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技科室主要环节工作规范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22 12:00
一、检验科工作规范:
  1.必须建立配合临床需要的日常值班及急检制度,各种检验标本的收检制度。
  2.严格执行检验报告签发制度及检验科仪器使用保管制度。
  3.值班急检范围仅限于血、尿、便常规、血钾、血糖、尿素氮、血肌酐、血尿淀粉酶及肌酸激酶、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胆红素、血脂三项及血气分析测定,微生物检验仅限于直接涂片镜检及有关急诊标本培养接种工作。其它特殊检验项目,值班人员必须向科主任汇报后,作为特殊情况安排。值班急检项目在标本送达20分钟内发送报告。
  4.检验科必须编写本院常用检验项目手册,包括标本收集、送检要求及正常值范围、临床意义等。
  5.送检标本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与有关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收集标本。
  6.检验结果必须认真查对病人,及时填写及登记,字迹清晰,必要适应注明正常值。检查结果如有可疑,须重复试验,不得发出无把握检验报告。特殊检验项目报告须经主管检验师及主任审查后签发,急诊检验或异常重要的检验结果,应立即送达临床科,不得延误。
  7.血库采血应严格执行无菌措施,保证血液不受污染和血液有形成份的完整,控制反应率在0.2—0.5%以下。
  8.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先采先用,按日期先后顺序供应。要准确的做好血型鉴定和交配试验,保证输血安全。
  9.血库应注意冰箱的管理,每日至少应巡视冰箱温度3次。手术或病房输血一律按输一瓶取一瓶的原则来办,不准一次取几瓶放在室温中备用。库血发出前要认真做好鉴定工作。
  10.血库严格采血操作规定血液误差<20ml,无脂血、贫血;复查血型有记录,不复查不入库;血瓶标签填全,字迹清楚。血液出库原则上不可退还,如出库时间甚短(半小时),血液未经开动或作其它处理(如加温、摇动)经血库医师鉴定同意,方可重新储存。
  11.发放血液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做到血瓶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瓶签、瓶卡无误损不清,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损情况。
  二、放射科工作规范:
  二、放射科工作规范:
  1.科内专业组(诊断组、技术组)之间必须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相应配合,建立各岗位责任职责。
  2.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诊、评片制度,诊断报告和报告审批制度及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资料保管和随访制度、首诊负责和科内协作制度。
  3.各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提高阅片经验,提高诊断水平,对诊断组医师要针对专业特点,认真学习临床医疗知识,才能结合病人临床特点及时正确做出结论。
  4.对科内人员轮休必须合理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检查治疗任务。
  5.必须具高度的责任心,对所检查病人要求详细了解病人病情,认真阅读申请报告,根据临床需要拍摄X线片,必要时可向临床科室详细了解病情。
  6.对病人必须言语亲切、动作轻柔,嘱咐病人配合检查,交待清楚,杜绝生、硬、冷及呵斥病人现象。
  7.特殊检查预约须向病人交待清楚( 如禁服原子药品、特殊用药及清洁灌肠等),防止延误检查或增加病人负担。
  8.每日早晨,在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下,对前日疑难病例进行讨论,提出诊断和护理意见。同时对照片的质量和技术上的问题开展评论,提出要求和改进意见。读、评片会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不得影响病人检查。特殊病例讨论应放在下班前进行。
  9.加强登记岗协调工作水平,按下列规定进行预约登记:
  1)CT上午随到随做,外地病员和急诊随时检查。
  2)一般特殊造影和介入性诊治预约时间不超过3天(不含节假日)。
  3)病房腹部及小器官“B”超预约不超过5天(不含节假日)。
  4)病房及外地病人心脏彩超预约不超过5天(不含节假日)。
  5)急诊检查随到随做。
  10.加强诊断报告审批制度,报告发出按下列规定进行:
  1)急诊报告在检查完成后15分钟内完成。
  2)普通床旁摄片于每周三下午进行。
  3)急诊床旁摄片在无特殊情况下15分钟内完成。
  4)各类报告单最迟于24小时内发出。
  5)影像医师认为有必要增加影像类其它位置、部位、其它影像及血常规检查以便明确诊断时,有权另开补费单或血常规申请单,所补检查于当日按急诊予以完成。
  6)坏片重照人员负责通知病人,在24小时内完成。重照不得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