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管理办法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23 12:00
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管理办法

一、采购计划
(一)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填写下一年需引进或更新换代的《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申请论证表》,在规定时间报送设备科。
(二)设备科对各科室设备购置的申请进行汇总,提交医院器械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及医院本年度经费预算,编制设备、器材购置计划,经医教部和院首长审批后成为正式的院年度医用设备、器材采购计划。
(三)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科室需要临时增购的医用仪器设备,单价在一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申请,设备科定期汇总后向医教部报批后执行;对于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申请论证表》并报送设备科,设备科定期汇总后提交医院器械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拟定"临时增购医用仪器设备"呈批报告,经医教部和院首长审批后增列入当年采购计划。
二、采购方式
(一)邀请招标采购
医用设备单机价格超过20万元人民币、耗材年批量集中采购总价值超过20万元人民币、通用性强、有多家具有资格资质的供货商可同时提供所需医用仪器设备与耗材,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
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设备、耗材详细规格或者技术具体要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
目前市场唯一生产厂家生产的仪器设备与耗材,为了保证原有医用仪器设备或耗材的配套性、一致性,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四)询价采购
仪器设备与耗材单价低、用量少,价格变化幅度小,通用性强,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采购。
三、采购实施
(一)邀请招标
1.发布邀请招标标书
根据医用仪器设备、耗材的功能、性能、技术指标、配置、规格、档次、数量等确定技术标;根据资格、资质、信誉、品牌、价格、质量、售后服务保障等确定商务标。标书中设定的技术指标至少保证3个供货商具有投标资格,商务标应注重投标公司的信誉、市场占有率、售后服务、资格资质等条款。
2.确定评标专家
由院部领导、机关、器械管理委员会委员、纪检、财务、设备科、使用科室相关人员组成,并邀请院内外同类设备相关专家为评标委员会委员。
3.开标、议标和决标
成立招标组、确定标的、宣布招标注意事项、纪律和评标原则与依据。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审核招标文件、组织商务澄清、集体评议、确定中标结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突出各类设备的关键技术指标。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
在非公开化状态下,按照成立谈判小组、确定设备、耗材的技术要求和配置,严格审核厂商资格资质及产品注册,组织商务澄清、集体评议,进行成本分析、市场调查,分别谈判的程序进行,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
(三)单一来源采购
在非公开化状态下,按照成立谈判小组、确定设备、耗材的技术要求和配置,严格审核厂商资格资质及产品注册,组织商务澄清、集体评议,进行成本分析、市场调查,分别谈判的程序进行,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
(四)询价采购
按照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品牌与公司、综合比较、确定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
除邀请招标采购外,其余采购方式可采用分级谈判的形式确定设备及供货商。一级谈判:适用于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设备购置,谈判小组成员主要包括机关、设备科、使用科室等相关人员;二级谈判:适用于单价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购置,谈判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医教部领导、机关人员、设备科等相关人员;三级谈判:适用于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谈判小组成员主要包括院首长、医教部领导、机关人员、设备科等相关人员。
各级谈判的组织实施,设备科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医教部报批,经批准后应提前三天通知谈判小组成员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合同签署 以上采购程序完成后,设备科以书面形式逐级报批,经院首长批准后组织合同签署,并迅速完成报关、免税等手续。
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用高耗品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所称"高耗品"是指单价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单品种高质消耗性卫生材料。
一、申购计划
(一)对于常规、通用类高耗品,使用科室于每年年底到设备科领取并填写下一年度需购置的《医用高耗品申购表》,在规定时间报送设备科,设备科汇总后形成本年度《医用高耗品申购计划》。
(二)对于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所需要的高耗品、邀请院外专家来院指导手术所带材料,使用科室必须至少提前7至15天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由设备科报请院部首长审批后,增列入当年《医用高耗品申购计划》。
二、购置程序
(一)使用科室根据开展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每一高耗品种推荐至少三家品牌的供应商,设备科根据年度《医用高耗品申购计划》,参照《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管理办法》组织招标、竞标和议标,选择质量可靠、价格优惠、供货方式灵活、资信好、售后服务有保障、具备资格资质的品牌和供货商中标,并签订相应的供货合同和质量安全保证书。
