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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输入的凭证应在输入完毕后打印,装订成册后,存档保管。
5、账表的打印和结账:
(1)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原则上要求每日打印,如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可按旬(月)打印输出。
(2)总分类账、明细, 账根据需要按月或按年打印输出。
(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打印一次。
(4)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应按册打印,并同该册凭证一起装订。
(5)会计报表、其他各种分析表按报表管理要求定期打印输出。
(6)当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资料发生缺损时,应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
(7)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8)总账、明细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账装订。出纳人员必须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现金日记账处理收支较多的,可根据需要设置辅助账。
6、会计报表:
(1)医院应根据账簿数据编制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账表之间的对应数据和勾稽关系必须衔接一致。
(2)结账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各种正式的会计报表,并经有关财务负责人审核无误签章后方可生效。
(3)会计报表必须按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十九、会计电算化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计算机专机专用,禁止无关人员使用计算机。严格使用机内"上机日志",并由专人负责审核。
2、在会计电算化系统投入运行前,由会计电算化主管或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电算化的合法有效使用人员及操作权限,并授予其使用权。运行中需增减人员,或更换人员按同样手续办理。
3、各使用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会计数据的输入、计算、记账和打印有关账表,不是擅自越权操作。
4、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操作,系统管理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操作员和审核员不能由一人担任。
5、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修改数据、源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6、存档数据、软盘、账表和文档资料由会计电算化主管指派专人统一复制、核对并交会计档案管理员保管。
7、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类似情况。
二十、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卫生事业,遵守现代技术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奉公守法,忠于职守。
2、遵守职业道德,严守保密规则,注意保守医院和财务部门的机密。
3、严格管理网络中心机房钥匙;未经允许,非网络中心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网络中心机房。
4、进入网络中心机房,必须先换拖鞋和工作服,维护室内卫生,保持整洁,严禁吸烟。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物品及与本室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网络中心机房。
6、严禁在网络中心机房内玩计算机游戏、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档;严禁私自在网络中心服务器上安装与本工作无关的软件,以防病毒感染。
7、禁止私带软盘、光盘进入网络中心,违者予以没收。需要复制文件者须向网络中心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8、注意节约网络资源,不得下载与网络服务项目无关的资料。
9、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建立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和安全保护工作。
10、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公共设备,注意维护和保养设备。
二十一、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查询制度
1、为方便患者了解当日住院费用,提高收费透明度,催款员每天将一日清单送到患者床头,患者也可到结算处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患者对医疗收费、药品收费有疑问,可到医生办公室、护士站、结算处、医保办问询。
2、实行医疗服务价格计算机管理,使用《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信息系统》,防止乱收费,增加价格透明度,便于物价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检查。
3、在住院大厅设立公示查询系统和常用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公示板,由物价员定期更新现行价格,与收费窗口的价格保持一致,方便患者查询。
4、病人出院结算时,医院免费提供医药费用明细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并保证与结算收据项目内容相一致。
5、财务科设专职物价员,负责解答患者和科室提出的各项疑问,定期检查收费情况,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6、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结算处查询窗口和接待人员礼貌待患,热情服务,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第六节 总务科管理制度
一、总务科工作制度
1、总务科本着增收节支的精神,负责医院各种财产物资设备的采购、调配、供应,管理或维修,要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
2、实行财产物资设备分级管理制度,总务科和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各种物资。
3、建立健全物资、设备帐目,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4、要实行计划采购,防止乱采乱购,对物资保管严防积压、霉烂、变质、鼠咬、虫蛀和失火、失盗。
5、根据各科室所需物资的申请,由总务科编制计划。报请院长批准后进行采购和供应。属于交回物资要以旧换新,并实行送货上门。
6、负责办理各类物资的报废、报销、变价及赔偿手续重大的物资的报废或变价,要经各科群众评论,总务科呈报院长审核处理。各单位不得擅自报废处理各种物资。
7、固定资产的添置,按社会集团购买力规定办理,设备须按质论价办验收入帐手续。
8、总务科负责全院房屋管理,使用、调配和维修各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转让房屋,搞好防火工作。
9、总务科负责全院机动车、手推车的调配使用维修的管理工作。
10、总务科要认真抓好托儿所、锅炉房、水暖、换洗、浴池、水、电、木瓦等的领导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更好的为医疗第一线服务。
11、总务科和后勤各班组要建立工作周(日)程定期深入科室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全院财产物资由总务科负责采购、供应、管理、维修、调配使用。
2、财产物资实行分级管理制,要做到各负其责,物尽其用落实到科、人头。
3、全院财产物资要指定专人采购、保管、领发,要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失火、被盗。
4、各类物资都要健立健全帐目,定期清点实物,做到帐(卡)物相符。
5、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申请计划送交总务科,经院长批准后列入经费支出计划。总务科实行计划供应,送货上门。
6、凡购入的物资,必须经管理员和保管员验收,凡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物资,保管员有权拒绝入库。
7、采购物资报销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经手人签字,保管员验收后方可报销。
8、凡出库物资,必须根据使用单位请领计划认真审核,经批准后填写“出库单”,保管员按出库单出库。
9、凡超期、自然破损无使用价值和暂不使用的物资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批准后,办理手续如数交回总务科。
10、保管员,调离时,要做好交接工作,发生问题各负其责,其他人员调离时,按规定交回物资,否则,不予办理行政手续。
11、对一般物资的报废由总务科核准处理,对重大物资的报废由总务科填写报废报告单,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报废处理。
12、凡变价处理的物资,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科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处理。
13、各值班人员交接时,对本班管理的一切物资(含门窗玻璃)要详细交接,明确责任做好记录,否则由接班者负责。
14、医院的财产物资,是国家的财产,未经允许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医院的物资化为己有或者转让他人,如有发现要追究其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三、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门窗要牢固,防止物资被盗。
2、物资放置整齐,位置适当,便于取拿。
3、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用明火照明,防止发生火灾。
4、一切物资出入库时,必须凭出入库通知单。
5、凡是出入库物资,必须要做到物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
6、怕潮物资,要随时通风晾晒,防止变质霉烂。
7、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物资变动情况,确保物资安全,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四、基建和维修管理制度
1、凡属医院的房产均由总务科统一管理和维修。
2、凡属基建和大修工程,经院研究同意,报上级批准后方可施工。
3、中型维修和小型建筑工程,由总务科编制计划,经院研究同意即可施工。
4、小改小修工程,原则上不改,如必须改修时要经总务科同意方可改修。如自行拆改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零星维修,由总务科检查,定时进行维修。
6、要加强对大型基建工作的领导,成立有院领导参加的基建办公室,基建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周密设计,精密施工,确保建筑物的质量。
五、洗衣房管理制度
1、负责对全院各种医用被服,各科值班室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清洗、消毒、缝补干燥,熨平,要折叠存放,保证供应。
2、被服由洗衣房负责下收、下送。
3、洗衣房对医疗科室的物品各掌握一定数量的库存量。对分类物品必须逐件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发现差错及时报主管人员进行处理。
4、应报废的被服,统一由总务科被服管理员填好报废单,经总务科正(副)科长同意,方可报废领取物品,洗衣房无权自行报废被服等物品。
5、洗衣房只换洗公用被服,一律不准洗私人衣物,对破损被服,经缝补后方能下送。
6、被服清洗,消毒时有色的和无色的要分开,患者被褥和尿垫分开,有血迹和无血迹分开,患者服和工作人员服分开。以免相互污染。
7、洗衣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穿用患者住院服。
8、洗衣房对库存被服等物品,要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下送或下收被服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发生差错,各负其责。
9、要爱护公共设备,各种工具、机器、被服要有专人保管、防止霉烂、丢失,做好机器维修、保养,未经允许一切工具不得外借,严禁借工作之便加工私活。
10、被服洗换时间:
被套、床单、枕套、患者服、白大衣七天,随脏随洗;各种手术单随时换洗;特殊情况随时换洗。
六、锅炉房工作制度
1、锅炉房要保证全院医疗、生活方面取暖、高压蒸气和热水的供应。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3、认真做好锅炉的检修、保养、严防事故的发生。
4、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技术水平,做到节约用煤,及时清理煤渣,防止堆积,保持室内整洁。
5、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全院的上下水管道等设备,保持上水下水正常运行。
6、各种工作和材料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和外流。
7、做好交接班,发生问题各负其责,严肃处理。
七、电工工作制度
1、电工人员,要随时检修医院一切电器设备,确保医疗、教学、科研、锅炉、洗衣、伙房等正常用电的需要。
2、在检查和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3、购入的电器材料要登记入帐,并有专人保管,未经总务科同意不得外借,更不准外流,电工材料消耗要做登记,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4、电工工具、仪表、仪器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止损坏和丢失。
5、加强用电管理,电工有权制止使用大灯炮,长明灯以及不合理用电。
6、雨季及春、秋两季要巡视电路,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八、维修组工作制度
1、维修组负责机电、水暖、通讯、五金等设备以及土木、油漆等工程的维修工作。
2、维修组应定期到现场,主动上门检查维修,事毕应填写检修登记卡,由被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字验收。各科如需临时维修工作需要填写修理通知单,送维修组。由检修人员办理。如属抢修、抢救急需、可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检修。
3、可携带及易搬动的器械物资需修理时,除填写修理通知单外,并连同该送物承修部门。对不能立即修理好的,须向承修部门取回收据,待修复时,凭据领回,一切器械物资修复后,使用部门应进行验收签证。
4、各科室如新装、新建、改装、改建有关设备,需填写申请单,报分管付院长批准后安排办理。
九、机动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面包车、轿车由综合办管理,供院领导和各科室办公使用。
2、救护车由急救中心管理。专供抢救运送病人,救护车外出救护,按规定先收费后出车,如做其它使用须经有关人员批准。否则,驾驶员要负责任。
3、车辆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时,要经领导批准,并按规定收费。
4、出动车辆必须凭出车通知单。紧急特殊情况需要,由总值班或主管领导派车,否则,一切后果由司机负责。
5、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要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行车里程和耗油量记载清楚。
6、车辆平时停放车库内,做好检修,清擦保养,提高车辆完好率,保证正常出车。
7、车辆的刹车、转向、照明、喇叭齐全灵敏、有效、要做到勤检查、常保养、行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8、所购一切汽车材料和油料,必须上帐入库,出库时出据出库单由汽车班长签字,以旧换新。否则不予出库。
9、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如因有事要请假,要说明去向,以保证按时出车。
10、未经领导批准,汽车材料和油料不得化为私有或转让他人,如违犯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11、为提高机车使用率,各科室用车必须在头一天报综合办,以便妥善安排,防止往返空驶。
12、常用车科室要做出一周用车计划报综合办。根据各部门实际用车情况适当安排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第七节 保卫科管理制度
一、保卫科工作制度
保卫科是医院的职能部门,又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在本单位和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1、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互作。
2、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同刑事犯罪活动和其它危害治安的行为作斗争,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协助医院有关部门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劣迹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
3、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对集体宿舍,公共场所,管钱、管物等要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杜绝一般火灾和重大火险隐患。
4、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做好治安防范工作,随时巡查各重点要害部门、部位,确保安全。
5、严密各项防范措施,保证要害部位的安全。
6、负责追查破坏事故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调查重大事故。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同盗窃、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
8、完成本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院内成立治保委员会,防火委员会和义务消防队。
2、各科室要根据本科室的具体工作制订出本科室及班组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3、各科室要根据本科室的特点,制订出安全防范措施,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4、各科室的灭火器要放在保卫科所规定的地方,并由专人保管负责,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本科室义务消防组进行自救,同时向院或保卫科报告。
5、院内的防火工具要有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乱拖、乱用,违者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6、全院职工如发现不安全的隐患或可疑人员要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7、各科室要协助保卫科维护好门诊、病房的医疗秩序,病房医务人员有权清理探视人员或陪护人员。
8、每年对全院职工进行一次法制观念教育。
9、由于工作渎职所造成的被盗、失火等事件发生,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并处以罚款,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负责医院日常工作中所发生的治安、秩序等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领导及科室进行处理。
11、上述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院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责令有关科室限期整改,逾期不办者进行处罚。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全院的消防管理组织。
2、经常宣传、教育职工,做好防火工作,训练科室人员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并能够准确、熟练地进行操作。
3、保卫科要对全院的建筑结构、道路交通、水源地理等情况进行熟悉、制定重点单位和部位的防火方案。
4、保卫科定期深入科室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科室做好防火工作。
5、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汇报消防工作。
6、经常维修、保养消防设备和器材,保证各种设备完好率。
7、定期配合院内有关科室,对全院的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意外,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四、监控中心工作制度
1、医院监控中心由公安执勤室负责控制使用,24小时值班。
2、值班人员对全院的监控设施及附属设备随时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随时观察监控屏幕,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会同有关同志处理。
4、严禁非本室人员入内。室内严禁会客、闲谈、吸烟、打吊瓶或搞其它活动。
5、室内监控设备严禁擅自改动程序。
6、值班同志不得约非本室人员前来观看监控录像。
7、监控录像属保密档案,值班人员不得擅自为他人提供录像资料,如需提供,必须由院级领导同意,并要做好记录,如违反,出现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要按医院规定予以处罚。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及值班记录。
9、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规范。
10、以上规定,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如违反,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五、车管工作制度
1、在保卫科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要有责任心。按时上下班,认真办理车辆看管手续。
3、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细心,保持车辆整齐、平稳,不要相互碰撞。
4、向机动车宣传停放地点及停放顺序。
5、个别乱放机动车或自行车的人员,要向其做好解释工作,令其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听劝告 者要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六、自行车管理制度
为解决职工上班时的后顾之忧,医院新建的职工存车棚已开始使用,为使今后不再发生职工上班时自行车被盗现象,经院务委员会议研究:对职工自行车特做如下管理规定。
1、车棚早晨6点30分开门,8点30分锁门。中午11点30分开门,下午1点30分锁门。晚间4点30分开门,5点 30分锁门。其它时间一律不开门。
2、值班同志中间开门,请自行车管理员开门取车。
3、不按规定放在院内其它地方的自行车丢失,医院不负任何责任。
4、禁止走廊、值班室、库房内存放自行车,违者罚款。
第八节 设备科管理制度
一、设备科工作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
2、根据各科申请的购买计划和库房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单,送交设备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二、医疗设备采购制度
1、各科室在每年的一月和七月,向设备科提交申请购买1000元以上医疗设备计划各一次,由设备科审核汇总,在每年的二月和八月底,由主管院长和副院长召集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共同审议设备购置计划,根据医院资金状况做采购预算,再经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经审计科审计价格后,交设备科按计划执行。
2、计划外申请购买设备,一般不受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批准,方能购买。但不属于购置预算内开支。
3、设备审批购买权限:低值易耗品(人民币300元以内/件,使用年限不足一年,易损耗的器械、小型设备、材料及维修零配件)和人民币3000元以内/件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负责人(院领导)审批,交采购人员办理购买。人民币3千至1万元的医疗设备和进口的器械、试剂、消耗品由主管院长审批交设备科办理购买。1万至5万元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审核报院长审批后由设备科办理购买。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审核提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再由设备科办理购买。
4、凡使用科室购买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必需填写购置设备申请表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经设备科做出可购意见(计划外1万元以上的设备还需经财务科作意见)报院长审批后才能购买。
5、低值易耗品购买计划,应坚持节约,不积压为原则,根据上年购买金额,增加10%-30%范围内控制购买。如有突破年度计划又急需,则与财务科协商办理购买。
6、购买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和卫生材料一定要控制在年度预算内,如有特殊情况突破,由设备科说明理由,经财务科审查,报主管副院长核准,提交院长办公会批准,才能购买。
7、年度预算外增加拨款购买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召集设备科、财务科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确定购买设备项目,提交院长办公会批准,经审计科审计价格后,交设备科办理购买。
8、低值易耗品及3千元以下的小型医疗设备由采购人员与使用科室协商订购,由设备科长签字呈院长签批才能付款。3千至5万元的设备由设备科负责人、采购人员及使用科室共同协商订购,由主管院长签字付款。5万元以上的设备由主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及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协商订购(其中5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经设备管理委员会再次论证才能签定购货合同),由院长签字付款。
9、在设备器材的采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任何个人收取回扣。如有供货商以回扣方式赠送现金或物品,要登记归公,或上报主管院长处理。
10、在设备器材的采购过程中,使用科室及财务部门应配合进行监督。1万至5万元的设备采购应由设备科两人以上参与谈判订货。5万至10万元的设备需有使用科室主任参加谈判订货。10万元以上的设备还需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参与谈判签定合同。
三、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是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手段之一,做好计量工作对提高医疗质量,搞好科研、教学工作,增收节支,维护病人的利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2、各部门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计量法律、法规。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
3、医院成立计量管理工作委员会,各类计量器具检测工作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并同使用部门的计量员建立联系,实现二级管理(计量员由各科室财产保管员和病房护士长兼)。
4、统一管理全院计量器具和设施的采购、入库、领用、检定、报废等工作。
5、建立医院所需的计量标准器具,拟定全院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6、严格执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经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及时更换。
7、积极培养计量检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取得计量器具检验合格证的人员的作用。未取得合格证的检验人员不得检验计量器具。
8、对遵守计量管理制度的科室和个人,在医疗、科研、教学中做出优异成绩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在医疗、科研、教学中发生差错造成损失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到追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四、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全院各科室所需用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均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领导审批后,交设备科负责采购、供应、调配、管理和维修,并由该科监督其维护和保养。
2、各科室所有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必须一律造册登记,千元以上或进口的贵重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制定出详细的使用操作规则,严格执行一械一卡一档,专人使用、维护和保养制度,一般常用的医疗设备要建册登记,专人或兼职保管,如违反操作常规造成器械、仪器的损坏、变质,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予以处分。
3、各科需新添的贵重器械、仪器设备,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申请单,报设备科审查后做出意见,提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和院领导审批,由设备科会同购置科室、财务科一起集体参与谈判,方为生效。一般常用的器械设备,由科室申报计划,设备科按计划进行采购供应。不准科室或个人私自购置器械、仪器设备,违者财务科拒绝付款。如强行购置造成经济损失,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追究经济责任。
4、需要维修的器械、仪器设备,应填写维修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 科组织维修,如器械未发生故障而擅自停机、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科室负责经济责任。
5、报废的器械、仪器设备,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科派员鉴定属实,报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领导批准后才能报废。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科室送交设备科入库保管。
6、各科室领取新添的器械、仪器设备,若无客观原因,一个月内应投入使用,否则,科室负责人要向院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所有投入使用的贵重器械仪器设备,必须建册登记工作量,以备考查。
7、申报维修的器械及仪器设备,必须由科室负责清洁工作,否则,维修人员有权拒绝维修或退回科室,如科室拒不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设备科有权追究科室负责人和保管人的责任。
8、大型进口的贵重仪器,到了保养期科室应安排保养,否则,机构损坏造成的损失,应追究科室负责人和保管人的责任。
五、医疗设备保管、使用和保养制度
1、各使用科室领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和卫生材料、器械,应由护士长或科主任指定专人保管。科室要建立分帐,做到帐物相符,由保管设备的专人兼管帐本和有关资料。医疗设备保管人员应由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并对医疗设备比较熟悉的人担任,并要求相对稳定,不得随便更换。
2、根据科室设备的数量,每一使用科室可委任1至3名保管人员。1万元以下的设备保管人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委任,报设备科登记。1万元以上的设备保管人应先由科室推荐,再经设备科审批登记。
3、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设备保管员、使用人员及设备科技术人员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视为事故,按事故的性质处罚。
4、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科室应建立使用登记本,登记设备的日工作量、收支情况。发生故障和维修情况、技术状态、维修费用和添置的零配件的费用。
5、各科室使用人员对所使用仪器设备,每月应进行保养一次,发现问题处理不了的应立即报设备科处理。设备维修技术员每年应有二次以上对全院贵重设备进行保养。对设备的主要部件和配件进行检查、调整、更换或修理部分易损配件,彻底清除尘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6、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坚持勤俭节约、防止积压、修旧利废的原则,由科护士长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耗损以旧换新。每年应清点二次,保持器械良好状态。任何人未经设备科同意,不得将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外借、变卖或外赠。如有违犯,按原价10倍处罚。
7、一次性消耗品的保管、发放应选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专人管理,科室要核计成本和利润,每月要收帐目报财务科记帐。设备科每月将领用科室领用数和应收回的成本和利润报财务科核对。
8、低值易耗品(如玻璃注射器)损坏某一部分,完好的部分如能与其它完好的凑合成套再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使用后如能清洁消毒再使用,应给予奖励,奖励范围应在原价的20%-40%,给使用科室。
9、如因设备保养使用良好,在保修期后年维修费小于设备总价的1%者,应对设备管理、使用、保养及维修人员给予奖励。
六、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1、医疗设备报废标准:
⑴医疗设备确已失去使用价值,反复维修仍不能恢复性能工作需要或质量不可靠。
⑵短期内多次维修,其费用超过原设备价值,损坏过度,更新换代无法修复。
⑶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凡具有上述其中一项都属于报废设备。
2、凡属报废的设备,均由使用科室填写申请报废单上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鉴定认可无法修复,经设备科负责人签名,报院领导批准才能做为报废处理。
3、医疗设备的报废批准权限:
⑴1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器械和低值易耗品,由设备科负责人批准。
⑵1万至5万元的设备由主管院长批准。
⑶5万元至10万元的设备报废,由院长批准。
⑷10万元以上的设备报废应经院长办公会批准。
4.一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统一收回处理,每年列表造册登记一次,并送财务科核准销帐。报废的医疗设备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准私下拆卸零配件或变卖。凡变卖的报废设备款一律上缴财务科。
七、医疗设备验收、调试、入出库制度
1、一次性消耗品、低值易耗品的验收,由设备科采购员、保管员或有关科室负责人验收合格,由采购员填写入库单、验收人员签名,财产会计上帐后入库保管。
2、1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采购人员上帐,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4、10万元/件(台、套)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5、所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必需用保管员填写领用出库单,交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名后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
八、医疗设备维修制度
1、医院设备科维修组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及修理工作。
2、医疗设备的维修应实行预防为主,维修为辅,防范事故的苗头。设备科每两周的星期五带领管理和维修人员巡检2-3个科室的医疗设备。同使用人员一起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同时听取科室意见,在权限范围内尽快予以解决或反馈院领导处理。
3、凡需维修的设备,科室设备保管人必须填写维修申请单,通知维修人员或由维修组长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小件设备应送到维修组维修,大件不易移动的设备可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如属抢修急需仪器者,可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现场维修。
4、维修人员收到待修设备后应填写收据交回使用科室。对大型设备的故障情况应与保管人员共同检验登记。待修设备如在三天内未能修复,应及时对使用科室说明原因。经修复的仪器应及时通知使用科室验收。1万元以上的设备应在维修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5、所有维修的设备,负责维修人员必须按维修表逐一填写,记录清楚,所需配件和维修费用记录在表和帐本,以利对维修人员进行考核和了解产值。维修费用的计算:人民币200-1000元/件,小修占原价的2%,大修为5%;人民币1万元-10万元/件,小修为1%,大修为2-3%;人民币10-50万元/件,小修为0.5-1%,大修为1-2%;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件,大、小修均为0.5-1%。凡维修过的设备,在三月内再维修,一律不记维修费用。
6、凡需院外维修的设备,由维修组长做出意见报设备科负责人,由设备科请院外维修。维修费计入有关科室的成本。不经设备科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损坏的设备请院外维修,违者维修费不予报销。
7、对骨干设备或设备较多的科室(如放射科、检验科、手术室等),应配专职维修人员进行保养和维修。大型设备(如CT等)请院外维修或保养,必须请示主管副院长或院长同意才能实行。
8、对缺少材料、配件,不能在短期内修复的仪器设备,应请示设备科并及时通知使用科室负责人,并且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
9、保修期内的仪器故障,维修人员应协助保管人员进行检查,并请示设备科联系保修单位进行保修。
10、深入科室,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并登记评分,对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原因造成仪器损坏者应做出鉴定及处理意见。对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制度进行技术鉴定。
九、医疗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一)事故标准:医疗设备因保管不善,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的损坏,无法运行工作,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均称为医疗设备事故。事故可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
