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举措频出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19 12:00

2010年2月,卫生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在16个城市推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公立医院是我国医院的主体,目前我国医院总数为19822家,其中公立医院为14086家。

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主要集中在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改革将着力于取消药品加成、提升服务质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等。

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个至2个城市或城区,以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重点围绕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

国家已经确定了上海等16个城市为国家联系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制定和完善方案,做好试点的筹备和实施工作。如江苏镇江市成立了江苏康复、江滨两大医疗集团,采用集团化加股份制的形式,为公立医院确定了“三提高一降低”的改革目标,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社会满意度,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费用,确保在公益性上有所突破。青海省西宁市被列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后,起草了《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着手修订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全面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目标。此前,预约诊疗服务已于2009年11月在三级公立医院启动,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也已在14个省区市的73家医院开展试点。一些地方结合实际,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山东省潍坊市对7家市属公立医院实施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权力归队,归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通过改革,公立医院所有权明确了,经营权完善了,监督权强化了。与此同时,市属7所公立医院、3所中等卫生学校和1处中心血站全部被取消行政级别,由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归口管理。潍坊市还规定,医院业务收支结余的50%至60%可作为职工劳动所得,剩下的资金必须用于医院发展,以遏制医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保障可持续发展。

辽宁省鞍山市要求所有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加大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保证达到80%以上,严格控制非目录药品使用。针对医院收入的差额部分,鞍山建立了补偿机制。其中,政府对市属政策倾斜的完全公益性公立医院实行全额补贴,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补贴范围包括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管理经费。政府对市属其他公立医院实行专项补贴,补贴范围包括医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医疗设备购置等方面的定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