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后勤工作制度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23 12:00
 
 
一、后勤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后勤总务工作,对所属班级组人员,按职责要求,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经常对其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全院房产、家俱等固定资产的管理,按时清点登记,及时维修改造、做到账物相符。
3、保证全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质量,搞好标准化管理,保证常年运转正常。
4、负责全院被服(包括洗涤、消毒、缝纫、修补等)的供应管理工作。
5、负责后勤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及修旧利废和报废处理更新的工作。
6、负责污水、污物的处理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7、负责全院的环境、生活供给与服务管理。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院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2、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3、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4、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 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5、全院固定资产,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6、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7、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与主管部门汇报,院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8、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9、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三、物资采购制度
1、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3、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4、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5、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6、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7、及时与库房联系,做到购货迅速,减少运输中转环节,降低库存量。
四、物资验收制度
1、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方可记账、领用。
2、库房验收时,对数量、质量、规格等应认真检查,并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否则, 不予入库。
3、各科室未办请购、审批手续而擅自采购的物品,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4、验收新购物品不得与私人物品调换,或以领物单作验收、入库。
五、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任何人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2、加强计划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及时正确地反映计划执行情况。每月报计划,由领导批准,方可采购,防止积压。
3、一切物资入库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方可入库。入库的物资设备、说明书资料不齐全或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不得入库,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4、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两齐、四号定位和九不,即①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②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③四号定位:按物类或设备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④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坏、不漏、不爆。
5、定期编制仓库与设备物资库存情况报表,月、季报仓库的账、卡。一切报表应符合规定,账物相符,并按国家规定的产品目录、顺序排列好台账。报表要准确,并与财务相符。
6、物资发放须按计划执行,并且有一定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7、各科室使用的一切物资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严格物资领用制度,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续,建立台账,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8、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根据医院临床、维修等方面的需要和保质、保量、齐全配套、经济合理、保障供应的原则 ,做好预测和采购的决策。
9、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质量高。
10、库存物资必须按国家规定合理损耗。低值易耗物、仓库报废物资必须每月或每季度一报。经财务、审计等部门查看、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报废,由财务处处理账务。如有损耗,查明原因写出报告,经院长审批账务处理。
11、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内,库内禁止烟火。因工作玩忽职守造成物资损坏、仓库被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12、物资出入库必须点数、过称,做到账、卡、物相符。物资不得出现损坏、变质、短缺等现象。
六、领物制度
1、到库房领取各种物资一律凭物资供应科签发的“领物单”。无“领物单”,一律不受理。
2、领取相对固定物品,如脸盆,暖瓶、隔离衣、工作服、各种工具等,交旧发新。
3、每周一、三、五为领物时间(特殊情况例外)。
4、库房应坚持物资下送制度。
5、科室领用的物品质量、规格不合格者,可在当天内到库房退换。
七、洗衣房工作制度
1、负责医院各种被服、巾单、回收纱布的洗涤、消毒、制做、修补、干燥、烫平等工作,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需要。
2、新品库存和洗涤在用物品要分别建账,分专人管理,严格出入库手续,严格报废手续,以废领新,做到账物相符。被服报废应办理证明,连同旧物报后勤管理中心批准。
3、严格洗涤原料的领取手续,计件下料,节约用料、用水、用电、用汽。
4、收回的污染被服,要及时分类消毒、洗涤、干燥、烫平、折叠分类放置,做好供应工作。凡发现破损被服,应修补好后再发放,做到发放的被服无破、潮和不洁。
5、坚持下收下送制度,收发被服当面点清,随时办理收发单据,防止差错。被服供应要充足,对科室不开欠条。
6、严格操作规程和分类洗涤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到隔离衣与病人被服分开、妇、儿科与其它科病人被服分开,有色与无色被服分开,棉化纤分开。