⑴人民币1千元至1万元/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⑵由事故造成对病人或工作人员一般烫伤、电击伤。
⑶修理费用在人民币500元以上。
具备任何一条都可视为一般事故。
2、大事故:
⑴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⑵修理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
⑶由于设备事故,致使病人或工作人员重伤致残。
具备任何一条都可视为大事故。
3、重大事故
⑴人民币5万元以上/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⑵由于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致残。
⑶维修费用超过人民币5千元。
具备任何一条都可视为重大事故。
(二)医疗设备事故的处理:
1、事故一旦发生,保管及使用人员应立即停机,使用科室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设备科,重大事故要报告院领导。设备科负责人,工程技术员应立即到现场协同科室负责人进行调查和检查,发现伤员立即组织抢救。
2、找事故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3、对事故负责者提出处理意见,交院领导批准执行。
⑴一般事故责任者严厉批评教育,责任者写书面检讨并取消一个月的奖金。
⑵大事故者写书面检讨外,行政上记过处分,取消责任者二至三个月奖金,并扣罚科室一个月的奖金20-40%。
⑶重大事故责任者除写书面检讨外,行政上记大过并停止本人操机半年,由科室另行安排工作。取消责任者三至六个月奖金。扣罚科室一个月奖金。科主任要书面向院领导做检讨。同时将事故通报全院。责任人态度不好,事故原因性质严重,实行降职处分,甚至追究经济责任。
4、组织人力抢修损坏设备,对抢修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十、医疗设备技术状态检查制度
1.医疗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正常检查,一般定为每季度检查一次,出现故障随时下科室检查故障原因,组织人力及时排除,使设备尽可能保持良好状态。
2.各使用科室每月要自检本科室人民币1000元/件(台)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单机万元以上(台)工作量,设备技术状态,上报医疗设备科。
3.医疗设备技术状态标准:
⑴良好:性能达到原出厂标准,工作正常,结构完好,零部件齐全,保证安全使用。
⑵可用:工作基本正常,质量有所降低,但仍然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证安全使用。
⑶待修:有严重损坏,或经常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须停机待修。
⑷报废:无法修复,不能正常工作,或者修理费用比新购原机还要大。
十一、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各科室不得使用未经注册、许可的医疗器械产品。
2、不得使用过期、淘汰、失效的医疗器械产品。
3、对一次性无菌产品,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其包装是否损坏,是否被污染。对包装损坏及被污染的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
4、严格按照医疗器械操作规程使用医疗器械,严禁违规操作。
5、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要及时记录,及时上报设备科,并立即停止使用,对发生不良反应的产品要立即封存。
第九节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1、主任委员、综合办主任、档案员定期或随机对各科室的档案管理、移交等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认真做好考核记录
2、考核内容: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当案、职称档案。
3、年终将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总结,累计各科室所得分数。
4、年底召开一次职能科长以上干部会议,反馈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失分原因。
5、所失分数与经济挂钩,每丢一分扣10元钱,从12月20日工资中扣除。
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做好上级文件的收发工作,及时传递给领导传阅,对领导批文要认真执行。
2、对上级文件要注意保密,不得随便对其他人传播,更不得将文件借阅他人。
3、对在领导手中的文件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半月,要及时回收归档。
4、半年整理一次档案,年终全部归档。
5、做好报纸订阅工作,发放要及时,不得扣压,特别对书信,要及时送到职工手中,不得随便拆看他人信件。
三、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专业技术档案装入铁柜,专人保管,做到认真负责严禁丢失、防潮、防蛀、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2、所保管的专业技术档案,要登记注册,按各类人员,各类职称编码,进行科学管理,为使用提供方便。
3、对专业技术档案要进行及时整理,该归档的材料要及时归档。每年要对技术档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符合列入专业技术档案的材料严禁归档。
4、严禁私自保管他人的专业技术档案材料,严禁涂改,发现私自保管或涂改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调动,按规定办理专业技术档案转递手续,不推私自携带。如经组织允许个人携带,要严密封好,加盖公章后方可带走。
6、查阅或借用专业技术档案的规定:
(1)查阅人员按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
(2)专业技术档案原则上不准外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借阅时,要经人事科长同意。借阅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途中转借他人或复制。用后必须及时退还。
(3)查阅技术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不准在档案材料上划阅涂改、折叠、抽出,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4)任何干部、职工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专业技术档案。
(5)摘抄专业技术档案时,事先应征得人事科长或保管档案人员的同意。
四、归档制度
归档制度包括: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案卷质量。
(一)归档范围
凡是记述和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属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卫生部、省卫生厅、丹东市卫生局、东港市卫生局召开的专业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2)卫生部、省卫生厅、丹东市卫生局、东港市卫生局印发的需要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等文件材料。
(3)国家医药管理局下发的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等文件材料。
(4)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的法规性文件。
(5)党和国家领导人、人民代表、上级机关领导等视察,检查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6)代上级机关草拟并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7)上级机关转发本单位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2、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1)本院召开的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团员大会及工作会议的全套会议材料及各种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由召开部门收集归档)。
(2)本院党委、行政领导会议文件材料,本院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材料。
(3)本院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发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4)本院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
(5)本院及各科室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6)反映本单位业务活动和科技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7)本院检查科室工作时所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8)本单位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9)本院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薄、审计等文件材料。
(10)本院党委、团委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的文件材料。
(11)内容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领导的指示和本院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形成的记录、调查处理报告,统计分析材料等。
(12)本院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电报,从外单位带回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3)本单位及本单位批准的有关区域变化 ,征用土地以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本院直接管理的科研、生产、建设项目的科技材料。
(14)本院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5)本院制订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6)本院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本院及本系统的重要活动、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等文件材料。
(17)本院(包括上级和下批)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干部名册、报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离休、抚恤、死亡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8)本院及本院办理的干部、党员调转介绍信存根。
(19)本院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20)本院编印的院报、信息等刊物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21)本院与有关机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22)本院与外国签订的议定书、协定,合同、换文(正本、副本)和单位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报告,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照片、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23)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的文件材料
(1)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颁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有关业务单位对本单位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与本单位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来往文件。
4、医院各科室的文件材料
(1)各科报送的重要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典型材料等文件材料。
(2)各科室报送的重要的科技文件材料。
5、声像档案
(1)照片档案
①院容院貌、设备仪器照片。
②领导班子成员照片。
③凡是医院或各科室荣获全国、省、市先进集体和荣誉的杯、旗或物品照片。
④历史重大活动照片。
⑤上级领导人视察本部门工作照片。
⑥本院领导出国考察照片。
⑦会议、社会活动照片。
(2)录音带、录像带:历次重大活动的录像带,领导讲话录音带。
6、实物档案:省、市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奖状、旗、杯、证书等实物。
7、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
(3)会计报表
(4)工资表
(5)其它
8、科研档案
获国家、省、市以上学术论文(有证书),科研成果。
9、科技档案
(1)基建档案:在基建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
(2)设备档案:办公、交通、医疗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书。
(二)归档时间
本单位各科室应将在本年度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整理完后,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内向档案室移交。
(三)归档案卷质量
凡属于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整理时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根据文件内容分类立卷,立成的案卷能正确地反映本部门工作活动的基本面貌。
2、归档案卷、卷内文件应按一定顺序排列好、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并要写好封面,注明保管期限。
3、归档的文件,如有破损、残页应该认真补糊好,使之完整、美观、大方。
4、在填写卷内目录和封面时,要用耐久的碳素墨水和兰黑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和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应树立长期不懈的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机密安全。
2、档案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将档案材料随意带出档案室,不准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
3、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档案借阅审批手续,杜绝一切失泄密情况发生。
4、定期做好超期档案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准备销毁的档案材料要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由专人监督销毁,不准私自处理和出售。
5、档案人员要定期检查保密情况,发现失泄密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六、档案借阅制度
1、根据《档案法》和《保密法》的规定,查阅档案人员有保密档案秘密义务。
2、查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本单位各科室查阅属于 本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填写阅档登记后,方可查阅,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有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限在阅览室进行,不准随意带出,特殊情况确需带出时,应经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还。
4、查阅档案人员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私自撒拆、涂改、勾划、批注、抽取、损坏档案;凡需摘抄、复印档案材料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借出与归还时双方当面清点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档案统计移交制度
档案的统计,移交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抓好。
1、本单位各部门均应按归档制度规定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时向档案室移交,需经常利用可保留复制件,原件必须移交档案室。
2、重要的设备档案(汽车、计算机等)和基建档案由使用设备和建筑部门保存复制件,原件向档案室移交。
3、档案室接收档案资料要填写《档案接收登记簿》;接收人、移交人当面点清,登记后双方签字,并要有人监交。
4、本单位档案室向市档案局移交档案的范围和年限,按国家关于档案接收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
5、建立档案的接收、移交、销毁登记簿,对接收、移交、销毁的各门类、载体的档案,随时进行登记,搞好档案总数的变化情况统计。
6、搞好档案的利用统计,查、借阅档案要填写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定期进行利用分析。
7、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档案开发利用制度
档案的开发是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档案部门要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加强各项基础工作,积极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1、档案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情况,了解单位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主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要编制目录索引,完善检索工具,做到调卷迅速准确,方便利用。
3、档案人员要掌握档案使用范围,注意收集档案利用效果,定期进行档案利用效益分析。
4、积极开展档案利用的编研工作,搞好档案开发,配合有关部门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文件汇编、会议专题汇编等。
5、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微机化,提高开发利用效益。
九、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的鉴定、销毁是一项严肃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要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进行,严禁任意销毁档案资料。
1、档案的鉴定工作要在主管院长或办公室主任主持下,由档案室和有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2、鉴定小组要根据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鉴定报告,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销毁档案时必须遵守保密制度,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当废品出售,防止散失。
十、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要由专人负责,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档案库房要根据工作需要,配置温度计、防虫、防霉、防火、防盗、防光的设备和措施。
3、库房要建立管理情况记录、检查记录,并将检查记录情况归档保存。
4、档案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整齐。
5、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档案接收制度
1、医院档案室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各科室兼职档案员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标准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2、负责收集汇总各科室资料、数据,按科系、类别年终归档。
3、收集归档要把各科室资料,数据逐一核对验收,符合标准后归档。
4、对各科业务技术档案每半年进行检查验收一次。
十二、档案修改、补充制度
1、档案人员要努力学习,掌握本专业知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根据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标准和发展趋势,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新的归档要求。
3、根据上级要求和新的标准,对超期或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剔废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
4、随着事业的发展,资料数据的增加,对归档、汇总、整理的档案,可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以致完善。
十三、医疗器械设备仪器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凡单位购买设备仪器都要建立设备仪器档案,为了完善器械管理制度和便于维修利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我院购置的具有一定实用价值,金额在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其使用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保修卡及其它材料全部归档。
2、器械管理人员应按开箱验收制度如实填写仪器设备验收表、医疗器械档案表、本机主件与附件表、维修记录单及使用科室负责人员的签证等材料,并将整理好的材料一起归档。
3、设备档案归档后为便于利用,设备管理科室可按档案管理规定,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还,如丢失按仪器原价55%赔偿。
4、如仪器设备在使用中需要更新以及更换部分重要零件,也要将其更新的材料交档案室存档。仪器的维修保养情况也应及时填卡归档。
5、在外维修借出的档案材料,应在报销前交回。
6、新购置仪器的收据及维修后的收据应在材料归档后,经档案人员签字方可办理报销。
7、仪器设备报废后应及时到院报销小组办理报废手续,报档案室备案。
十四、“三参加”“四同步”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确保我院各种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及时归档,充分利用档案,从而为中心医院的管理和建设服务,特制定我院档案管理的“三参加”“四同步”制度:
1、“三参加”内容
(1)档案室主要参加本院重要计划工作会议,课题评审鉴定会。
(2)档案室主要参加本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档案室主要参加本院各种设备在800元以上的开箱验收工作。
2、“四同步”
(1)下达计划任务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2)检查计划进度要同时检查文件形成情况;
(3)在评审鉴定成果的同时,要验收鉴定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4)上报评审科技教学成果时,档案部门要同时出具专题归档情况证实材料。
3、要求:
(1)医院计划、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设备开箱等有关院内重大事宜,档案办公室主任或有关人员均应参加,并检查档案是否齐全,督促做好档案资料的及时归档工作。
(2)各科室有重要价值的一些活动,应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3)档案管理人员和各科室人员按照“三参加”、“四同步”的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违者按院内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章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 管理岗位职责
一、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总支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和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和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的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及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和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二、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组织对居民的门诊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三、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指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的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职责
1、在上级和院党总支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总支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充分发挥党总支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五、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六、党支部书记职责
1、在党总支领导下组织支部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3、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结合业务深入细致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医疗、预防、科研教学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5、经常与支委、科主任取得联系,主动沟通情况,研究工作,紧密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做好工作。
七、党办主任职责
1、在党总支直接领导下,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积极组织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和职工医德教育工作。
3、安排党内各种会议,做好记录。负责综合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
4、协调基层党支部正常工作,做好党委决议的检查、指导、督办工作。
5、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材料,积极主动的为党总支各项工作的决策,提供各种有价值的依据,当好党总支的耳目和参谋。
八、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手术、危重病员的会诊和抢救。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和经验交流。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九、护理部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制订发展规划、管理目标、年工作计划并做到季有计划、月有重点。
2、制订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护理常规、操作规程、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3、定期召开护士长例会、全院护理人员会议,布置、总结、分析、交流护理工作情况和经验。
4、深入各科了解护理工作情况,定期组织护理查房,参与组织指导突发事件的护理抢救和技术指导及疑难问题的会诊工作。
5、制订在职护士的继续教育计划、进修计划、考核制度及落实措施。定期对全院护理人员业务技术训练及考试、考核,并建立技术档案。
6、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医德素质教育,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分管院长提出护士长聘任和护理人员的升、调、奖、惩意见。
7、协助分管院长审查各科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设备的审报和使用情况。
8、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护理工作安全,对护理差错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专题讨论。
9、加强护士长培训和梯队建设,确保护理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10、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护理质量控制体系和考评制度,实行院科二级控制。
11、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指导临床护理工作的实践及新技术的推广、使用。
12、制订护理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13、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对外进修、学术交流建议、配合实施。
十、人事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担任人员调出、调入工作。
2、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使用意见。
3、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4、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
5、负责管理工作人员的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收集、 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十一、财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教育全体财务人员,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教、研任务的完成。
2、贯彻有关财务会计的法令、制度和指示,遵守国家财政纪律。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开支,监督预算资金正确支用。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财务报表,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5、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账。
6、为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经常的监督检查,克服浪费和防止积压,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7、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及时反馈信息,当好参谋和助手。
8、定期搞好总结,指导会计人员按医院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做好核算和监督工作。
十二、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负责组织领导财务管理、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房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4、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5、组织本科人员做好进修、学习、参观人员的生活接待。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三、设备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的采购、供应、管理和维修工作。
2、负责拟定本科工作计划,总结本科工作,负责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预算计划,并综合制定全院医疗仪器和器械的购置计划,报请院长、主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深入科室了解检查其医疗仪器、器械的使用、管理、需要情况,做到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以保证其质量,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应有效能。
5、组织本科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十四、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
2、拟定预防保健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助有关科室组织定期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
4、组织好本院职工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药剂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6、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8、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0、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六、医保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保办工作,组织全科完成本科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领导审核人员做好基本医疗、合作医疗、商业保险、离休患者从入院到出院全程监控工作,深入科室,检查患者在院及辅检、用药情况,确认患者身份。
3、做好月末报表工作,及时将患者结算资料上报医保中心、合管中心,向全院反馈当月出院人数、报销金额、费用总额和分析意见。
4、及时与医保中心、合管中心、各商业保险公司沟通,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与医保中心、合管中心核对账目,取兑资金。
5、与医务科、财务科、药剂科等各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出现的各种医疗、药品、物价等问题。
6、负责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十七、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召开纠风工作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四次。
2、专题研究社会、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性的予以解决。
3、每周五为领导信访接待日,有接访记录,处理意见,处理结果。
4、每月参与行政查房,考核医德医风、优质服务承诺执行情况,及时总结,反馈存在的问题。
5、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讲课。
十八、信访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组织小组成员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年度目标管理方案,重视信访工作意义及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制定信访工作年度计划,搞好考评,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3、重视信访工作网络建设,院有小组,下设办公室,科有人管。
4、每季研究一次信访工作形势,采取措施,杜绝越级上访,减少上访人次。
5、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查处,及时结案,按期汇报结果。
十九、信访干部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掌握上级信访工作方针政策,提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努力完成信访工作任务。
2、认真负责地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解释、调查,向领导汇报、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及结果反馈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
3、在接待处理来访案件中,要高度负责认真对待每件来信来访案件,做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调查及时、处理有政策依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重访、越级上访,力争小矛盾不出科,大矛盾不出院,矛盾不上交。
4、在处理信访案件中,积极为领导当参谋,件件都能提出主导意见。
5、做好来信来访文件、资料及案件的归档保管工作。
第二节 财务科岗位职责
一、财务科长岗位责任制
1、具体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地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制定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要贯彻经济核算的原则,便于群众参与,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并应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财务收支计划要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期进行编制,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核定工作。
根据经济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核定资金定额,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5、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收支计划。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合理组织收入,节约开支,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经济核算和责任制,推行目标管理,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和经济活动分析,以患者为中心,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6、审核或参与制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予以纠正,要积极参与拟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加强事前监督。
