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卫生局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成本核算;
2、以科室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绩效挂钩;
4、保基奖绩,人事部门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5、工资划分为三部分:
1) 基本工资----即完成当月考勤考核,每月按时发放档案工资的60%。
2) 绩效工资----即完成当月的工作量化考核指标,每月按时发放档案工资的30%。由科室自行制定分配方案,上报院长同意后,进行2次分配。
2 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
2 科室效益绩效: 以科室为核算单位,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的部分,即奖金。
3)贡献补贴工资----即较好的完成当月考勤考核、工作量化考核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对医院发展有特别贡献、上级及本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完成出色。每月发放档案工资的10%及以上部分。
三、科室绩效分配原则
1、科室应按照各自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参考个人工作量、创造的效益因素,本着向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进行奖金的二次分配。
2、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范围:每人工资的30%作为奖金,由科主任、护士长制定二次分配方案,进行二次分配,不得进行平均分配,方案上报院长,同意后方可发放。
3、科室主任、护士长每月补助30元主任津贴,由医院支付。
四、医院核算单位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心电、药剂科、护理部、公共卫生科、院办、后勤等科室。
第二章、个人技术绩效核算办法
一、门诊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1、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诊疗人数(以挂号票为准)每人次提0.5元计算到医生个人。
2、门诊医生介绍一例住院病人,奖励10元。
3、本院职工、乡村医生介绍一例外乡镇病人内科病人每例奖励30元,外科手术病人每例奖励50元。
4、完成工作量*有关控制考核指标系数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管理综合考核指标
二、住院部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1、按照首诊医师原则,每接收一例住院病人、按规定完成合格病历,按15元/例计算到收治医生个人,(不包含观察病人),由医院支出。不合格病例每例扣罚15元。
2、按科室每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化指标考核结果核算。
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
科室效益绩效=完成的工作量*有关控制指标系数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管理综合考核指标
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按照人员承担的风险不同,绩效工资实行科室二次分配;每月将二次分配方案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发放。
3、护理部按统计当日工作量,每完成一例病人治疗,奖励1元。具体分配方案护理部自行制定,上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发放。
三、医技科室核算办法
工作量:每月全部实现的工作量。
1、药剂科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计算办法:
绩效工资=完成的工作量*有关控制考核指标系数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管理综合考核指标
2、收费处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收费处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计算到人。
计算办法为:
绩效工资=完成的工作量*有关考核指标系数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管理综合考核指标
3、检验科、放射科、B超、心电科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计算办法为:
绩效工资=完成的工作量*有关考核指标系数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管理综合考核指标
四、行政后勤及其他科室绩效奖金核算办法
医院平均奖=临床、医技、药剂科绩效工资总数/临床、医技剂科人数
院长奖金=院平均奖*1.2
行政后勤科室及其他科室=院平均奖*1.0
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医保、合疗科、财务科(不含收款处、挂号室)。
绩效工资=医院平均奖金*综合考核指标系数
五、公共卫生科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计算办法为:
绩效工资分为3个档次:
1、综合考核不合格,发放30%工资。
2、综合考核合格,发放40%工资。
3、综合考核优秀,发放40%工资+单项考核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前2名奖励100元
综合考核:包括质量考核指标、行政管理综合考核指标
第三章 临床医技科室质量考核体系
2 医疗质量
2 护理质量
2 门诊工作
2 医院感染
2 医德医风
2 临时性工作
四 第四章 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体系
2 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对行政后勤科室测评得分。
2 院级领导对行政后勤科室测评得分;
2 各行政后勤科室量化指标测评得分;
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将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计算最终绩效工资。
第五章 扣发、停发绩效工资的规定
一、遇有重大事件(如: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新开展的手术及治疗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等)不及时逐级向科室、有关管理科室、分管院长直到院长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对直接责任科室扣罚一个月绩效工资,对责任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二、医院实行院长带班领导下的总值班负责制,凡总值班人员无故空岗、缺岗者,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工资。
三、凡经举报查实,科室、个人出现向外私自转诊病人、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借给其它医院仪器设备手术器械,或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者,对责任人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视情节也可给予下岗待业的处理。
四、医院除财务科及所属收款处收取现金外,其他科室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收取现金。违者,经举报查实后,给当事人按收取现金数额的10倍罚款。
五、以医谋私或以各种借口私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如: X光诊断、化验、B超、心电、其他检查费等)经举报查实后,扣责任人一个月绩效工资。
六、对破坏医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扣罚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工资。
七、科室或个人责任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医疗器械丢失或被窃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器械损坏,由所在科室或责任人按价值的2倍赔偿。
八、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除没收违章电器外,扣一个月绩效工资。
第六章 附则
一、根据以上核算和分配方法,计算出各科室、医生个人绩效应发数,再根据质量考核成绩确定实发数,每月兑现一次。对突出贡献者再行奖励(具体办法根据实绩院委会另行制定)。
二、凡是因材料、器材等非固定成本请领过多造成收不抵支时,成本经申请批准后可以延续到以后分期扣除。
三、科室材料等支出必须与收入相互配比,不得人为多领或少领材料,造成结余过高或过低;如果出现人为因素而造成不配比的,医院将根据成本率计算当月成本,并对科室或责任人作出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科室如果收入季节性较强或月收入变动较大者,可以进行季度通算调整。
五、进修人员工资由医院承担;
六、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绩效奖金。
七、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如:所有科室必须于每月22日前将分类统计数据上报财务科。
八、每月22日前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必须把所有收支票据上交财务科。逾期票据、无标明日期票据不计入科室收入。
九、经院委会研究批准在本院工作的临时工,其绩效奖金由科室发放。
十、非本人正常工作日加班每人记加班一次;不另计绩效工资。
十一、本方案经院委会研究,提交职代会表决通过,自2008年12月15日执行;凡与本方案有抵触的均以本方案为准。
十二、本方案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委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