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第一医院护理管理制度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20 12:00
一、分级护理制度
1、特别护理要求
(1)专人护理或转入ICU。
(2)根据病情监测生命体征、出入量。
(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人的重要生理、心理反应。
(4)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5)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
2、一级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医嘱和病情监测记录生命体征、出入量。
(2)观察病人的生理、心理反应,了解心理需求,做好身心整体护理。
(3)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4)做好与疾病有关的专科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
(5)做好健康教育,协助或指导功能锻炼。
3、二级护理要求
(1)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生理、心理反应,做好身心护理。
(2)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3)做好健康教育,协助或指导功能锻炼,防止护理并发症。
4、三级护理要求
(1)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2)了解病人病情,做好健康教育。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要求
(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按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做好护理记录。
(2)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常规使用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
(3)交接班必须按时。接班者提前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重点病人(如危重、手术、新病人)的病情记录。
(4)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询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接双方共同巡视病房,注意查看病人的病情是否与交班相符,重病人的基础护理、专科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病室是否达到管理要求等。
(6)对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的病人,应及时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除向接班护士口头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
2、交班方式
(1)书面交班。
(2)口头交班。
(3)床边交班。
3、交班内容
(1)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等人数,重危病人、抢救病人、一级护理病人、大手术前后或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2)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的内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3)物品:包括常备毒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状态。
 
二、   饮食管理制度
 
1、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开出医嘱或更改医嘱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营养室,并在床头卡上做好饮食标记,同时告知病人有关事项。
2、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给予协助。
3、应有专门的配餐员,配餐员严格按医嘱发送饮食。
4、了解病人的饮食习惯,观察病人的进食量、食欲、饮食是否符合治疗要求等情况,对有特殊需要者,在不违反治疗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及时与营养室取得联系。
5、护士应向病人说明治疗及检查饮食的目的,保证饮食的落实,对禁食或限制的食品给予解释。
 
三、   抢救工作制度
 
1、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重危病人进行抢救护理。参加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如遇重大抢救,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接受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3、当抢救病人的医生尚未到达时,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病情,积极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5、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各护理单元应备有抢救车,抢救车内物品、器械、药品应按医院统一规定放置,标记清楚。定位、定量放置,定人保管。检查无误后可用封条(或一次性锁)封存并签名,以保证应急使用。启用后必须及时补充、清点、检查、封存。每月至少清查一次。
7、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四、   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1、一般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及报损等管理工作。建立帐目,定人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贵重、抢救物品指定专人管理。贵重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清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3)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管理人员应掌握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要求,注意保养,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由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2、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房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定期清点。
(2)病人出入院时,护士负责交、收被服,当面点清。
(3)脏被服放于指定地点,由洗衣房收洗。
3、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督促和协助设备科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操作程序卡。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毕妥善消毒、保管。
(3)精密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用毕由保管者检查后签字。
4、药品保管制度
(1)各护理单元药品必须经医院药房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应根据病种和需要保持一定数量。
(2)药品根据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类定位放置,并应保证标志明显,每日检查,由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应及时清理,不得再使用。相同颜色的同类口服药和不同剂量的同类针剂药品不得混放。
(3)根据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4)病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加锁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5)麻醉药品应设固定专柜,定量加锁存放,专人保管;每班应清点签名,用后经两人核对并保留空安瓿,由医生开专用处方后凭空安瓿向药房领回,并作登记。麻醉药品注射后之残余量,须监督销毁,并有记录。
 
五、   各项检查及标本送检制度
 
1、护士根据医嘱及检查单,通知病人及告知注意事项,重病人及行动不便者检查时应有人陪送,以确保病人安全。
2、护士应将标签贴于标本容器上,根据化验单上的化验项目正确留取各种标本。急需检验者,应及时采集和送检标本。
3、各项检查及化验均应有送检登记,特殊检查有送、收登记。
 
六、   护理查房制度
 
1、行政查房
内容:(1)查护理质量,尤其是重危病人的护理质量。
(2)查服务态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4)查护理记录。
(5)查护理操作。
(6)查病房管理。
(7)查护理安全隐患。
要求:(1)护理部查房:由护理部主持,科护士长(或护士长)参加,每月一次以上,有重点检查内容。
(2)科护士长查房:由科护士长主持,各病区护士长参加,每月一次,有重点地检查本科各护理单元的工作。
(3)病区护士长查房:有计划地安排检查内容,每周一次。
(4)做好查房记录。
2、业务查房
内容:(1)分析讨论重危病人、典型、疑难、死亡病例的护理。
(2)查基础护理、专科护理落实情况。
(3)结合病例学习国内外护理新动态、新业务、新技术。
要求:(1)护理部组织每季全院业务查房一次。
(2)科护士长或病区护士长组织业务查房,一年10次。
(3)科、病区护士长参加医生查房每月1-2次。
(4)查房前预先告知有关人员查房的内容、目的,做好查房记录,保存资料。
3、教学查房
内容:(1)分析典型病例,指导护生运用护理程序。
(2)检查教学计划、教学目标落实情况。
(3)指导或示范护理技术操作。
要求:(1)负责教学的护理部主任应参与护理教学查房。
(2)带教老师应负责组织教学查房,每一轮学生至少一次。
(3)护士长安排护生每月参加护理查房一次。
4、夜查房
内容:(1)掌握全院重危、抢救病人的概况,帮助解决夜间护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2)认真检查各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各科室的护理工作。
要求:(1)由全院护士长轮流参加夜间值班,500张床位以上每天查,500张床位以下一周查两次,200张床位以下一周查一次。
(2)帮助解决疑难问题,遇到特殊情况作出应急处理。
(3)查房中发现问题逐条记录,次日查房者向护理部主任口头汇报并提交值班记录。
 
八、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医嘱应班班查对。输入电脑或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
(3)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4)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阴性者方可使用。
(5)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
3、输血查对制度
(1)查对血型检验报告单上的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
(2)查对供血者与受血者的交叉配血结果。
(3)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
(4)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5)输血前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并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
(6)输血时,与病人核对姓名、床号、血型。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
4、饮食查对
(1)床头饮食卡与医嘱相符。
(2)病人就餐时,查对床头饮食卡与病人饮食种类是否相符,自备饮食与医嘱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对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护士应查对落实。
 
九、消毒隔离制度
 
1、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灭菌、隔离、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等制度,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内感染有关知识的培训。
2、各护理单元设立医院内感染监控护士,检查督促本部门消毒隔离工作。
3、护理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不戴戒指,不着工作服进食堂、幼儿园或离院外出。
4、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5、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
6、护理人员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先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7、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定期消毒和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瓶内的湿化液为灭菌水。
8、以下情况必须洗手: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后;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等。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应戴手套,并洗手。
9、病房及各诊疗科室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洗手用的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有条件的医院应用液体皂。可选用纸巾、风干机、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一次一用。不便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10、无菌容器及敷料钳每周灭菌1-2次;体温计用后要用高效消毒剂二步法消毒(最好一次一用或专人专用);盛碘酒、酒精等消毒液的容器应保持密闭,定期灭菌;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垫。
11、门诊、病房各室应定期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床头桌每日湿擦,保持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以有效消毒剂擦净。抹布、拖把应分区专用,用后消毒、洗净、晾干。
12、病人出院后,病室及室内物品必须做好终末消毒。传染病病人按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其护理常规执行,特殊感染病人除严格隔离外,其用外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等物品应烧毁。
13、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更换,并及时记录在床头卡反面。脏被服不能在病室及走廊清点。
1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
15、各具体部门、重点科室的消毒隔离管理参照卫生部《医院感染规范》及本规范有关科室管理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