7、负责向本单位领导和职代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核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领导和职代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状况,以便领导进行决策;动员群众参与管理;按会计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及时报送会计报表。报出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要进行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8、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会计理论基础知识和努力钻研业务技术,负责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参与研究会计人员的任用和调离。
9、建立健全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定期召开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要制定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办法,按期进行考核,对不适合会计工作的人员,要提出建议,进行调整,对不能胜任会计工作的人员,要提出建议,要帮助培养提高或者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二、财产、物资、药品会计岗位责任制
1、正确划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线,编制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目录,对财产物品进行分类、编号。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药品及卫生材料账簿。
2、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财产、物资、药品清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至少每年大清点一次,每季小清点一次)。每月按药品、卫生材料记账凭证(购货入库单)登记财产、物资、药品及材料账簿,并与总账核对无误。
3、定期对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财产、物品进行抽查,做到账卡、账账、账实相符。
4、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的大修理维护基金,不得多提、少提、漏提。按药品及材料出库单,按时间前后顺序,登记药品及材料账簿。
5、年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清查,发现盘盈,盘亏和损坏等情况,查明原因,弄清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会计电算化主管岗位责任制
1、组织安排本单位的电算化实施进程,负责组织对初始化、手工账与机器账的并行,进行审批,以及抛开手工账的检查、验收工作。
2、组织协调本单位的软件运行工作,协调本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合理设置电算化各岗位及配备岗位人员。
3、负责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职责。
4、监督会计电算化系统合法、安全、可靠地运行。
5、检查计算机输出账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对电算化发展方向、规模及重大硬件、软件的使用及应用项目进行决策,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电算化操作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审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及是否有经办人、验收人及领导签字。按会计核算工作的要求和会计电算, 化系统的要求对凭证进行预处理,编制记账, 凭证, 。, FONT><, /DIV>
2、在输入操作中,如发现输入凭证有疑问或者错误时应及时修改,但不得擅自作废,数据输入完毕进行自检核对,无误后交审核员复核。
3、操作人员不得越权修改他人制作的记账凭证。
4、按财政部规定定期打印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 、报表。
(1)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原则上要求每日打印,如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可按旬(月)打印输出。(2)总分类账、明细账根据需要按月或按年打印输出。(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打印一次。(4)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按册打印,并同该册凭证一起装订。
(5)会计报表、其他各种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定期打印输出。(6)当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资料发生缺损时,应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
5、每天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并妥善保管。
6、操作口令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和窃取他人口令。
7、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做好故障记录和上机记录等事项。
8、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会计软硬件操作。
五、电算化审核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包括各类代码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数据的准确性和资金来源的正确性。
2、负责审核操作员的操作结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后的凭证要加盖审核员印章。
3、按日进行每笔记账凭证的复核,对正确的会计凭证及时审核并登记机内会计账簿;对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的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退还有关人员,进行更正、补齐;对于填制不符合要求、不, 完整、, 不规范的, 凭证,包括金额错误、会计科目分类错误的凭证,要求操作员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输出的数据不予签章确认。
4、电算化审核员不得进行已录入数据的修改操作,审核时发现凭证录入错误,必须通知原操作员进行修改,待修正后再进行复核签字。
5、按日整理当日记账凭证,完整地交付装订人员进行装订。
6、每天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并应妥善保管。
7、操作口令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和窃取他人口令。
8、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做好故障记录和上机记录等事项。
9、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会计软硬件操作。
六、系统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电算化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负责组织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2、定期对电算化系统的硬件设备和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排除系统软硬件故障和会计数据差错,使电算化系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当发生不可处理的故障时,应及时与会计软件开发单位或供应商联系,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
4、协助电算化主管合理地分配系统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
5、做好本系统运行情况的总结工作,协助电算化主管对本系统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易耗件、数据、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使用和更新提出改进报告,使其发挥更大效益。
6、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定期检查计算机运行状况,定期检查电算化系统的运行日志,监督检查操作员定期更改操作密码,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
七、会计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7、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系统的数据软盘(磁盘)、程序软盘及各类账表、凭证、资料的备份和打印的会计账表、凭证和各种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8、做好各类会计数据、资料、凭证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会计档案资料。
9、按规定期限向各类有关人员催交备份资料及存档资料,并及时归档。
八、电算化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操作人员编制好的记账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
2、每日进行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保证账实相符;并负责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3、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查询。
九、往来结算岗位责任制
1、建立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账簿,按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设置明细账,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应当定期与发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核对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经常核对当月发生额、累计发生额和余额,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清欠,避免与应付账款交叉。
3、建立医疗应收款,医疗应付款账簿,按规定对在院病人欠费、出院病人欠费、医保患者欠费、老干部和合作医疗欠费等设置明细账,对医疗欠费核算,及时上报,为决策提供依据。
4、按会计制度规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时查明原因,按着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
5、对预借差旅费的进修人员和借款的职工,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金额、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办理支付手续。出差结束三日内应督促办理报销手续,及时销账。对上次借款没结清的原则上不得办理第二次借款。
6、所有暂付款,要及时清理结算。若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说明理由,
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结算或从工资中扣除。
十、出纳职责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在财务科长领导下,做好银行存款和现金的收付工作,及时提供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认真核对当日收付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子"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空白票据的保管工作,大小印鉴分别由会计和出纳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管理的规章制度。
4、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签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5、每日认真复核住院处、收款处收入日报表,收入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坐支,及时登记入账。
6、随时掌握各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十一、会计工作职责
1、财务科长领导下,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做好财务分析,及时提出意见。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3、及时准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表对口,并认真分析,有情况分析说明,经领导核准,按时上报。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做好会计凭证、账册和报表的保管工作,及时清理归档。
7、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会计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医院的整体利益。
8、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操作能力,掌握会计基础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制度改革的适应能力,更好地为医院经济管理做贡献。
十二、收款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管理制度、现金和转账支票收缴管理制度,熟悉科室代码、医生代码、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2、录入患者姓名要准确,严格按处方、按规定的医疗项目收费,戳记日期要清楚,所收款项与处方相符,并要唱收唱付。
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当日收入日报表,会同药局负责人签章和相关单据一并上交。
4、履行收费收据领退手续,按编号和收款员登记,注意妥善保管,及时到财务科请领,不得丢失损坏。
5、收款员必须有较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文明用语、礼貌待患、有问必答、不得与患者争吵,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
6、工作认真负责,有条不紊,急患者之所急,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操作的熟练程度,掌握门诊收费程序,避免患者排长队等候交款。
十三、住院结算岗位职责
1、及时办理现金和支票的收付,业务熟练,对现金各种票据要严加管理,严防差错,丢失,被盗和毁损。
2、住院登记应使用钢笔,以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文字和数字必须清晰整洁,准确无误。
3、掌握业务技能,费用录入及时准确,避免重复和错记,当日账务必须当日审核,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签章齐全,手续完备,明确责任,不得弄虚作假,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4、结算窗口,应快速准确,处方与结算收据相核对,准确无误后盖章交付患者,避免患者排长队等候,要明确责任,需签字盖章,对患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杜绝生、冷、硬、顶,服务周到。
5、医保窗口,每日处方二次录入,及时传输给医保中心,审核准确无误后给患者报销,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6、当日打印的日清单与催款单,由专人每天送到床头。
7、认真接待患者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及时反馈患者的意见,态度要和蔼,解释要耐心,热情主动,为患者排忧解难。
8、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仪表端庄,佩戴胸卡,挂牌服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干私活,不乱串科室,不酒后上岗,自觉维护窗口服务形象。
第三节 总务科岗位职责
一、仓库安全工作职责
1、发放物品时,必须有领取单位(科室医疗科)负责或保管人员的领物单,方可发放。
2、出入库物品必须有验收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记帐和出库销帐手续,库房物品不准私自送给他人。
3、每季度清点物资一次,多余物资及时登记上交,库房人员不准私自处理。
4、下班前,保管员负责把门窗关好、锁好、切断电源。
5、易燃易爆及具有腐蚀性物品,必须与百货、被服、纸张等物品分库保管。
6、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室内保持通风,防止物品变质自燃、保证灭火器材完好。
二、管理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财产、物资、家具等的管理工作,主动配合医疗,保证其任务顺利完成。
2、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听取意见,发动群众参加管理,不断改进工作。
3、组织医院绿化,做好劳动及爱国卫生工具的保管及供应工作。
4、组织锅炉、水、电、木、泥工等的工作。
5、组织物资、燃料、垃圾的运输工作,做到合理使用车辆。
6、指导各科室物资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废旧物资的回收变价,修旧利废,防止损失浪费。
7、掌握所属范围的勤杂工人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人员调配使用等。
三、采购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对全院的家具设备、办公、劳保、生活用品、取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主、付食品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2、根据各科室需要,制订各类物品的年度、季度、月份和临时的采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即时采购。
3、计划采购,计划用款,注意采购质量,注意勤俭节约。
4、做好物资采购用款申请、报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做到物、钱、凭证三对口,一次借款,一次清帐。
5、对医疗、教学、科研、急需的物品等必须全力以赴,积极采购。
6、贵重、精密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看样品后采购。
四、保管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被服、办公用品、医疗表格、劳动、生活、取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工作
2、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建立帐本,做到帐物相符。入库物资要验收入帐,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盗窃。
3、做好防火、防爆炸工作、在库方内禁止吸烟。
4、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求,使用情况,实行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5、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五、泥、水、电、木工人职责
1、在管理员领导下负责全院水暖、电源、线路、开关、木制家具、门窗、墙壁、路面、瓦面等的检查维修工作。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节约使用器材和原料。
3、紧密配合医疗、教学、科研,开展技术革新。经常主动到各科室和宿舍巡回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质量。
六、汽车司机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坚守岗位,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任务下达,迅速出车。
2、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节约汽油,安全行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3、遵守交通规则。任务完成立即返回,不私自出车。
4、爱护公物,管好材料和工具,并做好防火工作。
5、司机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七、电梯工人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开好电梯,保证安全。
2、保管好电梯,防止梯门被推车及重物撞坏。
3、保持电梯房内清洁、通风、干燥,传染病员或传染尸体使用后要进行消毒。
八、被服供应站(洗衣房)工作人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和缝补等工作,按规定折叠,并按时下收下送到病房、门诊。
2、严格执行各类被服的消毒、隔离制度,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3、严格执行被服的交收手续,防止错、漏和丢失。各类被服要分类存放,方便取用。未印字新制品一律不交换。
4、爱护公物,修旧利废、回收敷料。节约用布、水、电、肥皂及其它材料等。
5、加强烤房管理,严防烤损被服,做好防火、防盗及机器保养管理工作。
九、锅炉工人职责
1、在管理员领导下负责全院蒸气、暖气、热水、开水的供应,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疗和生活上的需要。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注意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及时添煤加水,清膛查漏,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转。
3、认真做好锅炉的日常维修、保养和防护,并制订计划,定期检修。
4、加强与各部门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并防止滥用浪费。
5、不断总结烧煤技术,烧好烧透,节约用煤。
第四节 保卫科岗位职责
一、保卫科夜间值班人员职责
1、夜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19:00点整),值班时不擅离职守。
2、负责夜间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总值班维持急诊、病房的正常工作秩序。
3、监视、监控、防火、防盗报警设施,发现情况要及时向总值班或公安机关报告。
4、处理夜间院内发生的治安有关事宜。
二、公安值班室工作职责
1、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创造良好就医环境,特制定完善本职责。
2、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坚守岗位,着装挂牌,文明办事。不离岗,不喝酒。
3、确保医院治安、消防安全。坚决果断的处理在医院内打架斗殴、扰乱工作秩序等人和事,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巡视院区,发现治安、消防隐患要立即处理。
4、对在院内叫卖、推销人员要及时清退,对在院内抢抬、护理无人陪护患者的闲散人员要坚决制止并清退,对勒索、敲诈患者钱物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机动车、三轮车、自行车按规定地点停放,急诊和正厅门前及两侧坡道内严禁出租车或三轮车停站,等人接客。
6、夜间要经常巡视病房及重点部位,并要做好记录。21点前要协助各科室清理陪患家属和探视人员。
7、负责全院各通道大门的开、关及堵塞清障等,要按时开锁,保证安全通畅。
8、负责全院收款、存款、取款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接送夜间会诊、维修人员等任务。
10、按规定负责出入院病人欠款的追缴。
11、遵守劳动纪律,不在值班室内吸烟、唠喀、打扑克等。
12、值班室、监控室内闲人免进。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13、交接班必须见人交班,并要交接值班记录,互相签字。
14、明文公示,奖罚分明,对违反上述规定,分别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理。
三、车辆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车辆管理时间,每天早7:00点至下午17:30分(冬季为17:00点正),实行全天看管,节、假日不休息。
2、对停放在停车场内的机动车收费,自行车要摆放在指定地方,严禁院内乱停乱放各种车辆。
3、自行车摆放要按指定线内摆放。摆放要整齐、横、竖一条线。
4、不准擅自提高机动车和自行车的收费标准。
5、看管的自行车如发生被盗、丢失、要按价给予赔偿,费用自理。
6、晚下班时,如有看管的自行车没有推走(不带锁的)要存放在自行车棚内,并登记在册。
7、因事、因病要请假,指定替代人员负责看管自行车,如无故不来者,按自动辞退论处,另行安排他人。
第五节 设备科岗位职责
一、采购员职责
1、在主管院长及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卫生材料、医疗设备的采购工作。
2、根据各科室需要,制定各类物品的年度、季度、当月和临时的采购计划,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及时采购。
3、计划采购、计划用款,注意采购质量,注意勤俭节约。
4、做好材料、设备采购用款申请、报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做到物、钱、凭证三对口,一次借款一次清。
5、对医疗、教学、科研急需的物品、器械等必须全力以赴、积极采购。
6、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会同有关科室的内行看样品后采购。
二、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器械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
3、负责科室的管理,督促检查各级人员遵守操作规程,指导技工工作。
4、建立贵重、大型精密仪器档案,随时记录发生的故障及修理经过。
5、对科室需要维护与修理的医疗仪器设备,要积极主动的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服务于临床。
6、开展随时服务工作,做好仪器维护、整理、清试等项工作,遇有特殊故障要及时上报,以便妥善解决。
三、技术工人职责
1、在科长、技师指导下,担负所分配的各项技术工作。
2、在技师的指导下,参加仪器的安装和检修工作。
3、做好仪器的保护、整理、清洁工作,仪器发生故障时或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技师和科长。
4、协助技师做相应的工作。
四、保管员职责
1、负责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的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2、负责卫生材料的入库验收工作,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库房,并认真做好验收记录。
3、对有效期的产品要按有效期的远近组织发放,杜绝因产品过期、淘汰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4、每季度对库房进行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认真做好库房清点工作,防止物品变霉、虫咬及鼠害。
6、认真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库房钥匙不得私自交给他人。
第六节 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一、主管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文件,促进档案干部学习档案管理知识,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2、抓好本院档案管理和定期升级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督促制定本院档案管理各项制度的实施。
4、按有关规定组织档案鉴定、销毁、接收和移交工作。
5、积极组织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二、档案室主任职责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档案室全面工作,定期组织档案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知识。
2、及时组织档案人员按规定要求,做好文件材料立卷,存档工作。
3、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档案的鉴定、销毁、接收、移交工作。
4、指导档案员搞好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的安全保管及统计工作。
5、组织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定期进行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
三、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
2、做好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辑、和提供利用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检索工具,准确做好档案的分类、编目、划定期限和密级等项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数量和质量,使档案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4、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善档案的保管条件,最大限度的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管理质量,加强对本单位和各科室专兼职档案员的业务联系和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提高业务素质。
6、按规定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账表的打印和结账:
(1)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原则上要求每日打印,如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可按旬(月)打印输出。
(2)总分类账、明细账根据需要按月或按年打印输出。
(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打印一次。
(4)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应按册打印,并同该册凭证一起装订。
(5)会计报表、其他各种分析表按报表管理要求定期打印输出。
(6)当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资料发生缺损时,应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
(7)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8)总账、明细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账装订。出纳人员必须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现金日记账处理收支较多的,可根据需要设置辅助账。
6、会计报表:
(1)医院应根据账簿数据编制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账表之间的对应数据和勾稽关系必须衔接一致。
(2)结账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各种正式的会计报表,并经有关财务负责人审核无误签章后方可生效。
(3)会计报表必须按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十九、会计电算化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计算机专机专用,禁止无关人员使用计算机。严格使用机内"上机日志",并由专人负责审核。
2、在会计电算化系统投入运行前,由会计电算化主管或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电算化的合法有效使用人员及操作权限,并授予其使用权。运行中需增减人员,或更换人员按同样手续办理。
3、各使用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会计数据的输入、计算、记账和打印有关账表,不是擅自越权操作。
4、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操作,系统管理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操作员和审核员不能由一人担任。
5、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修改数据、源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6、存档数据、软盘、账表和文档资料由会计电算化主管指派专人统一复制、核对并交会计档案管理员保管。
7、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类似情况。
二十、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卫生事业,遵守现代技术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奉公守法,忠于职守。
2、遵守职业道德,严守保密规则,注意保守医院和财务部门的机密。
3、严格管理网络中心机房钥匙;未经允许,非网络中心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网络中心机房。
4、进入网络中心机房,必须先换拖鞋和工作服,维护室内卫生,保持整洁,严禁吸烟。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物品及与本室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网络中心机房。
6、严禁在网络中心机房内玩计算机游戏、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档;严禁私自在网络中心服务器上安装与本工作无关的软件,以防病毒感染。
7、禁止私带软盘、光盘进入网络中心,违者予以没收。需要复制文件者须向网络中心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8、注意节约网络资源,不得下载与网络服务项目无关的资料。
9、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建立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和安全保护工作。
10、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公共设备,注意维护和保养设备。
二十一、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查询制度
1、为方便患者了解当日住院费用,提高收费透明度,催款员每天将一日清单送到患者床头,患者也可到结算处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患者对医疗收费、药品收费有疑问,可到医生办公室、护士站、结算处、医保办问询。
2、实行医疗服务价格计算机管理,使用《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信息系统》,防止乱收费,增加价格透明度,便于物价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检查。
3、在住院大厅设立公示查询系统和常用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公示板,由物价员定期更新现行价格,与收费窗口的价格保持一致,方便患者查询。
4、病人出院结算时,医院免费提供医药费用明细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并保证与结算收据项目内容相一致。
5、财务科设专职物价员,负责解答患者和科室提出的各项疑问,定期检查收费情况,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6、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结算处查询窗口和接待人员礼貌待患,热情服务,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第七节 总务科管理制度
一、总务科工作制度
1、总务科本着增收节支的精神,负责医院各种财产物资设备的采购、调配、供应,管理或维修,要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
2、实行财产物资设备分级管理制度,总务科和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各种物资。
3、建立健全物资、设备帐目,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4、要实行计划采购,防止乱采乱购,对物资保管严防积压、霉烂、变质、鼠咬、虫蛀和失火、失盗。
5、根据各科室所需物资的申请,由总务科编制计划。报请院长批准后进行采购和供应。属于交回物资要以旧换新,并实行送货上门。
6、负责办理各类物资的报废、报销、变价及赔偿手续重大的物资的报废或变价,要经各科群众评论,总务科呈报院长审核处理。各单位不得擅自报废处理各种物资。
7、固定资产的添置,按社会集团购买力规定办理,设备须按质论价办验收入帐手续。
8、总务科负责全院房屋管理,使用、调配和维修各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转让房屋,搞好防火工作。
9、总务科负责全院机动车、手推车的调配使用维修的管理工作。
10、总务科要认真抓好托儿所、锅炉房、水暖、换洗、浴池、水、电、木瓦等的领导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更好的为医疗第一线服务。
11、总务科和后勤各班组要建立工作周(日)程定期深入科室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全院财产物资由总务科负责采购、供应、管理、维修、调配使用。
2、财产物资实行分级管理制,要做到各负其责,物尽其用落实到科、人头。
3、全院财产物资要指定专人采购、保管、领发,要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失火、被盗。
4、各类物资都要健立健全帐目,定期清点实物,做到帐(卡)物相符。
5、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申请计划送交总务科,经院长批准后列入经费支出计划。总务科实行计划供应,送货上门。
6、凡购入的物资,必须经管理员和保管员验收,凡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物资,保管员有权拒绝入库。
7、采购物资报销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经手人签字,保管员验收后方可报销。
8、凡出库物资,必须根据使用单位请领计划认真审核,经批准后填写“出库单”,保管员按出库单出库。
9、凡超期、自然破损无使用价值和暂不使用的物资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批准后,办理手续如数交回总务科。
10、保管员,调离时,要做好交接工作,发生问题各负其责,其他人员调离时,按规定交回物资,否则,不予办理行政手续。
11、对一般物资的报废由总务科核准处理,对重大物资的报废由总务科填写报废报告单,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报废处理。
12、凡变价处理的物资,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科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处理。
13、各值班人员交接时,对本班管理的一切物资(含门窗玻璃)要详细交接,明确责任做好记录,否则由接班者负责。
14、医院的财产物资,是国家的财产,未经允许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医院的物资化为己有或者转让他人,如有发现要追究其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三、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门窗要牢固,防止物资被盗。
