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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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扣分标准 |
口腔科 |
1、 2、 3、 4、 5、 6、 7、 8、 9、 10、使用后的注射器、利器、手套、敷料等医疗废物按规定处理,分类收集,标识清楚。交接登记记录完整。 |
共10分,每一大项为1分,每大项中的每小项为0.1-0.2分 |
检查不合格按分值扣除 |
检验科 |
1、 2、 3、 4、 5、 6、 7、 |
共10分1-4项每项1分,5-7项每项2分 |
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按分值扣除 |
注:门诊、社区按临床科室标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