加更多的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劳务费分配办法,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及按劳取酬、按岗取酬的分配原则。以充分体现“一切为群众和病人着想,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