2、物资放置整齐,位置适当,便于取拿。
3、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用明火照明,防止发生火灾。
4、一切物资出入库时,必须凭出入库通知单。
5、凡是出入库物资,必须要做到物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
6、怕潮物资,要随时通风晾晒,防止变质霉烂。
7、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物资变动情况,确保物资安全,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四、基建和维修管理制度
1、凡属医院的房产均由总务科统一管理和维修。
2、凡属基建和大修工程,经院研究同意,报上级批准后方可施工。
3、中型维修和小型建筑工程,由总务科编制计划,经院研究同意即可施工。
4、小改小修工程,原则上不改,如必须改修时要经总务科同意方可改修。如自行拆改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零星维修,由总务科检查,定时进行维修。
6、要加强对大型基建工作的领导,成立有院领导参加的基建办公室,基建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周密设计,精密施工,确保建筑物的质量。
五、洗衣房管理制度
1、负责对全院各种医用被服,各科值班室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清洗、消毒、缝补干燥,熨平,要折叠存放,保证供应。
2、被服由洗衣房负责下收、下送。
3、洗衣房对医疗科室的物品各掌握一定数量的库存量。对分类物品必须逐件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发现差错及时报主管人员进行处理。
4、应报废的被服,统一由总务科被服管理员填好报废单,经总务科正(副)科长同意,方可报废领取物品,洗衣房无权自行报废被服等物品。
5、洗衣房只换洗公用被服,一律不准洗私人衣物,对破损被服,经缝补后方能下送。
6、被服清洗,消毒时有色的和无色的要分开,患者被褥和尿垫分开,有血迹和无血迹分开,患者服和工作人员服分开。以免相互污染。
7、洗衣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穿用患者住院服。
8、洗衣房对库存被服等物品,要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下送或下收被服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发生差错,各负其责。
9、要爱护公共设备,各种工具、机器、被服要有专人保管、防止霉烂、丢失,做好机器维修、保养,未经允许一切工具不得外借,严禁借工作之便加工私活。
10、被服洗换时间:
被套、床单、枕套、患者服、白大衣七天,随脏随洗;各种手术单随时换洗;特殊情况随时换洗。
六、锅炉房工作制度
1、锅炉房要保证全院医疗、生活方面取暖、高压蒸气和热水的供应。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3、认真做好锅炉的检修、保养、严防事故的发生。
4、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技术水平,做到节约用煤,及时清理煤渣,防止堆积,保持室内整洁。
5、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全院的上下水管道等设备,保持上水下水正常运行。
6、各种工作和材料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和外流。
7、做好交接班,发生问题各负其责,严肃处理。
七、电工工作制度
1、电工人员,要随时检修医院一切电器设备,确保医疗、教学、科研、锅炉、洗衣、伙房等正常用电的需要。
2、在检查和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3、购入的电器材料要登记入帐,并有专人保管,未经总务科同意不得外借,更不准外流,电工材料消耗要做登记,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4、电工工具、仪表、仪器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止损坏和丢失。
5、加强用电管理,电工有权制止使用大灯炮,长明灯以及不合理用电。
6、雨季及春、秋两季要巡视电路,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八、木工工作制度
1、木工负责全院木制设备、门、窗屋的维修,确保医疗、教学、科研等正常工作。
2、在检查维修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3、购入的木材、玻璃材料必须登记入帐,要及时打请领,材料不得外流,各科室维修用料必须有回单。
4、要树立为医疗一线服务的思想,经常深入各科室巡回维修并争取意见,改进工作方法。
5、木工房内的一切设备要切实保管和保养好。
九、维修组工作制度
1、维修组负责机电、水暖、通讯、五金等设备以及土木、油漆等工程的维修工作。
2、维修组应定期到现场,主动上门检查维修,事毕应填写检修登记卡,由被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字验收。各科如需临时维修工作需要填写修理通知单,送维修组。由检修人员办理。如属抢修、抢救急需、可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检修。
3、可携带及易搬动的器械物资需修理时,除填写修理通知单外,并连同该送物承修部门。对不能立即修理好的,须向承修部门取回收据,待修复时,凭据领回,一切器械物资修复后,使用部门应进行验收签证。
4、各科室如新装、新建、改装、改建有关设备,需填写申请单,报分管付院长批准后安排办理。
十、机动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面包车、轿车由综合办管理,供院领导和各科室办公使用。
2、救护车由急救中心管理。专供抢救运送病人,救护车外出救护,按规定先收费后出车,如做其它使用须经有关人员批准。否则,驾驶员要负责任。
3、车辆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时,要经领导批准,并按规定收费。
4、出动车辆必须凭出车通知单。紧急特殊情况需要,由总值班或主管领导派车,否则,一切后果由司机负责。
5、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要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行车里程和耗油量记载清楚。
6、车辆平时停放车库内,做好检修,清擦保养,提高车辆完好率,保证正常出车。
7、车辆的刹车、转向、照明、喇叭齐全灵敏、有效、要做到勤检查、常保养、行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8、所购一切汽车材料和油料,必须上帐入库,出库时出据出库单由汽车班长签字,以旧换新。否则不予出库。
9、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如因有事要请假,要说明去向,以保证按时出车。
10、未经领导批准,汽车材料和油料不得化为私有或转让他人,如违犯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11、为提高机车使用率,各科室用车必须在头一天报综合办,以便妥善安排,防止往返空驶。
12、常用车科室要做出一周用车计划报综合办。根据各部门实际用车情况适当安排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第八节 保卫科管理制度
一、保卫科工作制度
保卫科是医院的职能部门,又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在本单位和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1、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互作。
2、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同刑事犯罪活动和其它危害治安的行为作斗争,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协助医院有关部门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劣迹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
3、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对集体宿舍,公共场所,管钱、管物等要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杜绝一般火灾和重大火险隐患。
4、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做好治安防范工作,随时巡查各重点要害部门、部位,确保安全。
5、严密各项防范措施,保证要害部位的安全。
6、负责追查破坏事故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调查重大事故。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同盗窃、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
8、完成本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院内成立治保委员会,防火委员会和义务消防队。
2、各科室要根据本科室的具体工作制订出本科室及班组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3、各科室要根据本科室的特点,制订出安全防范措施,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4、各科室的灭火器要放在保卫科所规定的地方,并由专人保管负责,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本科室义务消防组进行自救,同时向院或保卫科报告。
5、院内的防火工具要有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乱拖、乱用,违者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6、全院职工如发现不安全的隐患或可疑人员要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7、各科室要协助保卫科维护好门诊、病房的医疗秩序,病房医务人员有权清理探视人员或陪护人员。
8、每年对全院职工进行一次法制观念教育。
9、由于工作渎职所造成的被盗、失火等事件发生,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并处以罚款,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负责医院日常工作中所发生的治安、秩序等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领导及科室进行处理。
11、上述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院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责令有关科室限期整改,逾期不办者进行处罚。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全院的消防管理组织。
2、经常宣传、教育职工,做好防火工作,训练科室人员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并能够准确、熟练地进行操作。
3、保卫科要对全院的建筑结构、道路交通、水源地理等情况进行熟悉、制定重点单位和部位的防火方案。
4、保卫科定期深入科室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科室做好防火工作。
5、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汇报消防工作。
6、经常维修、保养消防设备和器材,保证各种设备完好率。
7、定期配合院内有关科室,对全院的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意外,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四、监控中心工作制度
1、医院监控中心由公安执勤室负责控制使用,24小时值班。
2、值班人员对全院的监控设施及附属设备随时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随时观察监控屏幕,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会同有关同志处理。
4、严禁非本室人员入内。室内严禁会客、闲谈、吸烟、打吊瓶或搞其它活动。
5、室内监控设备严禁擅自改动程序。
6、值班同志不得约非本室人员前来观看监控录像。
7、监控录像属保密档案,值班人员不得擅自为他人提供录像资料,如需提供,必须由院级领导同意,并要做好记录,如违反,出现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要按医院规定予以处罚。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及值班记录。
9、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规范。
10、以上规定,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如违反,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五、车管工作制度
1、在保卫科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要有责任心。按时上下班,认真办理车辆看管手续。
3、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细心,保持车辆整齐、平稳,不要相互碰撞。
4、向机动车宣传停放地点及停放顺序。
5、个别乱放机动车或自行车的人员,要向其做好解释工作,令其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听劝告 者要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六、自行车管理制度
为解决职工上班时的后顾之忧,医院新建的职工存车棚已开始使用,为使今后不再发生职工上班时自行车被盗现象,经院务委员会议研究:对职工自行车特做如下管理规定。
1、车棚早晨6点30分开门,8点30分锁门。中午11点30分开门,下午1点30分锁门。晚间4点30分开门,5点 30分锁门。其它时间一律不开门。
2、值班同志中间开门,请自行车管理员开门取车。
3、不按规定放在院内其它地方的自行车丢失,医院不负任何责任。
4、禁止走廊、值班室、库房内存放自行车,违者罚款。
第八节 设备科管理制度
一、设备科工作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
2、根据各科申请的购买计划和库房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单,送交设备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二、医疗设备采购制度
1、各科室在每年的一月和七月,向设备科提交申请购买1000元以上医疗设备计划各一次,由设备科审核汇总,在每年的二月和八月底,由主管院长和副院长召集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共同审议设备购置计划,根据医院资金状况做采购预算,再经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经审计科审计价格后,交设备科按计划执行。
2、计划外申请购买设备,一般不受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批准,方能购买。但不属于购置预算内开支。
3、设备审批购买权限:低值易耗品(人民币300元以内/件,使用年限不足一年,易损耗的器械、小型设备、材料及维修零配件)和人民币3000元以内/件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负责人(院领导)审批,交采购人员办理购买。人民币3千至1万元的医疗设备和进口的器械、试剂、消耗品由主管院长审批交设备科办理购买。1万至5万元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审核报院长审批后由设备科办理购买。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审核提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再由设备科办理购买。
4、凡使用科室购买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必需填写购置设备申请表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经设备科做出可购意见(计划外1万元以上的设备还需经财务科作意见)报院长审批后才能购买。
5、低值易耗品购买计划,应坚持节约,不积压为原则,根据上年购买金额,增加10%-30%范围内控制购买。如有突破年度计划又急需,则与财务科协商办理购买。
6、购买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和卫生材料一定要控制在年度预算内,如有特殊情况突破,由设备科说明理由,经财务科审查,报主管副院长核准,提交院长办公会批准,才能购买。
7、年度预算外增加拨款购买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召集设备科、财务科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确定购买设备项目,提交院长办公会批准,经审计科审计价格后,交设备科办理购买。
8、低值易耗品及3千元以下的小型医疗设备由采购人员与使用科室协商订购,由设备科长签字呈院长签批才能付款。3千至5万元的设备由设备科负责人、采购人员及使用科室共同协商订购,由主管院长签字付款。5万元以上的设备由主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及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协商订购(其中5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经设备管理委员会再次论证才能签定购货合同),由院长签字付款。
9、在设备器材的采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任何个人收取回扣。如有供货商以回扣方式赠送现金或物品,要登记归公,或上报主管院长处理。
10、在设备器材的采购过程中,使用科室及财务部门应配合进行监督。1万至5万元的设备采购应由设备科两人以上参与谈判订货。5万至10万元的设备需有使用科室主任参加谈判订货。10万元以上的设备还需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参与谈判签定合同。
三、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是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手段之一,做好计量工作对提高医疗质量,搞好科研、教学工作,增收节支,维护病人的利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2、各部门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计量法律、法规。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
3、医院成立计量管理工作委员会,各类计量器具检测工作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并同使用部门的计量员建立联系,实现二级管理(计量员由各科室财产保管员和病房护士长兼)。
4、统一管理全院计量器具和设施的采购、入库、领用、检定、报废等工作。
5、建立医院所需的计量标准器具,拟定全院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6、严格执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经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及时更换。
7、积极培养计量检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取得计量器具检验合格证的人员的作用。未取得合格证的检验人员不得检验计量器具。
8、对遵守计量管理制度的科室和个人,在医疗、科研、教学中做出优异成绩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在医疗、科研、教学中发生差错造成损失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到追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四、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全院各科室所需用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均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领导审批后,交设备科负责采购、供应、调配、管理和维修,并由该科监督其维护和保养。
2、各科室所有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必须一律造册登记,千元以上或进口的贵重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制定出详细的使用操作规则,严格执行一械一卡一档,专人使用、维护和保养制度,一般常用的医疗设备要建册登记,专人或兼职保管,如违反操作常规造成器械、仪器的损坏、变质,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予以处分。
3、各科需新添的贵重器械、仪器设备,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申请单,报设备科审查后做出意见,提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和院领导审批,由设备科会同购置科室、财务科一起集体参与谈判,方为生效。一般常用的器械设备,由科室申报计划,设备科按计划进行采购供应。不准科室或个人私自购置器械、仪器设备,违者财务科拒绝付款。如强行购置造成经济损失,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追究经济责任。
4、需要维修的器械、仪器设备,应填写维修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 科组织维修,如器械未发生故障而擅自停机、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科室负责经济责任。
5、报废的器械、仪器设备,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科派员鉴定属实,报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领导批准后才能报废。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科室送交设备科入库保管。
6、各科室领取新添的器械、仪器设备,若无客观原因,一个月内应投入使用,否则,科室负责人要向院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所有投入使用的贵重器械仪器设备,必须建册登记工作量,以备考查。
7、申报维修的器械及仪器设备,必须由科室负责清洁工作,否则,维修人员有权拒绝维修或退回科室,如科室拒不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设备科有权追究科室负责人和保管人的责任。
8、大型进口的贵重仪器,到了保养期科室应安排保养,否则,机构损坏造成的损失,应追究科室负责人和保管人的责任。
五、医疗设备保管、使用和保养制度
1、各使用科室领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和卫生材料、器械,应由护士长或科主任指定专人保管。科室要建立分帐,做到帐物相符,由保管设备的专人兼管帐本和有关资料。医疗设备保管人员应由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并对医疗设备比较熟悉的人担任,并要求相对稳定,不得随便更换。
2、根据科室设备的数量,每一使用科室可委任1至3名保管人员。1万元以下的设备保管人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委任,报设备科登记。1万元以上的设备保管人应先由科室推荐,再经设备科审批登记。
3、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设备保管员、使用人员及设备科技术人员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视为事故,按事故的性质处罚。
4、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科室应建立使用登记本,登记设备的日工作量、收支情况。发生故障和维修情况、技术状态、维修费用和添置的零配件的费用。
5、各科室使用人员对所使用仪器设备,每月应进行保养一次,发现问题处理不了的应立即报设备科处理。设备维修技术员每年应有二次以上对全院贵重设备进行保养。对设备的主要部件和配件进行检查、调整、更换或修理部分易损配件,彻底清除尘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6、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坚持勤俭节约、防止积压、修旧利废的原则,由科护士长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耗损以旧换新。每年应清点二次,保持器械良好状态。任何人未经设备科同意,不得将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外借、变卖或外赠。如有违犯,按原价10倍处罚。
7、一次性消耗品的保管、发放应选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专人管理,科室要核计成本和利润,每月要收帐目报财务科记帐。设备科每月将领用科室领用数和应收回的成本和利润报财务科核对。
8、低值易耗品(如玻璃注射器)损坏某一部分,完好的部分如能与其它完好的凑合成套再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使用后如能清洁消毒再使用,应给予奖励,奖励范围应在原价的20%-40%,给使用科室。
9、如因设备保养使用良好,在保修期后年维修费小于设备总价的1%者,应对设备管理、使用、保养及维修人员给予奖励。
六、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1、医疗设备报废标准:
⑴医疗设备确已失去使用价值,反复维修仍不能恢复性能工作需要或质量不可靠。
⑵短期内多次维修,其费用超过原设备价值,损坏过度,更新换代无法修复。
⑶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凡具有上述其中一项都属于报废设备。
2、凡属报废的设备,均由使用科室填写申请报废单上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鉴定认可无法修复,经设备科负责人签名,报院领导批准才能做为报废处理。
3、医疗设备的报废批准权限:
⑴1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器械和低值易耗品,由设备科负责人批准。
⑵1万至5万元的设备由主管院长批准。
⑶5万元至10万元的设备报废,由院长批准。
⑷10万元以上的设备报废应经院长办公会批准。
4.一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统一收回处理,每年列表造册登记一次,并送财务科核准销帐。报废的医疗设备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准私下拆卸零配件或变卖。凡变卖的报废设备款一律上缴财务科。
七、医疗设备验收、调试、入出库制度
1、一次性消耗品、低值易耗品的验收,由设备科采购员、保管员或有关科室负责人验收合格,由采购员填写入库单、验收人员签名,财产会计上帐后入库保管。
2、1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采购人员上帐,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4、10万元/件(台、套)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5、所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必需用保管员填写领用出库单,交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名后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
八、医疗设备维修制度
1、医院设备科维修组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及修理工作。
2、医疗设备的维修应实行预防为主,维修为辅,防范事故的苗头。设备科每两周的星期五带领管理和维修人员巡检2-3个科室的医疗设备。同使用人员一起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同时听取科室意见,在权限范围内尽快予以解决或反馈院领导处理。
3、凡需维修的设备,科室设备保管人必须填写维修申请单,通知维修人员或由维修组长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小件设备应送到维修组维修,大件不易移动的设备可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如属抢修急需仪器者,可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现场维修。
4、维修人员收到待修设备后应填写收据交回使用科室。对大型设备的故障情况应与保管人员共同检验登记。待修设备如在三天内未能修复,应及时对使用科室说明原因。经修复的仪器应及时通知使用科室验收。1万元以上的设备应在维修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5、所有维修的设备,负责维修人员必须按维修表逐一填写,记录清楚,所需配件和维修费用记录在表和帐本,以利对维修人员进行考核和了解产值。维修费用的计算:人民币200-1000元/件,小修占原价的2%,大修为5%;人民币1万元-10万元/件,小修为1%,大修为2-3%;人民币10-50万元/件,小修为0.5-1%,大修为1-2%;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件,大、小修均为0.5-1%。凡维修过的设备,在三月内再维修,一律不记维修费用。
6、凡需院外维修的设备,由维修组长做出意见报设备科负责人,由设备科请院外维修。维修费计入有关科室的成本。不经设备科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损坏的设备请院外维修,违者维修费不予报销。
7、对骨干设备或设备较多的科室(如放射科、检验科、手术室等),应配专职维修人员进行保养和维修。大型设备(如CT等)请院外维修或保养,必须请示主管副院长或院长同意才能实行。
8、对缺少材料、配件,不能在短期内修复的仪器设备,应请示设备科并及时通知使用科室负责人,并且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
9、保修期内的仪器故障,维修人员应协助保管人员进行检查,并请示设备科联系保修单位进行保修。
10、深入科室,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并登记评分,对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原因造成仪器损坏者应做出鉴定及处理意见。对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制度进行技术鉴定。
九、医疗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一)事故标准:医疗设备因保管不善,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的损坏,无法运行工作,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均称为医疗设备事故。事故可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
⑴人民币1千元至1万元/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⑵由事故造成对病人或工作人员一般烫伤、电击伤。
⑶修理费用在人民币500元以上。
具备任何一条都可视为一般事故。
2、大事故:
⑴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⑵修理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
⑶由于设备事故,致使病人或工作人员重伤致残。
具备任何一条都可视为大事故。
3、重大事故
⑴人民币5万元以上/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⑵由于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致残。
⑶维修费用超过人民币5千元。
具备任何一条都可视为重大事故。
(二)医疗设备事故的处理:
1、事故一旦发生,保管及使用人员应立即停机,使用科室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设备科,重大事故要报告院领导。设备科负责人,工程技术员应立即到现场协同科室负责人进行调查和检查,发现伤员立即组织抢救。
2、找事故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3、对事故负责者提出处理意见,交院领导批准执行。
⑴一般事故责任者严厉批评教育,责任者写书面检讨并取消一个月的奖金。
⑵大事故者写书面检讨外,行政上记过处分,取消责任者二至三个月奖金,并扣罚科室一个月的奖金20-40%。
⑶重大事故责任者除写书面检讨外,行政上记大过并停止本人操机半年,由科室另行安排工作。取消责任者三至六个月奖金。扣罚科室一个月奖金。科主任要书面向院领导做检讨。同时将事故通报全院。责任人态度不好,事故原因性质严重,实行降职处分,甚至追究经济责任。
4、组织人力抢修损坏设备,对抢修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十、医疗设备技术状态检查制度
1.医疗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正常检查,一般定为每季度检查一次,出现故障随时下科室检查故障原因,组织人力及时排除,使设备尽可能保持良好状态。
2.各使用科室每月要自检本科室人民币1000元/件(台)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单机万元以上(台)工作量,设备技术状态,上报医疗设备科。
3.医疗设备技术状态标准:
⑴良好:性能达到原出厂标准,工作正常,结构完好,零部件齐全,保证安全使用。
⑵可用:工作基本正常,质量有所降低,但仍然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证安全使用。
⑶待修:有严重损坏,或经常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须停机待修。
⑷报废:无法修复,不能正常工作,或者修理费用比新购原机还要大。
十一、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各科室不得使用未经注册、许可的医疗器械产品。
2、不得使用过期、淘汰、失效的医疗器械产品。
3、对一次性无菌产品,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其包装是否损坏,是否被污染。对包装损坏及被污染的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
4、严格按照医疗器械操作规程使用医疗器械,严禁违规操作。
5、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要及时记录,及时上报设备科,并立即停止使用,对发生不良反应的产品要立即封存。
第九节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1、主任委员、综合办主任、档案员定期或随机对各科室的档案管理、移交等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认真做好考核记录
2、考核内容: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当案、职称档案。总分值为100分。对于材料不上交或上交不及时者,给予扣分。
3、年终将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总结,累计各科室所得分数。
4、年底召开一次职能科长以上干部会议,反馈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失分原因。
5、所失分数与经济挂钩,每丢一分扣10元钱,从12月20日工资中扣除。
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做好上级文件的收发工作,及时传递给领导传阅,对领导批文要认真执行。
2、对上级文件要注意保密,不得随便对其他人传播,更不得将文件借阅他人。
3、对在领导手中的文件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半月,要及时回收归档。
4、半年整理一次档案,年终全部归档。
5、做好报纸订阅工作,发放要及时,不得扣压,特别对书信,要及时送到职工手中,不得随便拆看他人信件。
三、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专业技术档案装入铁柜,专人保管,做到认真负责严禁丢失、防潮、防蛀、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2、所保管的专业技术档案,要登记注册,按各类人员,各类职称编码,进行科学管理,为使用提供方便。
3、对专业技术档案要进行及时整理,该归档的材料要及时归档。每年要对技术档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符合列入专业技术档案的材料严禁归档。
4、严禁私自保管他人的专业技术档案材料,严禁涂改,发现私自保管或涂改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调动,按规定办理专业技术档案转递手续,不推私自携带。如经组织允许个人携带,要严密封好,加盖公章后方可带走。
6、查阅或借用专业技术档案的规定:
(1)查阅人员按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
(2)专业技术档案原则上不准外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借阅时,要经人事科长同意。借阅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途中转借他人或复制。用后必须及时退还。
(3)查阅技术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不准在档案材料上划阅涂改、折叠、抽出,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4)任何干部、职工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专业技术档案。
(5)摘抄专业技术档案时,事先应征得人事科长或保管档案人员的同意。
四、归档制度
归档制度包括: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案卷质量。
(一)归档范围
凡是记述和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属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卫生部、省卫生厅、丹东市卫生局、东港市卫生局召开的专业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2)卫生部、省卫生厅、丹东市卫生局、东港市卫生局印发的需要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等文件材料。
(3)国家医药管理局下发的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等文件材料。
(4)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的法规性文件。
(5)党和国家领导人、人民代表、上级机关领导等视察,检查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6)代上级机关草拟并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7)上级机关转发本单位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2、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1)本院召开的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团员大会及工作会议的全套会议材料及各种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由召开部门收集归档)。
(2)本院党委、行政领导会议文件材料,本院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材料。
(3)本院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发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4)本院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
(5)本院及各科室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6)反映本单位业务活动和科技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7)本院检查科室工作时所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8)本单位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9)本院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薄、审计等文件材料。
(10)本院党委、团委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的文件材料。
