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
一、物资领用限定类别。
各科室必须按分科专业领取物资,不得申请领取与本科业务无关的物品。物资管理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
二、物资领用限定数量
科室必须根据已报计划和业务需求分批领用库存物资。领用物品必须交科室物资管理员进行登记备查,说明物品消耗去向,当月领出物品的数量要与当月的工作量、收入同步。
三、物资领用限定金额
健全资金内部控制制度,领用物资必须严格执行计划资金领出。无计划、超预算资金一律不得发放。
四、物资领用限定人员
医院规定科室指定1-2人签领物资,其他人不得签领。一般限定只有护士长和兼职物资管理员签名才可领物,并将签领的物资交科室物资管理员进行登记备查,以保证物资的安全。
五、领出物资限定专人保管
科室的备用物资管理实行“领管分离”原则,科室设置兼职的物资管理员。物资管理员对本科的物资使用、消耗,特别是对一些价值较高的物资及部分直接使用到病人,可以收费的材料是否已经记账收费等,都必须进行认真的登记和核销。
六、领用物资专人签名
物资领出实行专人签名。各核算单元将本科室物资领出限定的1-2人签名名单原件,经医院经济核算办公室审核后,存放设备仓库。发放物资时,必须由核定的专人签名才有效,其余人员签名领物一律不许发放。仓库将专人签名的出库单存放好,以备医院经济核算办公室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