7、加强洗涤机械的维修保养,责任到人。机械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设备性能,不准超负荷运转或空转。机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处理。一般人员不得随意修理,严防事故发生。
8、缝纫组负责全院新被服制做(隔离衣除外)和旧被服的修补工作,不能制做的新品,报后勤管理中心批准外加工,不能修补的旧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9、不准私人洗涤、修补、制做被服。
10、保持车间、工作间的清洁卫生,坚持班前清整周末大扫除制度。
八、维修组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机械设备、水暖、五金设置、建筑性设施的维修、小型安装任务。
2、维修人员应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术,严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了解和掌握医院、宿舍等各种主要管道、线路和有关设施运行情况。主要管道设施应有计划定期修缮、加强保养管理, 做到不漏水、不漏汽。
4、严格值班制度,坚守岗位,随叫随到,接到维修通知,应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维修。遇有抢修或急需,应加班加点及时完成。
5、严格领料手续,坚持凭耗料单领料制度,厉行节约,做到物尽其用、节约开支。
6、不经批准,不准为私人安装水、暖设施。对擅自滥用管材配件造成浪费损失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由当事者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7、爱护工具设备,妥善保管,坚持记账制度。如有丢失按价赔偿。更新工具要交旧发新。
九、太平间管理制度
1、太平间由后勤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到随叫随到。
2、负责接收和保管在本院医治无效死亡的病员尸体。
3、接收的尸体应有所在科室填写的尸体料理单和尸体登记卡,标明死亡时间、姓名、性别、住址等。
4、领取尸体时,应按规定办理完有关交费手续后方能开门取尸。
5、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天。超过时限无人领取,应及时向医务处报告。
6、领取尸体时,除核对登记卡外,应当面辨认,严防领错尸体。
7、宣传移风易俗,严禁在太平间内烧香烧纸和举行悼念活动,以防火灾发生。
8、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门窗严密,做好防鼠、灭鼠等工作,定期消毒处理。
十、氧气瓶管理规定
1、氧气瓶属于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范围,发放及使用均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2、使用氧气瓶的科室应按照实际需要领取氧气瓶,并按使用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及存放。
3、氧气瓶作为使用科室的固定资产,记入该科室的固定资产帐,设备科每半年与使用科室进行一次对账。
4、使用科室根据需要增减氧气瓶数量时,必须先到器械库房办理出入库手续。
5、使用科室如因管理不善而丢失氧气瓶,责任者必须按照有关固定资产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十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环境卫生由后勤管理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清扫。主要道路及院落日扫2次,保持院区内无垃圾、纸屑、粪便积水。
2、清洁工人每天提前打扫环境卫生,做到上班前打扫、清除垃圾完毕。
3、院内垃圾箱每日清除一次,做到日产日清
4、隐避夹道,每周清理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各科室及宿舍按指定垃圾箱倒垃圾,不准随地乱倒,不准在院区内焚烧纸屑、垃圾,违者罚款5元。清洁工有权监督执行。
十二、污水处理制度
1、污水处理由后勤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三废”处理 要求进行工作,保证被污染的废水不直接流入公共下水道。
2、工作人员要加强污水泵的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按时开机抽污水,保证污水不外溢。
3、严格按照加氯池内污水容量,计算加氯量,保证氯、水充分接触一定时间后方能排放,使处理后的污水经防疫站化验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每日测定水质、水量,并做好记录。
5、服从环保、防疫部门管理指导,协助采样检验。
6、加强氯气罐管理,严防氯气外泄。
十三、职工食堂卫生工作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2、不出售变质、不洁食品。
3、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盖好,无交叉污染。
4、公用餐具用后消毒,保持厨房、操作间、餐厅清洁卫生。地面、餐桌整洁,无油污。
5、仓库整洁通风,无鼠。食品分类存放,离墙垫高,防止受潮霉变。
6、炊事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洁,定期健康查体,无传染疾病,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7、分发、卖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卖饭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8、无食物中毒现象。
9、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清扫。
十四、建筑工程及修缮项目办理程序
1、医院新建工程项目和修缮项目,分别由后勤管理中心拟定计划报院审批。审批后的项目,由分管科室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设计方案和实施步骤,并将有关材料包括图纸设计、附表、施工情况说明,工程项目开工前的三通情况,计委、建委等有关部门的批件备齐。在制定设计方案和实施步骤及选择施工单位过程中,应征求审计科意见。
2、图纸设计、附表及施工情况说明完成后,由拟定承包单位编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预算书,由分管科室把上述资料一并报审计科进行事前审计,并签署意见。以审核的工程项目,由分管科室会同审计科与承包单位,拟定承包协议,承包协议由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生效。
3、工程项目开工后,由分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种类变更签证、用工签证和甲方垫付本工程的各材料数量、金额等记录(变更要有理由及批准原始记录)。
4、工程项目竣工后,分管科室通知审计科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分管科室将施工工程的图纸、变更及各类工程技术资料收集齐全,分管科室要对工程结算初审,负责人要在初审后的工程结算书上签署结算意见,然后将以上材料报审计科进行复审。
5、审计科按照有关标准认真对工程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与监督。对急办项目预算要随到随审,保证项目尽早开工。
6、零星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中心本着既要保持正常运转,又要节约开支的原则进行安排。完工后,一次性报审计科进行复审。费用超过千元的项目,按以上规定办理。
7、财务处在进行工程项目结算时,要认真稽核。凡未按上述程序办理的工程项目,财务科应拒付款。
十五、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1、凡本院大小基建项目及维修、改建、上下管道安装等项目都必须建立档案
2、凡属归档范围的基建规划、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都应存入该基建项目内。
3、凡属立档基建项目,竣工后都应有兼职档案员和院档案室工作人员参加验收,并接受全部资料。
4、基建项目竣工后两个月内全部资料应由兼职档案员整理,交医院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