(11)内容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领导的指示和本院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形成的记录、调查处理报告,统计分析材料等。
(12)本院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电报,从外单位带回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3)本单位及本单位批准的有关区域变化 ,征用土地以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本院直接管理的科研、生产、建设项目的科技材料。
(14)本院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5)本院制订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6)本院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本院及本系统的重要活动、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等文件材料。
(17)本院(包括上级和下批)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干部名册、报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离休、抚恤、死亡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8)本院及本院办理的干部、党员调转介绍信存根。
(19)本院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20)本院编印的院报、信息等刊物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21)本院与有关机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22)本院与外国签订的议定书、协定,合同、换文(正本、副本)和单位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报告,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照片、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23)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的文件材料
(1)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颁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有关业务单位对本单位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与本单位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来往文件。
4、医院各科室的文件材料
(1)各科报送的重要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典型材料等文件材料。
(2)各科室报送的重要的科技文件材料。
5、声像档案
(1)照片档案
①院容院貌、设备仪器照片。
②领导班子成员照片。
③凡是医院或各科室荣获全国、省、市先进集体和荣誉的杯、旗或物品照片。
④历史重大活动照片。
⑤上级领导人视察本部门工作照片。
⑥本院领导出国考察照片。
⑦会议、社会活动照片。
(2)录音带、录像带:历次重大活动的录像带,领导讲话录音带。
6、实物档案:省、市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奖状、旗、杯、证书等实物。
7、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
(3)会计报表
(4)工资表
(5)其它
8、科研档案
获国家、省、市以上学术论文(有证书),科研成果。
9、科技档案
(1)基建档案:在基建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
(2)设备档案:办公、交通、医疗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书。
(二)归档时间
本单位各科室应将在本年度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整理完后,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内向档案室移交。
(三)归档案卷质量
凡属于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整理时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根据文件内容分类立卷,立成的案卷能正确地反映本部门工作活动的基本面貌。
2、归档案卷、卷内文件应按一定顺序排列好、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并要写好封面,注明保管期限。
3、归档的文件,如有破损、残页应该认真补糊好,使之完整、美观、大方。
4、在填写卷内目录和封面时,要用耐久的碳素墨水和兰黑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和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应树立长期不懈的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机密安全。
2、档案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将档案材料随意带出档案室,不准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
3、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档案借阅审批手续,杜绝一切失泄密情况发生。
4、定期做好超期档案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准备销毁的档案材料要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由专人监督销毁,不准私自处理和出售。
5、档案人员要定期检查保密情况,发现失泄密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六、档案借阅制度
1、根据《档案法》和《保密法》的规定,查阅档案人员有保密档案秘密义务。
2、查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本单位各科室查阅属于 本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填写阅档登记后,方可查阅,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有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限在阅览室进行,不准随意带出,特殊情况确需带出时,应经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还。
4、查阅档案人员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私自撒拆、涂改、勾划、批注、抽取、损坏档案;凡需摘抄、复印档案材料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借出与归还时双方当面清点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档案统计移交制度
档案的统计,移交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抓好。
1、本单位各部门均应按归档制度规定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时向档案室移交,需经常利用可保留复制件,原件必须移交档案室。
2、重要的设备档案(汽车、计算机等)和基建档案由使用设备和建筑部门保存复制件,原件向档案室移交。
3、档案室接收档案资料要填写《档案接收登记簿》;接收人、移交人当面点清,登记后双方签字,并要有人监交。
4、本单位档案室向市档案局移交档案的范围和年限,按国家关于档案接收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
5、建立档案的接收、移交、销毁登记簿,对接收、移交、销毁的各门类、载体的档案,随时进行登记,搞好档案总数的变化情况统计。
6、搞好档案的利用统计,查、借阅档案要填写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定期进行利用分析。
7、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档案开发利用制度
档案的开发是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档案部门要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加强各项基础工作,积极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1、档案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情况,了解单位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主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要编制目录索引,完善检索工具,做到调卷迅速准确,方便利用。
3、档案人员要掌握档案使用范围,注意收集档案利用效果,定期进行档案利用效益分析。
4、积极开展档案利用的编研工作,搞好档案开发,配合有关部门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文件汇编、会议专题汇编等。
5、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微机化,提高开发利用效益。
九、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的鉴定、销毁是一项严肃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要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进行,严禁任意销毁档案资料。
1、档案的鉴定工作要在主管院长或办公室主任主持下,由档案室和有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2、鉴定小组要根据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鉴定报告,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销毁档案时必须遵守保密制度,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当废品出售,防止散失。
十、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要由专人负责,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档案库房要根据工作需要,配置温度计、防虫、防霉、防火、防盗、防光的设备和措施。
3、库房要建立管理情况记录、检查记录,并将检查记录情况归档保存。
4、档案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整齐。
5、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档案接收制度
1、医院档案室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各科室兼职档案员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标准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2、负责收集汇总各科室资料、数据,按科系、类别年终归档。
3、收集归档要把各科室资料,数据逐一核对验收,符合标准后归档。
4、对各科业务技术档案每半年进行检查验收一次。
十二、档案修改、补充制度
1、档案人员要努力学习,掌握本专业知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根据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标准和发展趋势,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新的归档要求。
3、根据上级要求和新的标准,对超期或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剔废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
4、随着事业的发展,资料数据的增加,对归档、汇总、整理的档案,可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以致完善。
十三、医疗器械设备仪器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凡单位购买设备仪器都要建立设备仪器档案,为了完善器械管理制度和便于维修利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我院购置的具有一定实用价值,金额在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其使用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保修卡及其它材料全部归档。
2、器械管理人员应按开箱验收制度如实填写仪器设备验收表、医疗器械档案表、本机主件与附件表、维修记录单及使用科室负责人员的签证等材料,并将整理好的材料一起归档。
3、设备档案归档后为便于利用,设备管理科室可按档案管理规定,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还,如丢失按仪器原价55%赔偿。
4、如仪器设备在使用中需要更新以及更换部分, 重要零件,也要将其更新的材料交档案室存档。仪器的维修保养情况也应及时填卡归档。
5、在外维修借出的档案材料,应在报销前交回。
6、新购置仪器的收据及维修后的收据应在材料归档后,经档案人员签字方可办理报销。
7、仪器设备报废后应及时到院报销小组办理报废手续,报档案室备案。
十四、“三参加”“四同步”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确保我院各种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及时归档,充分利用档案,从而为中心医院的管理和建设服务,特制定我院档案管理的“三参加”“四同步”制度:
1、“三参加”内容
(1)档案室主要参加本院重要计划工作会议,课题评审鉴定会。
(2)档案室主要参加本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档案室主要参加本院各种设备在800元以上的开箱验收工作。
2、“四同步”
(1)下达计划任务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2)检查计划进度要同时检查文件形成情况;
(3)在评审鉴定成果的同时,要验收鉴定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4)上报评审科技教学成果时,档案部门要同时出具专题归档情况证实材料。
3、要求:
(1)医院计划、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设备开箱等有关院内重大事宜,档案办公室主任或有关人员均应参加,并检查档案是否齐全,督促, 做好档案资, 料的及时归档, 工作。
(2)各科室有重要价值的一些活动,应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3)档案管理人员和各科室人员按照“三参加”、“四同步”的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违者按院内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章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 管理岗位职责
一、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总支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和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和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的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及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和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二、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组织对居民的门诊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三、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指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的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党书记、副书记职责
1、在上级和院党委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充分发挥党委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五、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六、党支部书记职责
1、在党总支领导下组织支部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3、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结合业务深入细致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医疗、预防、科研教学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5、经常与支委、科主任取得联系,主动沟通情况,研究工作,紧密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做好工作。
七、党办主任职责
1、在党总支直接领导下,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积极组织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和职工医德教育工作。
3、安排党内各种会议,做好记录。负责综合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
4、协调基层党支部正常工作,做好党委决议的检查、指导、督办工作。
5、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材料,积极主动的为党委各项工作的决策,提供各种有价值的依据,当好党委的耳目和参谋。
八、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手术、危重病员的会诊和抢救。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和经验交流。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九、护理部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制订发展规划、管理目标、年工作计划并做到季有计划、月有重点。
2、制订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护理常规、操作规程、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3、定期召开护士长例会、全院护理人员会议,布置、总结、分析、交流护理工作情况和经验。
4、深入各科了解护理工作情况,定期组织护理查房,参与组织指导突发事件的护理抢救和技术指导及疑难问题的会诊工作。
5、制订在职护士的继续教育计划、进修计划、考核制度及落实措施。定期对全院护理人员业务技术训练及考试、考核,并建立技术档案。
6、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医德素质教育,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分管院长提出护士长聘任和护理人员的升、调、奖、惩意见。
7、协助分管院长审查各科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设备的审报和使用情况。
8、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护理工作安全,对护理差错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专题讨论。
9、加强护士长培训和梯队建设,确保护理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10、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护理质量控制体系和考评制度,实行院科二级控制。
11、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指导临床护理工作的实践及新技术的推广、使用。
12、制订护理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13、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对外进修、学术交流建议、配合实施。
十、人事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担任人员调出、调入工作。
2、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使用意见。
3、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4、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
5、负责管理工作人员的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收集、 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十一、财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教育全体财务人员,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教、研任务的完成。
2、贯彻有关财务会计的法令、制度和指示,遵守国家财政纪律。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开支,监督预算资金正确支用。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财务报表,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5、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账。
6、为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经常的监督检查,克服浪费和防止积压,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7、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及时反馈信息,当好参谋和助手。
8、定期搞好总结,指导会计人员按医院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做好核算和监督工作。
十二、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负责组织领导财务管理、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房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4、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5、组织本科人员做好进修、学习、参观人员的生活接待。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三、设备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的采购、供应、管理和维修工作。
2、负责拟定本科工作计划,总结本科工作,负责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预算计划,并综合制定全院医疗仪器和器械的购置计划,报请院长、主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深入科室了解检查其医疗仪器、器械的使用、管理、需要情况,做到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以保证其质量,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应有效能。
5、组织本科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十四、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
2、拟定预防保健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助有关科室组织定期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
4、组织好本院职工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药剂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6、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8、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0、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六、医保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保办工作,组织全科完成本科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领导审核人员做好基本医疗、合作医疗、商业保险、离休患者从入院到出院全程监控工作,深入科室,检查患者在院及辅检、用药情况,确认患者身份。
3、做好月末报表工作,及时将患者结算资料上报医保中心、合管中心,向全院反馈当月出院人数、报销金额、费用总额和分析意见。
4、及时与医保中心、合管中心、各商业保险公司沟通,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与医保中心、合管中心核对账目,取兑资金。
5、与医务科、财务科、药剂科等各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出现的各种医疗、药品、物价等问题。
6、负责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十七、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召开纠风工作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四次。
2、专题研究社会、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性的予以解决。
3、每周五为领导信访接待日,有接访记录,处理意见,处理结果。
4、每月参与行政查房,考核医德医风、优质服务承诺执行情况,及时总结,反馈存在的问题。
5、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讲课。
十八、信访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组织小组成员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年度目标管理方案,重视信访工作意义及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制定信访工作年度计划,搞好考评,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3、重视信访工作网络建设,院有小组,下设办公室,科有人管。
4、每季研究一次信访工作形势,采取措施,杜绝越级上访,减少上访人次。
5、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查处,及时结案,按期汇报结果。
十九、信访干部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掌握上级信访工作方针政策,提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努力完成信访工作任务。
2、认真负责地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解释、调查,向领导汇报、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及结果反馈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
3、在接待处理来访案件中,要高度负责认真对待每件来信来访案件,做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调查及时、处理有政策依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重访、越级上访,力争小矛盾不出科,大矛盾不出院,矛盾不上交。
4、在处理信访案件中,积极为领导当参谋,件件都能提出主导意见。
5、做好来信来访文件、资料及案件的归档保管工作。
第二节 财务科岗位职责
一、财务科长岗位责任制
1、具体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地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制定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要贯彻经济核算的原则,便于群众参与,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并应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财务收支计划要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期进行编制,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核定工作。
根据经济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核定资金定额,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5、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收支计划。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合理组织收入,节约开支,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经济核算和责任制,推行目标管理,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和经济活动分析,以患者为中心,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6、审核或参与制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予以纠正,要积极参与拟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加强事前监督。
7、负责向本单位领导和职代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核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领导和职代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状况,以便领导进行决策;动员群众参与管理;按会计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及时报送会计报表。报出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要进行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8、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会计理论基础知识和努力钻研业务技术,负责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参与研究会计人员的任用和调离。
9、建立健全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定期召开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要制定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办法,按期进行考核,对不适合会计工作的人员,要提出建议,进行调整,对不能胜任会计工作的人员,要提出建议,要帮助培养提高或者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二、财产、物资、药品会计岗位责任制
1、正确划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线,编制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目录,对财产物品进行分类、编号。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药品及卫生材料账簿。
2、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财产、物资、药品清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至少每年大清点一次,每季小清点一次)。每月按药品、卫生材料记账凭证(购货入库单)登记财产、物资、药品及材料账簿,并与总账核对无误。
3、定期对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财产、物品进行抽查,做到账卡、账账、账实相符。
4、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的大修理维护基金,不得多提、少提、漏提。按药品及材料出库单,按时间前后顺序,登记药品及材料账簿。
5、年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清查,发现盘盈,盘亏和损坏等情况,查明原因,弄清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会计电算化主管岗位责任制
1、组织安排本单位的电算化实施进程,负责组织对初始化、手工账与机器账的并行,进行审批,以及抛开手工账的检查、验收工作。
2、组织协调本单位的软件运行工作,协调本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合理设置电算化各岗位及配备岗位人员。
3、负责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职责。
4、监督会计电算化系统合法、安全、可靠地运行。
5、检查计算机输出账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对电算化发展方向、规模及重大硬件、软件的使用及应用项目进行决策,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电算化操作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审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及是否有经办人、验收人及领导签字。按会计核算工作的要求和会计电算, 化系统的要求对凭证进行预处理,编制记账, 凭证, 。, FONT><, /DIV>
2、在输入操作中,如发现输入凭证有疑问或者错误时应及时修改,但不得擅自作废,数据输入完毕进行自检核对,无误后交审核员复核。
3、操作人员不得越权修改他人制作的记账凭证。
4、按财政部规定定期打印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
(1)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原则上要求每日打印,如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可按旬(月)打印输出。(2)总分类账、明细账根据需要按月或按年打印输出。(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打印一次。(4)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按册打印,并同该册凭证一起装订。
(5)会计报表、其他各种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定期打印输出。(6)当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资料发生缺损时,应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
5、每天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并妥善保管。
6、操作口令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和窃取他人口令。
7、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做好故障记录和上机记录等事项。
8、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会计软硬件操作。
五、电算化审核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包括各类代码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数据的准确性和资金来源的正确性。
2、负责审核操作员的操作结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后的凭证要加盖审核员印章。
3、按日进行每笔记账凭证的复核,对正确的会计凭证及时审核并登记机内会计账簿;对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的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退还有关人员,进行更正、补齐;对于填制不符合要求、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包括金额错误、会计科目分类错误的凭证,要求操作员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输出的数据不予签章确认。
4、电算化审核员不得进行已录入数据的修改操作,审核时发现凭证录入错误,必须通知原操作员进行修改,待修正后再进行复核签字。
5、按日整理当日记账凭证,完整地交付装订人员进行装订。
6、每天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并应妥善保管。
7、操作口令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和窃取他人口令。
8、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做好故障记录和上机记录等事项。
9、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会计软硬件操作。
六、系统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电算化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负责组织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2、定期对电算化系统的硬件设备和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排除系统软硬件故障和会计数据差错,使电算化系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当发生不可处理的故障时,应及时与会计软件开发单位或供应商联系,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
4、协助电算化主管合理地分配系统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
5、做好本系统运行情况的总结工作,协助电算化主管对本系统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易耗件、数据、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使用和更新提出改进报告,使其发挥更大效益。
6、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定期检查计算机运行状况,定期检查电算化系统的运行日志,监督检查操作员定期更改操作密码,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
七、会计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7、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系统的数据软盘(磁盘)、程序软盘及各类账表、凭证、资料的备份和打印的会计账表、凭证和各种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8、做好各类会计数据、资料、凭证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会计档案资料。
9、按规定期限向各类有关人员催交备份资料及存档资料,并及时归档。
八、电算化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操作人员编制好的记账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
