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改新政威力初现 药价平均降幅达三成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19 12:00

青岛新闻网5月25日讯 自3月15日启动以来,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已两月有余。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医改办获悉,新制度实施后,七区三市(即墨、胶州、胶南)的121个基层卫生服务机构,523类规定药物的价格平均下降30%。药价下降,直接拉动了门诊量。两个月时间里,121家机构的接诊人数激增20%。可以说,我市医改新政的威力已初步显现出来。

药品价格平均下降30%

据市卫生局副局长魏仁敏通报,从3月15日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到5月15日,全市实施新政的12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达5826.54万元,其中药品销售金额3449.62万元,基本药物销售2000.28万元,基本药物销售所占药品销售总额的比例为58.06%。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30%。

而在新政实施之前,一些基层医疗机构要靠“以药养医”,售药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为了取得更高利润,一些机构对药品加价出售,平均加价幅度超过50%。而这一块费用,都转嫁到了患者身上。这也是导致基层“看病贵”的根源。

魏仁敏认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指定的“基本药物”,并按照进价零差率出售。此举,将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降低市民看病成本。

新政明年覆盖七区五市

目前,全市七区和即墨、胶州、胶南范围内的121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道)卫生院,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区市实施率达到了83%,全市人口覆盖率达到了72.3%。

市医改办主任于承玲透露,2011年,基本药物制度将推广到莱西市和平度市,并在两年内实现覆盖率10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