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3、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
4、党员数在6人以上的应建立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
5、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6、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7、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8、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二、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制度
1、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②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③艰苦奋斗、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的情况;
④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⑤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
⑥其他重要问题。
2、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 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开展自我批评,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同时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更不能开不利于团结的斗争会或轻描淡写走过场会。
3、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并同时报告上级党委及有关部门,以便派人参加。
5、召开民主生活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根据医院党委的工作中心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要议题;
②党委或委托组织人事处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6、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7、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建议。
8、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向上级党委报告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也可以在开会时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会议。
9、组织人事处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
(一)会议的必要性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平时在思想上、工作上难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因此,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就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进行自我批评,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同时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会议要以收到实际效果为目的,不能走过场。
(三)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医院党委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一次;一般每年的第四季度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医院党委同意。
(五)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请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班子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祝。
5、其他重要问题。
(六)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1)根据本支部、本部门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医院党委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3)提前一周报告医院组织人事处,以便派人参加。
(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医院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医院党委报告。
(8)如有必要,医院党委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
(1)会后十天内,要向医院党委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医院党委的建议和意见等。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5)对未经医院党委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会议注意事项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防止中心太多,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漫无目标,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对班子或班子成员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打开窗户说亮话,防止轻描淡写,浅尝辄止,或者言不由衷。
3、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这项制度,切忌随便变更日期,一暴十寒。
支部班子成员除了过好班子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无条件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接照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诚恳接受支部和小组分配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切忌自觉或不自觉地以领导者自居,动辄作指示提要求,把生活会变成布置工作的会议。
四、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党委成员要按期参加党委内部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党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在召开之前,组织人事处、党支部、党小组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以便使党委成员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时候,应向党委或党支部、党小组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缺席。因公外出时间较长,应在行前告知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回来后要及时汇报。
4、党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要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特别是在组织生活中,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五、党员大会制度
1、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视情况而定,可定期召开。
2、党员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党委某一阶段或某一重要工作的工作安排或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医院党组织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或调整、外送党委委员;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通报或领导党员干部的述职报告。
4、组织人事处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
①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适当增加召开的次数。
②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③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④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支部委员会会议
①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②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③ 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发展党员及其他问题。
④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⑤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如有个别问题不宜在支部大会上讨论,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决定。
⑥必要时可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但在决定时,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无表决权。支委扩大会支委必须超过半数才能召开。
3、党小组会
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②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各级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定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措施;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评议和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
4、党课制度
①党课的内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也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
②党课每季度一次,全院党课由组织人事处组织落实,各支部党课由支部组织落实。
③党课形式多样化,可采用集中授课形式、电化教育形式、社会调查形式、知识测验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④党委组织的党课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制订教育计划,安排好时间、内容,讲课教员由医院党委成员或外请人员授课。各支部的党课由支部负责安排。
⑤组织人事处和各支部负责及时通知党员准时参加党课教育,提高党员的到课率。同时,认真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