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室工作制度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20 12:00
1、做检查的病员,由医师用蓝黑水填写申请单,送超声诊断科登记预约,检查前应通知有关科室和伤病员作好准备。
2、危重伤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陪同或到床前检查,根据申请单提示的临床要求,进行重点的检查,病变图像应予拍照记录,阳性所见要反复核准,疑难报告由医师或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会诊。
3、超声诊断报告由医师填写并签署,必要时须经上级医师签署,进修、实习医师书写的诊断报告,必须经上级医师或带教老师签署。
4、对住院伤员超声检查的阳性所见或可疑的阳性结果应予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坚持追踪随访,对误诊、错诊的病例应组织全科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诊断质量。
5、对各种仪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遵守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检修及调试,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注意用电安全。
6、检查完仪器保持整洁,定期清扫,每天下班前10分钟清扫,每周大清扫,定期消毒并进行微生物污染情况检测,防止交叉感染。
7、负责值班的安全和急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