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20 12:00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卫生局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成本核算;

2、以科室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绩效挂钩;

4、保基奖绩,人事部门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5、工资划分为三部分:

1)         基本工资----即完成当月考勤考核,每月按时发放档案工资的60%。

2)         绩效工资----即完成当月的工作量化考核指标,每月按时发放档案工资的30%。由科室自行制定分配方案,上报院长同意后,进行2次分配。

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

科室效益绩效: 以科室为核算单位,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的部分,即奖金。

3)贡献补贴工资----即较好的完成当月考勤考核、工作量化考核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对医院发展有特别贡献、上级及本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完成出色。每月发放档案工资的10%及以上部分。

 

三、科室绩效分配原则

1、科室应按照各自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参考个人工作量、创造的效益因素,本着向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进行奖金的二次分配。

2、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范围:每人工资的30%作为奖金,由科主任、护士长制定二次分配方案,进行二次分配,不得进行平均分配,方案上报院长,同意后方可发放。

3、科室主任、护士长每月补助30元主任津贴,由医院支付。

 

四、医院核算单位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心电、药剂科、护理部、公共卫生科、院办、后勤等科室。

 

第二章、个人技术绩效核算办法

 

一、门诊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1、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诊疗人数(以挂号票为准)每人次提0.5元计算到医生个人。

2、门诊医生介绍一例住院病人,奖励10元。

3、本院职工、乡村医生介绍一例外乡镇病人内科病人每例奖励30元,外科手术病人每例奖励50元。

4、完成工作量*有关控制考核指标系数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管理综合考核指标

 

二、住院部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1、按照首诊医师原则,每接收一例住院病人、按规定完成合格病历,按15元/例计算到收治医生个人,(不包含观察病人),由医院支出。不合格病例每例扣罚15元。

2、按科室每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化指标考核结果核算。

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

科室效益绩效=完成的工作量*有关控制指标系数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管理综合考核指标

 

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按照人员承担的风险不同,绩效工资实行科室二次分配;每月将二次分配方案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发放。

    3、护理部按统计当日工作量,每完成一例病人治疗,奖励1元。具体分配方案护理部自行制定,上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发放。

三、医技科室核算办法

工作量:每月全部实现的工作量。

1、药剂科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计算办法:

绩效工资=完成的工作量*有关控制考核指标系数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管理综合考核指标

 

2、收费处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收费处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计算到人。

计算办法为:

绩效工资=完成的工作量*有关考核指标系数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管理综合考核指标

 

3、检验科、放射科、B超、心电科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计算办法为:

绩效工资=完成的工作量*有关考核指标系数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管理综合考核指标

 

四、行政后勤及其他科室绩效奖金核算办法

医院平均奖=临床、医技、药剂科绩效工资总数/临床、医技剂科人数

院长奖金=院平均奖*1.2

行政后勤科室及其他科室=院平均奖*1.0

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医保、合疗科、财务科(不含收款处、挂号室)。

绩效工资=医院平均奖金*综合考核指标系数

 

五、公共卫生科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计算办法为:

绩效工资分为3个档次:

1、综合考核不合格,发放30%工资。

2、综合考核合格,发放40%工资。

3、综合考核优秀,发放40%工资+单项考核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前2名奖励100元

综合考核:包括质量考核指标、行政管理综合考核指标

 

第三章 临床医技科室质量考核体系

2  医疗质量

2  护理质量

2  门诊工作

2  医院感染

2  医德医风

2  临时性工作

 

四     第四章 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体系

2  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对行政后勤科室测评得分。

2  院级领导对行政后勤科室测评得分;

2  各行政后勤科室量化指标测评得分;

 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将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计算最终绩效工资。

 

第五章 扣发、停发绩效工资的规定

  一、遇有重大事件(如: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新开展的手术及治疗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等)不及时逐级向科室、有关管理科室、分管院长直到院长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对直接责任科室扣罚一个月绩效工资,对责任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二、医院实行院长带班领导下的总值班负责制,凡总值班人员无故空岗、缺岗者,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工资。

三、凡经举报查实,科室、个人出现向外私自转诊病人、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借给其它医院仪器设备手术器械,或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者,对责任人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视情节也可给予下岗待业的处理。

四、医院除财务科及所属收款处收取现金外,其他科室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收取现金。违者,经举报查实后,给当事人按收取现金数额的10倍罚款。

  五、以医谋私或以各种借口私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如: X光诊断、化验、B超、心电、其他检查费等)经举报查实后,扣责任人一个月绩效工资。

  六、对破坏医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扣罚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工资。

  七、科室或个人责任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医疗器械丢失或被窃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器械损坏,由所在科室或责任人按价值的2倍赔偿。

  八、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除没收违章电器外,扣一个月绩效工资。

 

第六章 附则

    一、根据以上核算和分配方法,计算出各科室、医生个人绩效应发数,再根据质量考核成绩确定实发数,每月兑现一次。对突出贡献者再行奖励(具体办法根据实绩院委会另行制定)。

二、凡是因材料、器材等非固定成本请领过多造成收不抵支时,成本经申请批准后可以延续到以后分期扣除。

三、科室材料等支出必须与收入相互配比,不得人为多领或少领材料,造成结余过高或过低;如果出现人为因素而造成不配比的,医院将根据成本率计算当月成本,并对科室或责任人作出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科室如果收入季节性较强或月收入变动较大者,可以进行季度通算调整。

五、进修人员工资由医院承担;

六、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绩效奖金。

七、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如:所有科室必须于每月22日前将分类统计数据上报财务科。

八、每月22日前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必须把所有收支票据上交财务科。逾期票据、无标明日期票据不计入科室收入。

九、经院委会研究批准在本院工作的临时工,其绩效奖金由科室发放。

十、非本人正常工作日加班每人记加班一次;不另计绩效工资。

十一、本方案经院委会研究,提交职代会表决通过,自2008年12月15日执行;凡与本方案有抵触的均以本方案为准。

十二、本方案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委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