2、每日进行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保证账实相符;并负责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3、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查询。
九、往来结算岗位责任制
1、建立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账簿,按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设置明细账,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应当定期与发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核对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经常核对当月发生额、累计发生额和余额,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清欠,避免与应付账款交叉。
3、建立医疗应收款,医疗应付款账簿,按规定对在院病人欠费、出院病人欠费、医保患者欠费、老干部和合作医疗欠费等设置明细账,对医疗欠费核算,及时上报,为决策提供依据。
4、按会计制度规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时查明原因,按着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
5、对预借差旅费的进修人员和借款的职工,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金额、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办理支付手续。出差结束三日内应督促办理报销手续,及时销账。对上次借款没结清的原则上不得办理第二次借款。
6、所有暂付款,要及时清理结算。若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说明理由,
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结算或从工资中扣除。
十、出纳职责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在财务科长领导下,做好银行存款和现金的收付工作,及时提供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认真核对当日收付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子"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空白票据的保管工作,大小印鉴分别由会计和出纳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管理的规章制度。
4、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签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5、每日认真复核住院处、收款处收入日报表,收入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坐支,及时登记入账。
6、随时掌握各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十一、会计工作职责
1、财务科长领导下,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做好财务分析,及时提出意见。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3、及时准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表对口,并认真分析,有情况分析说明,经领导核准,按时上报。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做好会计凭证、账册和报表的保管工作,及时清理归档。
7、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会计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医院的整体利益。
8、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操作能力,掌握会计基础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制度改革的适应能力,更好地为医院经济管理做贡献。
十二、收款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管理制度、现金和转账支票收缴管理制度,熟悉科室代码、医生代码、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2、录入患者姓名要准确,严格按处方、按规定的医疗项目收费,戳记日期要清楚,所收款项与处方相符,并要唱收唱付。
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当日收入日报表,会同药局负责人签章和相关单据一并上交。
4、履行收费收据领退手续,按编号和收款员登记,注意妥善保管,及时到财务科请领,不得丢失损坏。
5、收款员必须有较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文明用语、礼貌待患、有问必答、不得与患者争吵,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
6、工作认真负责,有条不紊,急患者之所急,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操作的熟练程度,掌握门诊收费程序,避免患者排长队等候交款。
十三、住院结算岗位职责
1、及时办理现金和支票的收付,业务熟练,对现金各种票据要严加管理,严防差错,丢失,被盗和毁损。
2、住院登记应使用钢笔,以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文字和数字必须清晰整洁,准确无误。
3、掌握业务技能,费用录入及时准确,避免重复和错记,当日账务必须当日审核,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签章齐全,手续完备,明确责任,不得弄虚作假,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4、结算窗口,应快速准确,处方与结算收据相核对,准确无误后盖章交付患者,避免患者排长队等候,要明确责任,需签字盖章,对患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杜绝生、冷、硬、顶,服务周到。
5、医保窗口,每日处方二次录入,及时传输给医保中心,审核准确无误后给患者报销,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6、当日打印的日清单与催款单,由专人每天送到床头。
7、认真接待患者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及时反馈患者的意见,态度要和蔼,解释要耐心,热情主动,为患者排忧解难。
8、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仪表端庄,佩戴胸卡,挂牌服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干私活,不乱串科室,不酒后上岗,自觉维护窗口服务形象。
第三节 总务科岗位职责
一、仓库安全工作职责
1、发放物品时,必须有领取单位(科室医疗科)负责或保管人员的领物单,方可发放。
2、出入库物品必须有验收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记帐和出库销帐手续,库房物品不准私自送给他人。
3、每季度清点物资一次,多余物资及时登记上交,库房人员不准私自处理。
4、下班前,保管员负责把门窗关好、锁好、切断电源。
5、易燃易爆及具有腐蚀性物品,必须与百货、被服、纸张等物品分库保管。
6、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室内保持通风,防止物品变质自燃、保证灭火器材完好。
二、管理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财产、物资、家具等的管理工作,主动配合医疗,保证其任务顺利完成。
2、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听取意见,发动群众参加管理,不断改进工作。
3、组织医院绿化,做好劳动及爱国卫生工具的保管及供应工作。
4、组织锅炉、水、电、木、泥工等的工作。
5、组织物资、燃料、垃圾的运输工作,做到合理使用车辆。
6、指导各科室物资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废旧物资的回收变价,修旧利废,防止损失浪费。
7、掌握所属范围的勤杂工人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人员调配使用等。
三、采购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对全院的家具设备、办公、劳保、生活用品、取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主、付食品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2、根据各科室需要,制订各类物品的年度、季度、月份和临时的采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即时采购。
3、计划采购,计划用款,注意采购质量,注意勤俭节约。
4、做好物资采购用款申请、报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做到物、钱、凭证三对口,一次借款,一次清帐。
5、对医疗、教学、科研、急需的物品等必须全力以赴,积极采购。
6、贵重、精密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看样品后采购。
四、保管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被服、办公用品、医疗表格、劳动、生活、取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工作
2、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建立帐本,做到帐物相符。入库物资要验收入帐,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盗窃。
3、做好防火、防爆炸工作、在库方内禁止吸烟。
4、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求,使用情况,实行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5、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五、泥、水、电、木工人职责
1、在管理员领导下负责全院水暖、电源、线路、开关、木制家具、门窗、墙壁、路面、瓦面等的检查维修工作。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节约使用器材和原料。
3、紧密配合医疗、教学、科研,开展技术革新。经常主动到各科室和宿舍巡回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质量。
六、汽车司机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坚守岗位,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任务下达,迅速出车。
2、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节约汽油,安全行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3、遵守交通规则。任务完成立即返回,不私自出车。
4、爱护公物,管好材料和工具,并做好防火工作。
5、司机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七、电梯工人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开好电梯,保证安全。
2、保管好电梯,防止梯门被推车及重物撞坏。
3、保持电梯房内清洁、通风、干燥,传染病员或传染尸体使用后要进行消毒。
八、被服供应站(洗衣房)工作人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和缝补等工作,按规定折叠,并按时下收下送到病房、门诊。
2、严格执行各类被服的消毒、隔离制度,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3、严格执行被服的交收手续,防止错、漏和丢失。各类被服要分类存放,方便取用。未印字新制品一律不交换。
4、爱护公物,修旧利废、回收敷料。节约用布、水、电、肥皂及其它材料等。
5、加强烤房管理,严防烤损被服,做好防火、防盗及机器保养管理工作。
九、锅炉工人职责
1、在管理员领导下负责全院蒸气、暖气、热水、开水的供应,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疗和生活上的需要。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注意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及时添煤加水,清膛查漏,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转。
3、认真做好锅炉的日常维修、保养和防护,并制订计划,定期检修。
4、加强与各部门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并防止滥用浪费。
5、不断总结烧煤技术,烧好烧透,节约用煤。
第四节 保卫科岗位职责
一、保卫科夜间值班人员职责
1、夜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19:00点整),值班时不擅离职守。
2、负责夜间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总值班维持急诊、病房的正常工作秩序。
3、监视、监控、防火、防盗报警设施,发现情况要及时向总值班或公安机关报告。
4、处理夜间院内发生的治安有关事宜。
二、公安值班室工作职责
1、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创造良好就医环境,特制定完善本职责。
2、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坚守岗位,着装挂牌,文明办事。不离岗,不喝酒。
3、确保医院治安、消防安全。坚决果断的处理在医院内打架斗殴、扰乱工作秩序等人和事,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巡视院区,发现治安、消防隐患要立即处理。
4、对在院内叫卖、推销人员要及时清退,对在院内抢抬、护理无人陪护患者的闲散人员要坚决制止并清退,对勒索、敲诈患者钱物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机动车、三轮车、自行车按规定地点停放,急诊和正厅门前及两侧坡道内严禁出租车或三轮车停站,等人接客。
6、夜间要经常巡视病房及重点部位,并要做好记录。21点前要协助各科室清理陪患家属和探视人员。
7、负责全院各通道大门的开、关及堵塞清障等,要按时开锁,保证安全通畅。
8、负责全院收款、存款、取款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接送夜间会诊、维修人员等任务。
10、按规定负责出入院病人欠款的追缴。
11、遵守劳动纪律,不在值班室内吸烟、唠喀、打扑克等。
12、值班室、监控室内闲人免进。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13、交接班必须见人交班,并要交接值班记录,互相签字。
14、明文公示,奖罚分明,对违反上述规定,分别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理。
三、车辆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车辆管理时间,每天早7:00点至下午17:30分(冬季为17:00点正),实行全天看管,节、假日不休息。
2、对停放在停车场内的机动车收费,自行车要摆放在指定地方,严禁院内乱停乱放各种车辆。
3、自行车摆放要按指定线内摆放。摆放要整齐、横、竖一条线。
4、不准擅自提高机动车和自行车的收费标准。
5、看管的自行车如发生被盗、丢失、要按价给予赔偿,费用自理。
6、晚下班时,如有看管的自行车没有推走(不带锁的)要存放在自行车棚内,并登记在册。
7、因事、因病要请假,指定替代人员负责看管自行车,如无故不来者,按自动辞退论处,另行安排他人。
第五节 设备科岗位职责
一、采购员职责
1、在主管院长及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卫生材料、医疗设备的采购工作。
2、根据各科室需要,制定各类物品的年度、季度、当月和临时的采购计划,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及时采购。
3、计划采购、计划用款,注意采购质量,注意勤俭节约。
4、做好材料、设备采购用款申请、报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做到物、钱、凭证三对口,一次借款一次清。
5、对医疗、教学、科研急需的物品、器械等必须全力以赴、积极采购。
6、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会同有关科室的内行看样品后采购。
二、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器械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
3、负责科室的管理,督促检查各级人员遵守操作规程,指导技工工作。
4、建立贵重、大型精密仪器档案,随时记录发生的故障及修理经过。
5、对科室需要维护与修理的医疗仪器设备,要积极主动的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服务于临床。
6、开展随时服务工作,做好仪器维护、整理、清试等项工作,遇有特殊故障要及时上报,以便妥善解决。
三、技术工人职责
1、在科长、技师指导下,担负所分配的各项技术工作。
2、在技师的指导下,参加仪器的安装和检修工作。
3、做好仪器的保护、整理、清洁工作,仪器发生故障时或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技师和科长。
4、协助技师做相应的工作。
四、保管员职责
1、负责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的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2、负责卫生材料的入库验收工作,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库房,并认真做好验收记录。
3、对有效期的产品要按有效期的远近组织发放,杜绝因产品过期、淘汰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4、每季度对库房进行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认真做好库房清点工作,防止物品变霉、虫咬及鼠害。
6、认真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库房钥匙不得私自交给他人。
第六节 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一、主管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文件,促进档案干部学习档案管理知识,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2、抓好本院档案管理和定期升级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督促制定本院档案管理各项制度的实施。
4、按有关规定组织档案鉴定、销毁、接收和移交工作。
5、积极组织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二、档案室主任职责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档案室全面工作,定期组织档案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知识。
2、及时组织档案人员按规定要求,做好文件材料立卷,存档工作。
3、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档案的鉴定、销毁、接收、移交工作。
4、指导档案员搞好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的安全保管及统计工作。
5、组织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定期进行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
三、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
2、做好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辑、和提供利用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检索工具,准确做好档案的分类、编目、划定期限和密级等项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数量和质量,使档案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4、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善档案的保管条件,最大限度的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管理质量,加强对本单位和各科室专兼职档案员的业务联系和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提高业务素质。
6、按规定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账根据需要按月或按年打印输出。
(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打印一次。
(4)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应按册打印,并同该册凭证一起装订。
(5)会计报表、其他各种分析表按报表管理要求定期打印输出。
(6)当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资料发生缺损时,应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
(7)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8)总账、明细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账装订。出纳人员必须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现金日记账处理收支较多的,可根据需要设置辅助账。
6、会计报表:
(1)医院应根据账簿数据编制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账表之间的对应数据和勾稽关系必须衔接一致。
(2)结账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各种正式的会计报表,并经有关财务负责人审核无误签章后方可生效。
(3)会计报表必须按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十九、会计电算化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计算机专机专用,禁止无关人员使用计算机。严格使用机内"上机日志",并由专人负责审核。
2、在会计电算化系统投入运行前,由会计电算化主管或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电算化的合法有效使用人员及操作权限,并授予其使用权。运行中需增减人员,或更换人员按同样手续办理。
3、各使用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会计数据的输入、计算、记账和打印有关账表,不是擅自越权操作。
4、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操作,系统管理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操作员和审核员不能由一人担任。
5、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修改数据、源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6、存档数据、软盘、账表和文档资料由会计电算化主管指派专人统一复制、核对并交会计档案管理员保管。
7、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类似情况。
二十、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卫生事业,遵守现代技术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奉公守法,忠于职守。
2、遵守职业道德,严守保密规则,注意保守医院和财务部门的机密。
3、严格管理网络中心机房钥匙;未经允许,非网络中心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网络中心机房。
4、进入网络中心机房,必须先换拖鞋和工作服,维护室内卫生,保持整洁,严禁吸烟。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物品及与本室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网络中心机房。
6、严禁在网络中心机房内玩计算机游戏、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档;严禁私自在网络中心服务器上安装与本工作无关的软件,以防病毒感染。
7、禁止私带软盘、光盘进入网络中心,违者予以没收。需要复制文件者须向网络中心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8、注意节约网络资源,不得下载与网络服务项目无关的资料。
9、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建立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和安全保护工作。
10、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公共设备,注意维护和保养设备。
二十一、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查询制度
1、为方便患者了解当日住院费用,提高收费透明度,催款员每天将一日清单送到患者床头,患者也可到结算处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患者对医疗收费、药品收费有疑问,可到医生办公室、护士站、结算处、医保办问询。
2、实行医疗服务价格计算机管理,使用《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信息系统》,防止乱收费,增加价格透明度,便于物价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检查。
3、在住院大厅设立公示查询系统和常用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公示板,由物价员定期更新现行价格,与收费窗口的价格保持一致,方便患者查询。
4、病人出院结算时,医院免费提供医药费用明细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并保证与结算收据项目内容相一致。
5、财务科设专职物价员,负责解答患者和科室提出的各项疑问,定期检查收费情况,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6、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结算处查询窗口和接待人员礼貌待患,热情服务,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第六节 总务科管理制度
一、总务科工作制度
1、总务科本着增收节支的精神,负责医院各种财产物资设备的采购、调配、供应,管理或维修,要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
2、实行财产物资设备分级管理制度,总务科和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各种物资。
3、建立健全物资、设备帐目,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4、要实行计划采购,防止乱采乱购,对物资保管严防积压、霉烂、变质、鼠咬、虫蛀和失火、失盗。
5、根据各科室所需物资的申请,由总务科编制计划。报请院长批准后进行采购和供应。属于交回物资要以旧换新,并实行送货上门。
6、负责办理各类物资的报废、报销、变价及赔偿手续重大的物资的报废或变价,要经各科群众评论,总务科呈报院长审核处理。各单位不得擅自报废处理各种物资。
7、固定资产的添置,按社会集团购买力规定办理,设备须按质论价办验收入帐手续。
8、总务科负责全院房屋管理,使用、调配和维修各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转让房屋,搞好防火工作。
9、总务科负责全院机动车、手推车的调配使用维修的管理工作。
10、总务科要认真抓好托儿所、锅炉房、水暖、换洗、浴池、水、电、木瓦等的领导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更好的为医疗第一线服务。
11、总务科和后勤各班组要建立工作周(日)程定期深入科室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全院财产物资由总务科负责采购、供应、管理、维修、调配使用。
2、财产物资实行分级管理制,要做到各负其责,物尽其用落实到科、人头。
3、全院财产物资要指定专人采购、保管、领发,要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失火、被盗。
4、各类物资都要健立健全帐目,定期清点实物,做到帐(卡)物相符。
5、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申请计划送交总务科,经院长批准后列入经费支出计划。总务科实行计划供应,送货上门。
6、凡购入的物资,必须经管理员和保管员验收,凡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物资,保管员有权拒绝入库。
7、采购物资报销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经手人签字,保管员验收后方可报销。
8、凡出库物资,必须根据使用单位请领计划认真审核,经批准后填写“出库单”,保管员按出库单出库。
9、凡超期、自然破损无使用价值和暂不使用的物资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批准后,办理手续如数交回总务科。
10、保管员,调离时,要做好交接工作,发生问题各负其责,其他人员调离时,按规定交回物资,否则,不予办理行政手续。
11、对一般物资的报废由总务科核准处理,对重大物资的报废由总务科填写报废报告单,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报废处理。
12、凡变价处理的物资,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科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处理。
13、各值班人员交接时,对本班管理的一切物资(含门窗玻璃)要详细交接,明确责任做好记录,否则由接班者负责。
14、医院的财产物资,是国家的财产,未经允许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医院的物资化为己有或者转让他人,如有发现要追究其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三、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门窗要牢固,防止物资被盗。
2、物资放置整齐,位置适当,便于取拿。
3、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用明火照明,防止发生火灾。
4、一切物资出入库时,必须凭出入库通知单。
5、凡是出入库物资,必须要做到物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
6、怕潮物资,要随时通风晾晒,防止变质霉烂。
7、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物资变动情况,确保物资安全,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四、基建和维修管理制度
1、凡属医院的房产均由总务科统一管理和维修。
2、凡属基建和大修工程,经院研究同意,报上级批准后方可施工。
3、中型维修和小型建筑工程,由总务科编制计划,经院研究同意即可施工。
4、小改小修工程,原则上不改,如必须改修时要经总务科同意方可改修。如自行拆改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零星维修,由总务科检查,定时进行维修。
6、要加强对大型基建工作的领导,成立有院领导参加的基建办公室,基建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周密设计,精密施工,确保建筑物的质量。
五、洗衣房管理制度
1、负责对全院各种医用被服,各科值班室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清洗、消毒、缝补干燥,熨平,要折叠存放,保证供应。
2、被服由洗衣房负责下收、下送。
3、洗衣房对医疗科室的物品各掌握一定数量的库存量。对分类物品必须逐件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发现差错及时报主管人员进行处理。
4、应报废的被服,统一由总务科被服管理员填好报废单,经总务科正(副)科长同意,方可报废领取物品,洗衣房无权自行报废被服等物品。
5、洗衣房只换洗公用被服,一律不准洗私人衣物,对破损被服,经缝补后方能下送。
6、被服清洗,消毒时有色的和无色的要分开,患者被褥和尿垫分开,有血迹和无血迹分开,患者服和工作人员服分开。以免相互污染。
7、洗衣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穿用患者住院服。
8、洗衣房对库存被服等物品,要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下送或下收被服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发生差错,各负其责。
9、要爱护公共设备,各种工具、机器、被服要有专人保管、防止霉烂、丢失,做好机器维修、保养,未经允许一切工具不得外借,严禁借工作之便加工私活。
10、被服洗换时间:
被套、床单、枕套、患者服、白大衣七天,随脏随洗;各种手术单随时换洗;特殊情况随时换洗。
六、锅炉房工作制度
1、锅炉房要保证全院医疗、生活方面取暖、高压蒸气和热水的供应。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3、认真做好锅炉的检修、保养、严防事故的发生。
4、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技术水平,做到节约用煤,及时清理煤渣,防止堆积,保持室内整洁。
5、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全院的上下水管道等设备,保持上水下水正常运行。
6、各种工作和材料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和外流。
7、做好交接班,发生问题各负其责,严肃处理。
七、电工工作制度
1、电工人员,要随时检修医院一切电器设备,确保医疗、教学、科研、锅炉、洗衣、伙房等正常用电的需要。
2、在检查和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3、购入的电器材料要登记入帐,并有专人保管,未经总务科同意不得外借,更不准外流,电工材料消耗要做登记,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4、电工工具、仪表、仪器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止损坏和丢失。
5、加强用电管理,电工有权制止使用大灯炮,长明灯以及不合理用电。
6、雨季及春、秋两季要巡视电路,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八、木工工作制度
1、木工负责全院木制设备、门、窗屋的维修,确保医疗、教学、科研等正常工作。
2、在检查维修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3、购入的木材、玻璃材料必须登记入帐,要及时打请领,材料不得外流,各科室维修用料必须有回单。
4、要树立为医疗一线服务的思想,经常深入各科室巡回维修并争取意见,改进工作方法。
5、木工房内的一切设备要切实保管和保养好。
九、维修组工作制度
1、维修组负责机电、水暖、通讯、五金等设备以及土木、油漆等工程的维修工作。
2、维修组应定期到现场,主动上门检查维修,事毕应填写检修登记卡,由被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字验收。各科如需临时维修工作需要填写修理通知单,送维修组。由检修人员办理。如属抢修、抢救急需、可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检修。
3、可携带及易搬动的器械物资需修理时,除填写修理通知单外,并连同该送物承修部门。对不能立即修理好的,须向承修部门取回收据,待修复时,凭据领回,一切器械物资修复后,使用部门应进行验收签证。
4、各科室如新装、新建、改装、改建有关设备,需填写申请单,报分管付院长批准后安排办理。
十、机动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面包车、轿车由综合办管理,供院领导和各科室办公使用。
2、救护车由急救中心管理。专供抢救运送病人,救护车外出救护,按规定先收费后出车,如做其它使用须经有关人员批准。否则,驾驶员要负责任。
3、车辆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时,要经领导批准,并按规定收费。
4、出动车辆必须凭出车通知单。紧急特殊情况需要,由总值班或主管领导派车,否则,一切后果由司机负责。
5、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要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行车里程和耗油量记载清楚。
6、车辆平时停放车库内,做好检修,清擦保养,提高车辆完好率,保证正常出车。
7、车辆的刹车、转向、照明、喇叭齐全灵敏、有效、要做到勤检查、常保养、行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8、所购一切汽车材料和油料,必须上帐入库,出库时出据出库单由汽车班长签字,以旧换新。否则不予出库。
9、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如因有事要请假,要说明去向,以保证按时出车。
10、未经领导批准,汽车材料和油料不得化为私有或转让他人,如违犯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11、为提高机车使用率,各科室用车必须在头一天报综合办,以便妥善安排,防止往返空驶。
12、常用车科室要做出一周用车计划报综合办。根据各部门实际用车情况适当安排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第七节 保卫科管理制度
一、保卫科工作制度
保卫科是医院的职能部门,又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在本单位和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1、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互作。
2、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同刑事犯罪活动和其它危害治安的行为作斗争,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协助医院有关部门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劣迹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
3、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对集体宿舍,公共场所,管钱、管物等要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杜绝一般火灾和重大火险隐患。
4、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做好治安防范工作,随时巡查各重点要害部门、部位,确保安全。
5、严密各项防范措施,保证要害部位的安全。
6、负责追查破坏事故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调查重大事故。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同盗窃、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
8、完成本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院内成立治保委员会,防火委员会和义务消防队。
2、各科室要根据本科室的具体工作制订出本科室及班组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3、各科室要根据本科室的特点,制订出安全防范措施,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4、各科室的灭火器要放在保卫科所规定的地方,并由专人保管负责,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本科室义务消防组进行自救,同时向院或保卫科报告。
5、院内的防火工具要有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乱拖、乱用,违者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6、全院职工如发现不安全的隐患或可疑人员要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7、各科室要协助保卫科维护好门诊、病房的医疗秩序,病房医务人员有权清理探视人员或陪护人员。
