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业务工作。
二、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三、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四、对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医疗纠纷责任评定小组进行认定。
五、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卫生的技术指导工作。
七、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八、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方面的工作。
医务科干事职责
一、在医务科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完成医务科内勤工作及科长交给的各项工作。
二、处理医院之间的有关医疗来往会诊及医院对外的工作联系。
三、接待并处理医疗有关的来电、来信、来访纠纷等有关事宜,做好登记及反馈工作。
四、负责管理科室印章和各种文书档案,完成医务科各种登记、考核、会议、学习等记录,负责签收、转发和保管有关医疗文件。
五、完成科长、副科长临时布置的工作和协助其他人员完成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