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房制度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22 12:00
一、查房要求:
1、各级医师按各级岗位职责范围定时定点分级进行。
2、各级医师查房必须按时、严肃、认真、全面、细致检查病人体征,重视病人主诉和思想活动,对病人热情亲切并注意医疗保护。
3、住院医师每天至少对分管的病人查房二次(一般上下午各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查。
4、主治医师对本组病人原则上每日查房一次,危重及紧急情况随时查。
5、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室主任每周对本科病人查房至少1—2次,紧急情况及时查。
6、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到场,并做好查房的病历、X线片、检查报告及所需检查器械等各项工作。并记好上级医师查房录。
二、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
⑴掌握轻重缓急,分别检查所管的每一个病人。
⑵开出诊治医嘱和记好病程录。
⑶检查辅助诊断报告单,分析结果提出进一步诊治意见。
⑷开出必要的临时和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
⑸做好查房带教工作。根据查房所见、检查、指导进修、实习医师所写病历、病程录、有关医疗文件的修改并签名。
⑹查房时发现急、重病人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病情变化,并提出需解决的问题。
⑺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
⑻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
⑴主持所有入院3天内病人的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督促下级医师做好上级医师查房及入院讨论记录。
⑵主持出院病人的出院讨论,明确出院诊断,评定疗效,指导出院注意事项。并督促下级医师做好记录。
⑶对危重、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的病例重点检查、讨论,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汇报解决。
⑷检查病历并纠正错误之处。
⑸检查医嘱的治疗效果。
⑹决定院内会诊、转诊问题。
⑺负责临床教学工作。
⑻听取病人陈述和医护人员的反映,了解病情变化和征求对服务态度、膳食、生活上意见。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
⑴对分管范围内病人重点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危重、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
⑵审查新、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
⑶主持临床病例(疑难、术前、死亡)分析讨论。参加院内、外重大会诊。
⑷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⑸决定是否请院外会诊和转院。
⑹进行重点教学工作及科研工作。
⑺倾听病人对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