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审批和医师分类手术制度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22 12:00
1、凡住院病人手术必须有手术审批单。
2、一、二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如主治医师不在,由指定的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批(高年资指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四年以上;中专毕业五年以上)。
3、三类手术由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
4、四类手术、破坏性手术及本院新开展的重大手术由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签署意见后上报医务科,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后才能手术。
5、一类手术必须是本院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满一年的医师(士)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方能独立带同学上手术台,不符合上述条件者由高年资医师上台或台下指导。
6、二类手术:必须是本院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满三年的医师(士)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并根据术者能力大小配备好第一助手(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作指导)。
7、三类手术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术者。
8、四类手术或本院新开展的重大手术原则上由高年资主治医师(主治医师已升六年者)以上职称医师担任术者(原则上应由正、副主任医师作指导)。
9、手术通知单必须是本院有资格参加此手术的医师签名才能生效,否则手术室可拒绝安排。
     10、违反上述规定,手术室护士长及麻醉科有权拒绝接受。
      11、手术分类按《四川省医院管理若干规定》手术分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