8、每年对全院职工进行一次法制观念教育。
9、由于工作渎职所造成的被盗、失火等事件发生,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并处以罚款,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负责医院日常工作中所发生的治安、秩序等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领导及科室进行处理。
11、上述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院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责令有关科室限期整改,逾期不办者进行处罚。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全院的消防管理组织。
2、经常宣传、教育职工,做好防火工作,训练科室人员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并能够准确、熟练地进行操作。
3、保卫科要对全院的建筑结构、道路交通、水源地理等情况进行熟悉、制定重点单位和部位的防火方案。
4、保卫科定期深入科室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科室做好防火工作。
5、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汇报消防工作。
6、经常维修、保养消防设备和器材,保证各种设备完好率。
7、定期配合院内有关科室,对全院的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意外,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四、监控中心工作制度
1、医院监控中心由公安执勤室负责控制使用,24小时值班。
2、值班人员对全院的监控设施及附属设备随时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随时观察监控屏幕,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会同有关同志处理。
4、严禁非本室人员入内。室内严禁会客、闲谈、吸烟、打吊瓶或搞其它活动。
5、室内监控设备严禁擅自改动程序。
6、值班同志不得约非本室人员前来观看监控录像。
7、监控录像属保密档案,值班人员不得擅自为他人提供录像资料,如需提供,必须由院级领导同意,并要做好记录,如违反,出现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要按医院规定予以处罚。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及值班记录。
9、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规范。
10、以上规定,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如违反,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五、车管工作制度
1、在保卫科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要有责任心。按时上下班,认真办理车辆看管手续。
3、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细心,保持车辆整齐、平稳,不要相互碰撞。
4、向机动车宣传停放地点及停放顺序。
5、个别乱放机动车或自行车的人员,要向其做好解释工作,令其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听劝告 者要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六、自行车管理制度
为解决职工上班时的后顾之忧,医院新建的职工存车棚已开始使用,为使今后不再发生职工上班时自行车被盗现象,经院务委员会议研究:对职工自行车特做如下管理规定。
1、车棚早晨6点30分开门,8点30分锁门。中午11点30分开门,下午1点30分锁门。晚间4点30分开门,5点 30分锁门。其它时间一律不开门。
2、值班同志中间开门,请自行车管理员开门取车。
3、不按规定放在院内其它地方的自行车丢失,医院不负任何责任。
4、禁止走廊、值班室、库房内存放自行车,违者罚款。
第八节 设备科管理制度
一、设备科工作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
2、根据各科申请的购买计划和库房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单,送交设备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二、医疗设备采购制度
1、各科室在每年的一月和七月,向设备科提交申请购买1000元以上医疗设备计划各一次,由设备科审核汇总,在每年的二月和八月底,由主管院长和副院长召集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共同审议设备购置计划,根据医院资金状况做采购预算,再经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经审计科审计价格后,交设备科按计划执行。
2、计划外申请购买设备,一般不受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批准,方能购买。但不属于购置预算内开支。
3、设备审批购买权限:低值易耗品(人民币300元以内/件,使用年限不足一年,易损耗的器械、小型设备、材料及维修零配件)和人民币3000元以内/件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负责人(院领导)审批,交采购人员办理购买。人民币3千至1万元的医疗设备和进口的器械、试剂、消耗品由主管院长审批交设备科办理购买。1万至5万元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审核报院长审批后由设备科办理购买。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审核提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再由设备科办理购买。
4、凡使用科室购买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必需填写购置设备申请表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经设备科做出可购意见(计划外1万元以上的设备还需经财务科作意见)报院长审批后才能购买。
5、低值易耗品购买计划,应坚持节约,不积压为原则,根据上年购买金额,增加10%-30%范围内控制购买。如有突破年度计划又急需,则与财务科协商办理购买。
6、购买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和卫生材料一定要控制在年度预算内,如有特殊情况突破,由设备科说明理由,经财务科审查,报主管副院长核准,提交院长办公会批准,才能购买。
7、年度预算外增加拨款购买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召集设备科、财务科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确定购买设备项目,提交院长办公会批准,经审计科审计价格后,交设备科办理购买。
8、低值易耗品及3千元以下的小型医疗设备由采购人员与使用科室协商订购,由设备科长签字呈院长签批才能付款。3千至5万元的设备由设备科负责人、采购人员及使用科室共同协商订购,由主管院长签字付款。5万元以上的设备由主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及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协商订购(其中5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经设备管理委员会再次论证才能签定购货合同),由院长签字付款。
9、在设备器材的采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任何个人收取回扣。如有供货商以回扣方式赠送现金或物品,要登记归公,或上报主管院长处理。
10、在设备器材的采购过程中,使用科室及财务部门应配合进行监督。1万至5万元的设备采购应由设备科两人以上参与谈判订货。5万至10万元的设备需有使用科室主任参加谈判订货。10万元以上的设备还需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参与谈判签定合同。
三、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是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手段之一,做好计量工作对提高医疗质量,搞好科研、教学工作,增收节支,维护病人的利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2、各部门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计量法律、法规。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
3、医院成立计量管理工作委员会,各类计量器具检测工作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并同使用部门的计量员建立联系,实现二级管理(计量员由各科室财产保管员和病房护士长兼)。
4、统一管理全院计量器具和设施的采购、入库、领用、检定、报废等工作。
5、建立医院所需的计量标准器具,拟定全院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6、严格执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经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及时更换。
7、积极培养计量检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取得计量器具检验合格证的人员的作用。未取得合格证的检验人员不得检验计量器具。
8、对遵守计量管理制度的科室和个人,在医疗、科研、教学中做出优异成绩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在医疗、科研、教学中发生差错造成损失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到追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四、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全院各科室所需用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均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领导审批后,交设备科负责采购、供应、调配、管理和维修,并由该科监督其维护和保养。
2、各科室所有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必须一律造册登记,千元以上或进口的贵重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制定出详细的使用操作规则,严格执行一械一卡一档,专人使用、维护和保养制度,一般常用的医疗设备要建册登记,专人或兼职保管,如违反操作常规造成器械、仪器的损坏、变质,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予以处分。
3、各科需新添的贵重器械、仪器设备,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申请单,报设备科审查后做出意见,提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和院领导审批,由设备科会同购置科室、财务科一起集体参与谈判,方为生效。一般常用的器械设备,由科室申报计划,设备科按计划进行采购供应。不准科室或个人私自购置器械、仪器设备,违者财务科拒绝付款。如强行购置造成经济损失,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追究经济责任。
4、需要维修的器械、仪器设备,应填写维修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 科组织维修,如器械未发生故障而擅自停机、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科室负责经济责任。
5、报废的器械、仪器设备,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科派员鉴定属实,报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领导批准后才能报废。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科室送交设备科入库保管。
6、各科室领取新添的器械、仪器设备,若无客观原因,一个月内应投入使用,否则,科室负责人要向院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所有投入使用的贵重器械仪器设备,必须建册登记工作量,以备考查。
7、申报维修的器械及仪器设备,必须由科室负责清洁工作,否则,维修人员有权拒绝维修或退回科室,如科室拒不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设备科有权追究科室负责人和保管人的责任。
8、大型进口的贵重仪器,到了保养期科室应安排保养,否则,机构损坏造成的损失,应追究科室负责人和保管人的责任。
五、医疗设备保管、使用和保养制度
1、各使用科室领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和卫生材料、器械,应由护士长或科主任指定专人保管。科室要建立分帐,做到帐物相符,由保管设备的专人兼管帐本和有关资料。医疗设备保管人员应由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并对医疗设备比较熟悉的人担任,并要求相对稳定,不得随便更换。
2、根据科室设备的数量,每一使用科室可委任1至3名保管人员。1万元以下的设备保管人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委任,报设备科登记。1万元以上的设备保管人应先由科室推荐,再经设备科审批登记。
3、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设备保管员、使用人员及设备科技术人员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视为事故,按事故的性质处罚。
4、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科室应建立使用登记本,登记设备的日工作量、收支情况。发生故障和维修情况、技术状态、维修费用和添置的零配件的费用。
5、各科室使用人员对所使用仪器设备,每月应进行保养一次,发现问题处理不了的应立即报设备科处理。设备维修技术员每年应有二次以上对全院贵重设备进行保养。对设备的主要部件和配件进行检查、调整、更换或修理部分易损配件,彻底清除尘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6、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坚持勤俭节约、防止积压、修旧利废的原则,由科护士长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耗损以旧换新。每年应清点二次,保持器械良好状态。任何人未经设备科同意,不得将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外借、变卖或外赠。如有违犯,按原价10倍处罚。
7、一次性消耗品的保管、发放应选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专人管理,科室要核计成本和利润,每月要收帐目报财务科记帐。设备科每月将领用科室领用数和应收回的成本和利润报财务科核对。
8、低值易耗品(如玻璃注射器)损坏某一部分,完好的部分如能与其它完好的凑合成套再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使用后如能清洁消毒再使用,应给予奖励,奖励范围应在原价的20%-40%,给使用科室。
9、如因设备保养使用良好,在保修期后年维修费小于设备总价的1%者,应对设备管理、使用、保养及维修人员给予奖励。
六、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1、医疗设备报废标准:
⑴医疗设备确已失去使用价值,反复维修仍不能恢复性能工作需要或质量不可靠。
⑵短期内多次维修,其费用超过原设备价值,损坏过度,更新换代无法修复。
⑶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凡具有上述其中一项都属于报废设备。
2、凡属报废的设备,均由使用科室填写申请报废单上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鉴定认可无法修复,经设备科负责人签名,报院领导批准才能做为报废处理。
3、医疗设备的报废批准权限:
⑴1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器械和低值易耗品,由设备科负责人批准。
⑵1万至5万元的设备由主管院长批准。
⑶5万元至10万元的设备报废,由院长批准。
⑷10万元以上的设备报废应经院长办公会批准。
4.一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统一收回处理,每年列表造册登记一次,并送财务科核准销帐。报废的医疗设备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准私下拆卸零配件或变卖。凡变卖的报废设备款一律上缴财务科。
七、医疗设备验收、调试、入出库制度
1、一次性消耗品、低值易耗品的验收,由设备科采购员、保管员或有关科室负责人验收合格,由采购员填写入库单、验收人员签名,财产会计上帐后入库保管。
2、1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采购人员上帐,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4、10万元/件(台、套)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5、所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必需用保管员填写领用出库单,交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名后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
八、医疗设备维修制度
1、医院设备科维修组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及修理工作。
2、医疗设备的维修应实行预防为主,维修为辅,防范事故的苗头。设备科每两周的星期五带领管理和维修人员巡检2-3个科室的医疗设备。同使用人员一起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同时听取科室意见,在权限范围内尽快予以解决或反馈院领导处理。
3、凡需维修的设备,科室设备保管人必须填写维修申请单,通知维修人员或由维修组长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小件设备应送到维修组维修,大件不易移动的设备可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如属抢修急需仪器者,可立即通知维, 修人员现场维修, 。<, /DIV>
4、维修人员收到待修设备后应填写收据交回使用科室。对大型设备的故障情况应与保管人员共同检验登记。待修设备如在三天内未能修复,应及时对使用科室说明原因。经修复的仪器应及时通知使用科室验收。1万元以上的设备应在维修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5、所有维修的设备,负责维修人员必须按维修表逐一填写,记录清楚,所需配件和维修费用记录在表和帐本,以利对维修人员进行考核和了解产值。维修费用的计算:人民币200-1000元/件,小修占原价的2%,大修为5%;人民币1万元-10万元/件,小修为1%,大修为2-3%;人民币10-50万元/件,小修为0.5-1%,大修为1-2%;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件,大、小修均为0.5-1%。凡维修过的设备,在三月内再维修,一律不记维修费用。
6、凡需院外维修的设备,由维修组长做出意见报设备科负责人,由设备科请院外维修。维修费计入有关科室的成本。不经设备科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损坏的设备请院外维修,违者维修费不予报销。
7、对骨干设备或设备较多的科室(如放射科、检验科、手术室等),应配专职维修人员进行保养和维修。大型设备(如CT等)请院外维修或保养,必须请示主管副院长或院长同意才能实行。
8、对缺少材料、配件,不能在短期内修复的仪器设备,应请示设备科并及时通知使用科室负责人,并且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
9、保修期内的仪器故障,维修人员应协助保管人员进行检查,并请示设备科联系保修单位进行保修。
10、深入科室,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并登记评分,对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原因造成仪器损坏者应做出鉴定及处理意见。对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制度进行技术鉴定。
九、医疗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一)事故标准:医疗设备因保管不善,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的损坏,无法运行工作,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均称为医疗设备事故。事故可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
⑴人民币1千元至1万元/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⑵由事故造成对病人或工作人员一般烫伤、电击伤。
⑶修理费用在人民币500元以上。
具备任何一条都可视为一般事故。
2、大事故:
⑴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⑵修理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
⑶由于设备事故,致使病人或工作人员重伤致残。
具备任何一条都可视为大事故。
3、重大事故
⑴人民币5万元以上/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⑵由于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致残。
⑶维修费用超过人民币5千元。
具备任何一条都可视为重大事故。
(二)医疗设备事故的处理:
1、事故一旦发生,保管及使用人员应立即停机,使用科室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设备科,重大事故要报告院领导。设备科负责人,工程技术员应立即到现场协同科室负责人进行调查和检查,发现伤员立即组织抢救。
2、找事故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3、对事故负责者提出处理意见,交院领导批准执行。
⑴一般事故责任者严厉批评教育,责任者写书面检讨并取消一个月的奖金。
⑵大事故者写书面检讨外,行政上记过处分,取消责任者二至三个月奖金,并扣罚科室一个月的奖金20-40%。
⑶重大事故责任者除写书面检讨外,行政上记大过并停止本人操机半年,由科室另行安排工作。取消责任者三至六个月奖金。扣罚科室一个月奖金。科主任要书面向院领导做检讨。同时将事故通报全院。责任人态度不好,事故原因性质严重,实行降职处分,甚至追究经济责任。
4、组织人力抢修损坏设备,对抢修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十、医疗设备技术状态检查制度
1.医疗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正常检查,一般定为每季度检查一次,出现故障随时下科室检查故障原因,组织人力及时排除,使设备尽可能保持良好状态。
2.各使用科室每月要自检本科室人民币1000元/件(台)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单机万元以上(台)工作量,设备技术状态,上报医疗设备科。
3.医疗设备技术状态标准:
⑴良好:性能达到原出厂标准,工作正常,结构完好,零部件齐全,保证安全使用。
⑵可用:工作基本正常,质量有所降低,但仍然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证安全使用。
⑶待修:有严重损坏,或经常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须停机待修。
⑷报废:无法修复,不能正常工作,或者修理费用比新购原机还要大。
十一、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各科室不得使用未经注册、许可的医疗器械产品。
2、不得使用过期、淘汰、失效的医疗器械产品。
3、对一次性无菌产品,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其包装是否损坏,是否被污染。对包装损坏及被污染的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
4、严格按照医疗器械操作规程使用医疗器械,严禁违规操作。
5、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要及时记录,及时上报设备科,并立即停止使用,对发生不良反应的产品要立即封存。
第九节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1、主任委员、综合办主任、档案员定期或随机对各科室的档案管理、移交等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认真做好考核记录
2、考核内容: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当案、职称档案。总分值为100分。对于材料不上交或上交不及时者,给予扣分。
3、年终将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总结,累计各科室所得分数。
4、年底召开一次职能科长以上干部会议,反馈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失分原因。
5、所失分数与经济挂钩,每丢一分扣10元钱,从12月20日工资中扣除。
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做好上级文件的收发工作,及时传递给领导传阅,对领导批文要认真执行。
2、对上级文件要注意保密,不得随便对其他人传播,更不得将文件借阅他人。
3、对在领导手中的文件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半月,要及时回收归档。
4、半年整理一次档案,年终全部归档。
5、做好报纸订阅工作,发放要及时,不得扣压,特别对书信,要及时送到职工手中,不得随便拆看他人信件。
三、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专业技术档案装入铁柜,专人保管,做到认真负责严禁丢失、防潮、防蛀、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2、所保管的专业技术档案,要登记注册,按各类人员,各类职称编码,进行科学管理,为使用提供方便。
3、对专业技术档案要进行及时整理,该归档的材料要及时归档。每年要对技术档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符合列入专业技术档案的材料严禁归档。
4、严禁私自保管他人的专业技术档案材料,严禁涂改,发现私自保管或涂改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调动,按规定办理专业技术档案转递手续,不推私自携带。如经组织允许个人携带,要严密封好,加盖公章后方可带走。
6、查阅或借用专业技术档案的规定:
(1)查阅人员按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
(2)专业技术档案原则上不准外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借阅时,要经人事科长同意。借阅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途中转借他人或复制。用后必须及时退还。
(3)查阅技术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不准在档案材料上划阅涂改、折叠、抽出,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4)任何干部、职工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专业技术档案。
(5)摘抄专业技术档案时,事先应征得人事科长或保管档案人员的同意。
四、归档制度
归档制度包括: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案卷质量。
(一)归档范围
凡是记述和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属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卫生部、省卫生厅、丹东市卫生局、东港市卫生局召开的专业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2)卫生部、省卫生厅、丹东市卫生局、东港市卫生局印发的需要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等文件材料。
(3)国家医药管理局下发的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等文件材料。
(4)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的法规性文件。
(5)党和国家领导人、人民代表、上级机关领导等视察,检查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6)代上级机关草拟并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7)上级机关转发本单位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2、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1)本院召开的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团员大会及工作会议的全套会议材料及各种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由召开部门收集归档)。
(2)本院党委、行政领导会议文件材料,本院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材料。
(3)本院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发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4)本院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
(5)本院及各科室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6)反映本单位业务活动和科技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7)本院检查科室工作时所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8)本单位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9)本院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薄、审计等文件材料。
(10)本院党委、团委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的文件材料。
(11)内容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领导的指示和本院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形成的记录、调查处理报告,统计分析材料等。
(12)本院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电报,从外单位带回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3)本单位及本单位批准的有关区域变化 ,征用土地以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本院直接管理的科研、生产、建设项目的科技材料。
(14)本院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5)本院制订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6)本院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本院及本系统的重要活动、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等文件材料。
(17)本院(包括上级和下批)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干部名册、报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离休、抚恤、死亡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8)本院及本院办理的干部、党员调转介绍信存根。
(19)本院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20)本院编印的院报、信息等刊物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21)本院与有关机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22)本院与外国签订的议定书、协定,合同、换文(正本、副本)和单位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报告,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照片、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23)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的文件材料
(1)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颁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有关业务单位对本单位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与本单位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来往文件。
4、医院各科室的文件材料
(1)各科报送的重要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典型材料等文件材料。
(2)各科室报送的重要的科技文件材料。
5、声像档案
(1)照片档案
①院容院貌、设备仪器照片。
②领导班子成员照片。
③凡是医院或各科室荣获全国、省、市先进集体和荣誉的杯、旗或物品照片。
④历史重大活动照片。
⑤上级领导人视察本部门工作照片。
⑥本院领导出国考察照片。
⑦会议、社会活动照片。
(2)录音带、录像带:历次重大活动的录像带,领导讲话录音带。
6、实物档案:省、市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奖状、旗、杯、证书等实物。
7、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
(3)会计报表
(4)工资表
(5)其它
8、科研档案
获国家、省、市以上学术论文(有证书),科研成果。
9、科技档案
(1)基建档案:在基建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
(2)设备档案:办公、交通、医疗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书。
(二)归档时间
本单位各科室应将在本年度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整理完后,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内向档案室移交。
(三)归档案卷质量
凡属于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整理时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根据文件内容分类立卷,立成的案卷能正确地反映本部门工作活动的基本面貌。
2、归档案卷、卷内文件应按一定顺序排列好、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并要写好封面,注明保管期限。
3、归档的文件,如有破损、残页应该认真补糊好,使之完整、美观、大方。
4、在填写卷内目录和封面时,要用耐久的碳素墨水和兰黑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和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应树立长期不懈的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机密安全。
2、档案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将档案材料随意带出档案室,不准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
3、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档案借阅审批手续,杜绝一切失泄密情况发生。
4、定期做好超期档案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准备销毁的档案材料要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由专人监督销毁,不准私自处理和出售。
5、档案人员要定期检查保密情况,发现失泄密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六、档案借阅制度
1、根据《档案法》和《保密法》的规定,查阅档案人员有保密档案秘密义务。
2、查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本单位各科室查阅属于 本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填写阅档登记后,方可查阅,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有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限在阅览室进行,不准随意带出,特殊情况确需带出时,应经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还。
4、查阅档案人员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私自撒拆、涂改、勾划、批注、抽取、损坏档案;凡需摘抄、复印档案材料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借出与归还时双方当面清点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档案统计移交制度
档案的统计,移交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抓好。
1、本单位各部门均应按归档制度规定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时向档案室移交,需经常利用可保留复制件,原件必须移交档案室。
2、重要的设备档案(汽车、计算机等)和基建档案由使用设备和建筑部门保存复制件,原件向档案室移交。
3、档案室接收档案资料要填写《档案接收登记簿》;接收人、移交人当面点清,登记后双方签字,并要有人监交。
4、本单位档案室向市档案局移交档案的范围和年限,按国家关于档案接收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
5、建立档案的接收、移交、销毁登记簿,对接收、移交、销毁的各门类、载体的档案,随时进行登记,搞好档案总数的变化情况统计。
6、搞好档案的利用统计,查、借阅档案要填写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定期进行利用分析。
7、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档案开发利用制度
档案的开发是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档案部门要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加强各项基础工作,积极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1、档案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情况,了解单位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主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要编制目录索引,完善检索工具,做到调卷迅速准确,方便利用。
3、档案人员要掌握档案使用范围,注意收集档案利用效果,定期进行档案利用效益分析。
4、积极开展档案利用的编研工作,搞好档案开发,配合有关部门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文件汇编、会议专题汇编等。
5、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微机化,提高开发利用效益。
九、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的鉴定、销毁是一项严肃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要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进行,严禁任意销毁档案资料。