(二)对中标的供货商无法提供的部分耗材,可选用其它邀请招标公司的产品,但价格不得超过同类耗材的中标价或折率。
(三)中标有效期为一年。若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行业价格调整,则视情况作出相应调整或重新组织招标。
三、入库与储存
(一)所有高耗品必须首先入库,严禁供货商直接将耗材送使用科室。对于必须在手术现场才能确定规格的部份耗材,需由手术医生、科室主任共同签字,并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由使用科室专人送设备科库房,补办入、出库手续。
(二)库管人员对入库耗材严格验收,按"入库验收单"所要求内容认真验收登记,详细检查送货清单、实物是否与已核批的"医用器材采购计划申请单"内容相符。若验收不合格或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科主任。
(三)高耗品设置专库独立存放,根据不同高耗品的储存环境要求保证空气洁净、温湿度达标。
四、出库
(一)使用科室必须确定专人请领,专人负责保管,严格交接手续。
(二)急诊、抢救耗材随需随领,其它耗材在规定发货时间内领取。
(三)使用科室请领高耗品的数量一次不得超过一周的用量。
(四)高耗品出库时,统一在进价的基础上按《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有关规定加价。
五、盘点清库
每月、季度和年终进行清库盘点。清库盘点人员由库房帐、物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科领导组成,认真填写"盘点(报废)情况报告表"。
六、回收毁形处理
(一)对国家规定强制回收毁形处理的一次性无菌高耗品,严格实行以旧换新,做到发放出库和患者实际使用、回收数量相符,否则不予供应,严禁流失和重复使用。
(二)对回收的高耗品由专人统一毁形、保管并造册登记。
(三)邀请重庆市具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七、使用管理
设备科通过"新桥医院医疗卫生耗材信息管理系统" 对各科室高耗品的使用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对于实际使用与领取数量不符且无合理的去向说明者,追究科室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处以所流失低耗品总金额双倍的罚款。
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用低耗品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所称"低耗品"是指单价在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单品种低质消耗性卫生材料。
一、 申购计划
(一)对于常规、通用类低耗品,设备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库存和实际用量,提前七至十天,认真填写"医用器材采购计划申请单"。
(二)对于专科使用特殊低耗器材,使用科室须提前二周上报申购计划,认真填写"医用器材采购计划申请单",到货后一次性领取,计划申请数量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三)对于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非计划内临时增购的低耗器材,使用科室必须至少提前7至15天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由设备科逐级报批后执行。
(四)对于低耗品新品种的引进,应严格控制。凡现库房有代用品者,原则上不得申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引进的,由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由设备科报请医教部批准后执行。
二、购置程序
(一)年使用量在20万元以上的低耗品,须通过邀请招标、竞标和议标等程序进行采购;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品牌和供货商中标,并签定供货合同和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
(二)对中标的供货商无法提供的部分耗材,可选用其它邀请招标公司的产品,但价格不得超过同类耗材的中标价或折率。
(三)中标有效期为一年,若有效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行业价格调整,则视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四)对于单价低、用量少、专业性强的低质耗材,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采购。
(五)根据库存和科室实际用量通知供货商供货,保证必备库存,努力实现零库存。
三、入库
(一)所有低耗品必须首先入库,严禁供货商直接将耗材送使用科室。对必须手术现场才能确定规格的部份耗材,需由手术医生、科室主任共同签字,并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由使用科室专人送设备科库房,补办入、出库手续。
(二)库管人员对入库耗材严格验收,按"入库验收单"所要求内容认真验收登记,详细检查送货清单、实物是否与已核批的"医用用器材采购计划申请单"内容相符。若验收不合格或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科主任。
四、出库
(一)使用科室必须确定专人请领,专人负责保管,严格交接手续。
(二)急诊、抢救耗材随需随领,其它耗材在规定发货时间内领取。
(三)低耗品发放出库时,统一在进价的基础上按《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有关规定加价。
(四)除专科专用的特殊低耗品外,使用科室请领低耗品的数量一次不得超过二周的用量。
五、盘点清库
每月、季度和年终进行清库盘点,其成员主要由库房帐、物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科室领导等组成,根据盘点结果,认真填写"盘点(报废)情况报告表",逐级上报。
六、回收毁形处理
(一)对国家规定强制回收毁形处理的一次性无菌低耗品,严格核对出库、使用、回收数量,严禁流失和重复使用。
(二)对回收的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由专人统一毁形、保管并造册登记。
(三)邀请重庆市具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七、使用管理
设备科通过"新桥医院医疗卫生耗材信息管理系统" 对各科室低耗品的使用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对于实际使用与领取数量不符且无合理的去向说明者,追究科室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处以所流失低耗品总金额双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