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室岗位职责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23 12:00
纪委书记职责
纪委书记在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负责纪委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主持纪委会议和纪委工作会,组织研究讨论纪委各项工作,亲自抓好反腐倡廉职业纪律、行业作风等工作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审定纪委上报、下发的文件和资料,传达上级纪委和院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指示和意见。
三、组织开展党风党纪调查,针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院党委和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院党委重点抓好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教育,定期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做好受纪律处分同志的思想教育工作。
五、协助院党委抓好党组织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协助院党委组织开好党政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六、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干部进行思想道德、业务知识、岗位纪律等综合素质教育与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领导党总支部和各党支部的纪检监察工作,定期听取纪委成员和特邀监察员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并予以具体指导和帮助。
八、做好上级纪委和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监察室主任职责
一、在分管领导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全院行政监察工作。
二、会同相关职能科室或管理部门进行法律法规、职业纪律教育,对医院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行业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违纪违规行为案件的调查、处理和不服从政纪处分事项的申诉、调查工作。
四、对监察对象进行法纪教育,并参与对其考核评议工作。
五、参与医德医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督导和考核工作。
六、完成院长办公会、上级监察机关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