1、档案的鉴定工作要在主管院长或办公室主任主持下,由档案室和有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2、鉴定小组要根据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鉴定报告,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销毁档案时必须遵守保密制度,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当废品出售,防止散失。
十、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要由专人负责,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档案库房要根据工作需要,配置温度计、防虫、防霉、防火、防盗、防光的设备和措施。
3、库房要建立管理情况记录、检查记录,并将检查记录情况归档保存。
4、档案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整齐。
5、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档案接收制度
1、医院档案室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各科室兼职档案员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标准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2、负责收集汇总各科室资料、数据,按科系、类别年终归档。
3、收集归档要把各科室资料,数据逐一核对验收,符合标准后归档。
4、对各科业务技术档案每半年进行检查验收一次。
十二、档案修改、补充制度
1、档案人员要努力学习,掌握本专业知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根据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标准和发展趋势,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新的归档要求。
3、根据上级要求和新的标准,对超期或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剔废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
4、随着事业的发展,资料数据的增加,对归档、汇总、整理的档案,可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以致完善。
十三、医疗器械设备仪器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凡单位购买设备仪器都要建立设备仪器档案,为了完善器械管理制度和便于维修利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我院购置的具有一定实用价值,金额在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其使用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保修卡及其它材料全部归档。
2、器械管理人员应按开箱验收制度如实填写仪器设备验收表、医疗器械档案表、本机主件与附件表、维修记录单及使用科室负责人员的签证等材料,并将整理好的材料一起归档。
3、设备档案归档后为便于利用,设备管理科室可按档案管理规定,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还,如丢失按仪器原价55%赔偿。
4、如仪器设备在使用中需要更新以及更换部分重要零件,也要将其更新的材料交档案室存档。仪器的维修保养情况也应及时填卡归档。
5、在外维修借出的档案材料,应在报销前交回。
6、新购置仪器的收据及维修后的收据应在材料归档后,经档案人员签字方可办理报销。
7、仪器设备报废后应及时到院报销小组办理报废手续,报档案室备案。
十四、“三参加”“四同步”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确保我院各种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及时归档,充分利用档案,从而为中心医院的管理和建设服务,特制定我院档案管理的“三参加”“四同步”制度:
1、“三参加”内容
(1)档案室主要参加本院重要计划工作会议,课题评审鉴定会。
(2)档案室主要参加本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档案室主要参加本院各种设备在800元以上的开箱验收工作。
2、“四同步”
(1)下达计划任务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2)检查计划进度要同时检查文件形成情况;
(3)在评审鉴定成果的同时,要验收鉴定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4)上报评审科技教学成果时,档案部门要同时出具专题归档情况证实材料。
3、要求:
(1)医院计划、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设备开箱等有关院内重大事宜,档案办公室主任或有关人员均应参加,并检查档案是否齐全,督促做好档案资料的及时归档工作。
(2)各科室有重要价值的一些活动,应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3)档案管理人员和各科室人员按照“三参加”、“四同步”的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违者按院内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章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 管理岗位职责
一、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和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和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的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及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和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二、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组织对居民的门诊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三、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指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的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党委书记、副书记职责
1、在上级和院党委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充分发挥党委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五、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六、党支部书记职责
1、在党委领导下组织支部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3、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结合业务深入细致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医疗、预防、科研教学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5、经常与支委、科主任取得联系,主动沟通情况,研究工作,紧密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做好工作。
七、党委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党委直接领导下,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积极组织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和职工医德教育工作。
3、安排党内各种会议,做好记录。负责综合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
4、协调基层党支部正常工作,做好党委决议的检查、指导、督办工作。
5、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材料,积极主动的为党委各项工作的决策,提供各种有价值的依据,当好党委的耳目和参谋。
八、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手术、危重病员的会诊和抢救。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和经验交流。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九、护理部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制订发展规划、管理目标、年工作计划并做到季有计划、月有重点。
2、制订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护理常规、操作规程、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3、定期召开护士长例会、全院护理人员会议,布置、总结、分析、交流护理工作情况和经验。
4、深入各科了解护理工作情况,定期组织护理查房,参与组织指导突发事件的护理抢救和技术指导及疑难问题的会诊工作。
5、制订在职护士的继续教育计划、进修计划、考核制度及落实措施。定期对全院护理人员业务技术训练及考试、考核,并建立技术档案。
6、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医德素质教育,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分管院长提出护士长聘任和护理人员的升、调、奖、惩意见。
7、协助分管院长审查各科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设备的审报和使用情况。
8、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护理工作安全,对护理差错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专题讨论。
9、加强护士长培训和梯队建设,确保护理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10、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护理质量控制体系和考评制度,实行院科二级控制。
11、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指导临床护理工作的实践及新技术的推广、使用。
12、制订护理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13、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对外进修、学术交流建议、配合实施。
十、人事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担任人员调出、调入工作。
2、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使用意见。
3、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4、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
5、负责管理工作人员的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收集、 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十一、财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教育全体财务人员,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教、研任务的完成。
2、贯彻有关财务会计的法令、制度和指示,遵守国家财政纪律。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开支,监督预算资金正确支用。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财务报表,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5、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账。
6、为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经常的监督检查,克服浪费和防止积压,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7、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及时反馈信息,当好参谋和助手。
8、定期搞好总结,指导会计人员按医院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做好核算和监督工作。
十二、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负责组织领导财务管理、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房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4、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5、组织本科人员做好进修、学习、参观人员的生活接待。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三、设备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的采购、供应、管理和维修工作。
2、负责拟定本科工作计划,总结本科工作,负责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预算计划,并综合制定全院医疗仪器和器械的购置计划,报请院长、主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深入科室了解检查其医疗仪器、器械的使用、管理、需要情况,做到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以保证其质量,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应有效能。
5、组织本科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十四、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
2、拟定预防保健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助有关科室组织定期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
4、组织好本院职工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药剂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6、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8、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0、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六、医保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保办工作,组织全科完成本科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领导审核人员做好基本医疗、合作医疗、商业保险、离休患者从入院到出院全程监控工作,深入科室,检查患者在院及辅检、用药情况,确认患者身份。
3、做好月末报表工作,及时将患者结算资料上报医保中心、合管中心,向全院反馈当月出院人数、报销金额、费用总额和分析意见。
4、及时与医保中心、合管中心、各商业保险公司沟通,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与医保中心、合管中心核对账目,取兑资金。
5、与医务科、财务科、药剂科等各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出现的各种医疗、药品、物价等问题。
6、负责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十七、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召开纠风工作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四次。
2、专题研究社会、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性的予以解决。
3、每周五为领导信访接待日,有接访记录,处理意见,处理结果。
4、每月参与行政查房,考核医德医风、优质服务承诺执行情况,及时总结,反馈存在的问题。
5、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讲课。
十八、信访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组织小组成员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年度目标管理方案,重视信访工作意义及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制定信访工作年度计划,搞好考评,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3、重视信访工作网络建设,院有小组,下设办公室,科有人管。
4、每季研究一次信访工作形势,采取措施,杜绝越级上访,减少上访人次。
5、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查处,及时结案,按期汇报结果。
十九、信访干部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掌握上级信访工作方针政策,提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努力完成信访工作任务。
2、认真负责地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解释、调查,向领导汇报、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及结果反馈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
3、在接待处理来访案件中,要高度负责认真对待每件来信来访案件,做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调查及时、处理有政策依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重访、越级上访,力争小矛盾不出科,大矛盾不出院,矛盾不上交。
4、在处理信访案件中,积极为领导当参谋,件件都能提出主导意见。
5、做好来信来访文件、资料及案件的归档保管工作。
第二节 财务科岗位职责
一、财务科长岗位责任制
1、具体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地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制定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要贯彻经济核算的原则,便于群众参与,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并应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财务收支计划要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期进行编制,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核定工作。
根据经济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核定资金定额,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5、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收支计划。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合理组织收入,节约开支,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经济核算和责任制,推行目标管理,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和经济活动分析,以患者为中心,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6、审核或参与制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予以纠正,要积极参与拟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加强事前监督。
7、负责向本单位领导和职代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核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领导和职代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状况,以便领导进行决策;动员群众参与管理;按会计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及时报送会计报表。报出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要进行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8、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会计理论基础知识和努力钻研业务技术,负责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参与研究会计人员的任用和调离。
9、建立健全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定期召开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要制定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办法,按期进行考核,对不适合会计工作的人员,要提出建议,进行调整,对不能胜任会计工作的人员,要提出建议,要帮助培养提高或者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二、财产、物资、药品会计岗位责任制
1、正确划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线,编制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目录,对财产物品进行分类、编号。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药品及卫生材料账簿。
2、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财产、物资、药品清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至少每年大清点一次,每季小清点一次)。每月按药品、卫生材料记账凭证(购货入库单)登记财产、物资、药品及材料账簿,并与总账核对无误。
3、定期对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财产、物品进行抽查,做到账卡、账账、账实相符。
4、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的大修理维护基金,不得多提、少提、漏提。按药品及材料出库单,按时间前后顺序,登记药品及材料账簿。
5、年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清查,发现盘盈,盘亏和损坏等情况,查明原因,弄清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会计电算化主管岗位责任制
1、组织安排本单位的电算化实施进程,负责组织对初始化、手工账与机器账的并行,进行审批,以及抛开手工账的检查、验收工作。
2、组织协调本单位的软件运行工作,协调本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合理设置电算化各岗位及配备岗位人员。
3、负责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职责。
4、监督会计电算化系统合法、安全、可靠地运行。
5、检查计算机输出账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对电算化发展方向、规模及重大硬件、软件的使用及应用项目进行决策,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电算化操作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审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及是否有经办人、验收人及领导签字。按会计核算工作的要求和会计电算, 化系统的要求对凭证进行预处理,编制记账, 凭证, 。, FONT><, /DIV>
2、在输入操作中,如发现输入凭证有疑问或者错误时应及时修改,但不得擅自作废,数据输入完毕进行自检核对,无误后交审核员复核。
3、操作人员不得越权修改他人制作的记账凭证。
4、按财政部规定定期打印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 、报表。
(1)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原则上要求每日打印,如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可按旬(月)打印输出。(2)总分类账、明细账根据需要按月或按年打印输出。(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打印一次。(4)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按册打印,并同该册凭证一起装订。
(5)会计报表、其他各种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定期打印输出。(6)当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资料发生缺损时,应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
5、每天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并妥善保管。
6、操作口令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和窃取他人口令。
7、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做好故障记录和上机记录等事项。
8、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会计软硬件操作。
五、电算化审核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包括各类代码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数据的准确性和资金来源的正确性。
2、负责审核操作员的操作结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后的凭证要加盖审核员印章。
3、按日进行每笔记账凭证的复核,对正确的会计凭证及时审核并登记机内会计账簿;对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的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退还有关人员,进行更正、补齐;对于填制不符合要求、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包括金额错误、会计科目分类错误的凭证,要求操作员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输出的数据不予签章确认。
4、电算化审核员不得进行已录入数据的修改操作,审核时发现凭证录入错误,必须通知原操作员进行修改,待修正后再进行复核签字。
5、按日整理当日记账凭证,完整地交付装订人员进行装订。
6、每天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并应妥善保管。
7、操作口令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和窃取他人口令。
8、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做好故障记录和上机记录等事项。
9、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会计软硬件操作。
六、系统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电算化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负责组织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2、定期对电算化系统的硬件设备和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排除系统软硬件故障和会计数据差错,使电算化系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当发生不可处理的故障时,应及时与会计软件开发单位或供应商联系,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
4、协助电算化主管合理地分配系统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
5、做好本系统运行情况的总结工作,协助电算化主管对本系统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易耗件、数据、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使用和更新提出改进报告,使其发挥更大效益。
6、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定期检查计算机运行状况,定期检查电算化系统的运行日志,监督检查操作员定期更改操作密码,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
七、会计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7、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系统的数据软盘(磁盘)、程序软盘及各类账表、凭证、资料的备份和打印的会计账表、凭证和各种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8、做好各类会计数据、资料、凭证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会计档案资料。
9、按规定期限向各类有关人员催交备份资料及存档资料,并及时归档。
八、电算化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操作人员编制好的记账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
2、每日进行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保证账实相符;并负责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3、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查询。
九、往来结算岗位责任制
1、建立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账簿,按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设置明细账,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应当定期与发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核对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经常核对当月发生额、累计发生额和余额,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清欠,避免与应付账款交叉。
3、建立医疗应收款,医疗应付款账簿,按规定对在院病人欠费、出院病人欠费、医保患者欠费、老干部和合作医疗欠费等设置明细账,对医疗欠费核算,及时上报,为决策提供依据。
4、按会计制度规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时查明原因,按着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
5、对预借差旅费的进修人员和借款的职工,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金额、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办理支付手续。出差结束三日内应督促办理报销手续,及时销账。对上次借款没结清的原则上不得办理第二次借款。
6、所有暂付款,要及时清理结算。若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说明理由,
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结算或从工资中扣除。
十、出纳职责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在财务科长领导下,做好银行存款和现金的收付工作,及时提供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认真核对当日收付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子"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空白票据的保管工作,大小印鉴分别由会计和出纳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管理的规章制度。
4、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签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5、每日认真复核住院处、收款处收入日报表,收入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坐支,及时登记入账。
6、随时掌握各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十一、会计工作职责
1、财务科长领导下,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做好财务分析,及时提出意见。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3、及时准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表对口,并认真分析,有情况分析说明,经领导核准,按时上报。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做好会计凭证、账册和报表的保管工作,及时清理归档。
7、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会计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医院的整体利益。
8、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操作能力,掌握会计基础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制度改革的适应能力,更好地为医院经济管理做贡献。
十二、收款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管理制度、现金和转账支票收缴管理制度,熟悉科室代码、医生代码、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2、录入患者姓名要准确,严格按处方、按规定的医疗项目收费,戳记日期要清楚,所收款项与处方相符,并要唱收唱付。
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当日收入日报表,会同药局负责人签章和相关单据一并上交。
4、履行收费收据领退手续,按编号和收款员登记,注意妥善保管,及时到财务科请领,不得丢失损坏。
5、收款员必须有较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文明用语、礼貌待患、有问必答、不得与患者争吵,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
6、工作认真负责,有条不紊,急患者之所急,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操作的熟练程度,掌握门诊收费程序,避免患者排长队等候交款。
十三、住院结算岗位职责
1、及时办理现金和支票的收付,业务熟练,对现金各种票据要严加管理,严防差错,丢失,被盗和毁损。
2、住院登记应使用钢笔,以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文字和数字必须清晰整洁,准确无误。
3、掌握业务技能,费用录入及时准确,避免重复和错记,当日账务必须当日审核,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签章齐全,手续完备,明确责任,不得弄虚作假,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4、结算窗口,应快速准确,处方与结算收据相核对,准确无误后盖章交付患者,避免患者排长队等候,要明确责任,需签字盖章,对患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杜绝生、冷、硬、顶,服务周到。
5、医保窗口,每日处方二次录入,及时传输给医保中心,审核准确无误后给患者报销,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6、当日打印的日清单与催款单,由专人每天送到床头。
7、认真接待患者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及时反馈患者的意见,态度要和蔼,解释要耐心,热情主动,为患者排忧解难。
8、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仪表端庄,佩戴胸卡,挂牌服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干私活,不乱串科室,不酒后上岗,自觉维护窗口服务形象。
第三节 总务科岗位职责
一、仓库安全工作职责
1、发放物品时,必须有领取单位(科室医疗科)负责或保管人员的领物单,方可发放。
2、出入库物品必须有验收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记帐和出库销帐手续,库房物品不准私自送给他人。
3、每季度清点物资一次,多余物资及时登记上交,库房人员不准私自处理。
4、下班前,保管员负责把门窗关好、锁好、切断电源。
5、易燃易爆及具有腐蚀性物品,必须与百货、被服、纸张等物品分库保管。
6、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室内保持通风,防止物品变质自燃、保证灭火器材完好。
二、管理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财产、物资、家具等的管理工作,主动配合医疗,保证其任务顺利完成。
2、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听取意见,发动群众参加管理,不断改进工作。
3、组织医院绿化,做好劳动及爱国卫生工具的保管及供应工作。
4、组织锅炉、水、电、木、泥工等的工作。
5、组织物资、燃料、垃圾的运输工作,做到合理使用车辆。
6、指导各科室物资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废旧物资的回收变价,修旧利废,防止损失浪费。
7、掌握所属范围的勤杂工人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人员调配使用等。
三、采购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对全院的家具设备、办公、劳保、生活用品、取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主、付食品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2、根据各科室需要,制订各类物品的年度、季度、月份和临时的采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即时采购。
3、计划采购,计划用款,注意采购质量,注意勤俭节约。
4、做好物资采购用款申请、报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做到物、钱、凭证三对口,一次借款,一次清帐。
5、对医疗、教学、科研、急需的物品等必须全力以赴,积极采购。
6、贵重、精密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看样品后采购。
四、保管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被服、办公用品、医疗表格、劳动、生活、取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工作
2、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建立帐本,做到帐物相符。入库物资要验收入帐,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盗窃。
3、做好防火、防爆炸工作、在库方内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