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人员调动、人才引进及计划外用工指标的控制。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经济目标,对人力资源工作进行调研与反馈。
二、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
三、根据医院人员需要计划和各科室要求,组织人员招聘、面试、考核和上岗安排。
四、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组织实施新职工的定岗和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
五、负责办理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优抚、失业保险、养老(包括临时工)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工作。
六、按文件规定做好职工的退休、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工作。
七、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科室设置,人员编制和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考勤及劳动保护工作。
十、负责职工的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
十一、完成好医院内部人员调动工作。
十二、组织好待岗人员在岗期间的理论学习与思想教育,根据下、转岗人员情况,适时协调转岗培训,适时与有关职能部门或用人科室协调待岗人员的工作岗位及再就业事宜。
十三、负责临时工的招聘和管理工作。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人事科办事员职责
一、负责内勤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人事科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内勤工作。
(二)负责接待工作,根据事情性质交科长或有关同志处理,每一个问题的处理结果(包括电话)都应认真记录。
(三)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传递、催办,登记后先交科长审阅,然后根据科长的批示意见分送主管人员办理。需转其他单位或退回的文件要及时处理,一般应在两日内完成,急件当日完成。
(四)按照医院关于文件处理的规定,负责文件的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工作,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登记文件名称、文号、日期。文件借阅应予登记。
(五)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考勤及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等各种假期的请假、休假、销假手续,负责开具探亲路费报销和核扣病假工资,审核津贴发放。
(六)负责人事科的考勤登记工作。接受人事科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根据科长要求,积极协助人事科其他人员的工作。
(七)负责人事科办公设施、用品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工资、福利、调配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人事科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工资、福利调配工作。
(二)熟悉全院各类人员工资的构成情况,掌握政策,做好工资调整工作。
(三)负责全院临时工的劳动工资计划管理工作,根据医院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各科室提交的增加临时工用工人数和工资额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院领导研究审批。
(四)负责办理院内、院外人事调动和交接手续,准确掌握调出、调入人员的工资转出转入时间,对工资类别、级别、金额要核对准确。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出国人员的工资关系。
(五)负责办理新入院职工的工资、福利、各种入院报到手续。
(六)负责职工去工停薪和丧葬费、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的发放管理工作。
(七)负责卫生保健费等各种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院合同制工人的合同管理工作。
(九)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和合同制工人岗前培训工作和见习期、学徒期临时工资及期满后的转正、定级工作。
(十)负责全院职工统计卡片的管理和人员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离休、退休、退职手续办理工作。
(十二)接受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负责职务评聘、出国人员管理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人事科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技术职务评聘、出国人员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管理,按各科室人员编制情况制定长期和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掌握全院各级各类人员的分布、超缺编情况。
(三)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考评、聘任(包括续聘、延聘、返聘、缓聘、停聘、解聘)等工作。
(四)负责办理干部的民意测验、组织考察、任免手续,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对各类干部有准确考察记录,对干部的使用提出参考意见。
(五)与医务科护理部等有关部门配合,根据医院有关对医疗护理人员培训的规定,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考试考核计划并共同参与实施和鉴定。
(六)负责办理出国考察、进修学习(包括公派和自费)、援外人员的选拔、派遣和报批手续,对出国人员的出国时间、批准期限、途径等情况要进行登记。
(七)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手续。
(八)负责计算机的有关人事信息的管理工作,及时修改、输入全院职工各有关统计项目的变动情况,向本科和医院各职能科室提供有关人员统计、工资调整、科室编制、人员发展变化预测、干部选拔、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九)接受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负责奖惩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人事科科长的领导下,主动认真地做好行政奖惩工作。 (二)负责全院工作人员的行政监察工作,做到依法监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秉公执法,受理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的举报要件件落实,对来信、来访以及调查情况要如实登记、及时汇报,配合上级监察机关,做好惩治腐败及廉政建设。
(三)掌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标准和奖励条例。对工作表现突出、有特殊贡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时登记、汇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每年的先进个人及授嘉奖的人员有准确登记。及时收集受奖励人员登记表及先进事迹等材料,审查、核查、核实、盖章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四)掌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惩戒标准和惩戒条例。经常主动与保卫科、纪委等有关部门联系,对表现不好、有违反院规院纪或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登记、分类,提出惩戒标准。对职工的惩处,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五)负责办理全院职工的奖惩手续及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处分期满后的工龄计算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六)接受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负责全院劳动纪律的检查。
五、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人事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根据人员出入及时移交或索要其人事档案。建立定期清点制度,对应转入的档案,要及时发函或派人索要。
(三)要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收集职工的工资调整、晋升、考核、入党入团、学位、奖惩、离退休等应入档的材料,保持档案材料的完整。
(四)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登记,注明转入时间、单位、材料名称、页码等情况。移交的档案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凡用铅笔、圆珠笔书写的材料一律不得入档。
(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定、整理、清理、装订工作。对清理出来需销毁的材料,由科长组织复核后再销毁。 (六)负责人事科档案的编号、排列和存放,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要求保管好,维护其完整与安全,做好人事档案的统计工作。 (七)严格执行《查阅档案规定》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的借阅、归还登记手续,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查阅档案。凡借出院的档案均应有院长签字。
(八)加强政治责任心,严格执行人事档案保密制度。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档案室。取送档案途中,不准去公共场所游玩,不准将档案带回家中。
(九)接受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