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办法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20 12:00
临床教学是医学教育一个非常特殊、重要的环节,临床教学工作是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培养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学思维方法的重要阶段。为确保临床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我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组织机构
   我院临床教学管理组织机构由医院、业务科室两级组成。在管理上实行分管院长负责制。
   科教处是医院教学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临床、医技科室指定一名人员作为科室的教学组长,协助科主任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二、工作职责
   (一)分管院长职责
   1、对院长负责,领导和主持全院教学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完成临床教学任务。
   2、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制订医院教学计划,督促、落实任务,定期检查考核,做好总结评比。
   3、主持召开医院教学工作会议。
   4、对教学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二)科教处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各实习院校的教学、实习大纲。
  2、根据各实习院校的教学、实习大纲,组织各专业的教学、实习实施计划,拟订和修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3、指导各科室对教学、实习工作的实施,检查教学、实习计划落实情况,组织监考、阅卷。
  4、组织各科室开展教学质量评比,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建立、健全教学、实习档案。
  6、负责组织对本院带习教师的年度考核,评选优秀带教老师。
  7、负责组织实习生的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医院有关制度的学习,搞好岗前培训。定期检查实习完成情况,了解实习学生的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劳动纪律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事件及时向各实习院校汇报,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考核学生的劳动纪律,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三天以内由医务部批准,三天以上由各实习院校主管部门批准
  9、负责编排学生实习科室轮转表,督促各科室认真带教,保证质量。学生实习结束后,代表医院对学生实习情况作出鉴定意见。
   (三)科室职责
  1、科室是医院教学的基层组织,直接对医院负责,在教学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直接指导下,按照教学实习计划的规定,努力完成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科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3、组织执行教学计划,根据医务部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代教教师。
  4、向科教处反馈教学、实习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5、组织教学、实习评估,负责科室教师的年度考核。
  6、负责考核学生的劳动纪律,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请假,请假批准权限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教学组长职责
  1、 在科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安排本科室的教学、实习工作。
  2、 组织本科室的理论教学及临床小讲课。
  3、 尽量安排各种基本技能操作,加强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4、 组织本科室对学生进行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填写实习生出科成绩。
  5、 负责本科室教学,实习质量控制。
  6、 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教学、实习有关的文件资料。
  7、 处理本科室教学、实习工作的日常事务。
   (五)带习教师职责
  1、 带习教师应严于律已,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教师应服从教学安排,以培养学生为已任,对学生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负责,按教学计划要求,精心传授知识。
  3、对学生的实习情况和纪律进行监督。
  4、对典型病例要理论联系实际进行讲解,认真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5、认真修改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件。
  6、给学生公正评分,鉴定意见要实事求
   三、临床教学管理办法
   (一)教学安排
  1、 带习教师保持相对稳定,不频繁更换。
  2、 科室安排小讲课,每月不少于2次。
  3、 同时按科教处安排,完成全院性实习生大讲课任务。
  4、 在病房实习的学生,原则上每人应分管3-5张病床。
  5、 病房每周必须安排一次教学查房。
  6、 病房实习学生原则上每科书写完整病历至少3份,并交指导教师修改。
   (二)带习方法
  1、学生进入病房实习即由带习教师安排管理病床。在检查病人、实际操作、管理病人、必要的护理病人和医疗文件书写中,均让学生先动手,教师指导、审查、修改,并教会学生观察病情,督促学生完成各种医疗任务,培养严密的工作作风。
  2、在临床工作中碰到典型、疑难、复杂病例,立即组织全科实习示教,带习教师随时讲解加深学生印象。对学生在诊治中存在的问题,教师应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
  3、根据医院师资情况,可集中实习生举行专题讲座、报告会、讨论会、典型病案示教等,让学生生动活泼的学习。
   (三)成绩评定
  1、学生实习结束离开科室,应进行出科考试,考题内容以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为准,也可结合科室讲课内容。口试、笔试均可,可采取问答、抽题、多选题、是非题、床旁测验等多种形式。
  2、学生实习成绩应客观反映学生实际水平,不得弄虚作假。
  3、成绩评定应由科室主任、教学组长、直接带习教师的意见为主。
  4、成绩评定以教学大纲,成绩评定评分表为标准。
  5、对实习学生的评语,要求实事求是,基本能反映其业务能力、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医德医风等综合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