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质量控制与考核管理文件集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26 12:00
一、质量控制和考核组织

  二、考核组织职责

  三、质量控制和考核组织工作纪律

  四、控制办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五、病案治理的各项制度

  六、病案治理人员培训和建设

  为提高全院全员质量意识,适应社会主义医疗市场竞争要求,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求效益、求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需求,进一步规范质量控制治理,建立医院质量控制考评系统。

  一、成立医院质量控制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控制办公室,宋宏先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固定考评

  1、主要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工作质量存在的缺陷,为互评提供依据。

  (2)、动态观察和考核质控效果,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

  (3)、对业务技术、服务水平、工作质量进行满足度互评打分,打不满足必须写明原因及实例否则为弃权票。

  2、要求:

  (1)、维护医院整体利益、公道正派、敢于治理、勤于治理。

  (2)实事求是、不循私情、不恶意打分。

  (3)对违反要求者将取消代表资格。

  (二)考评方式:

  1、对临床科室工作质量、服务水平进行考核评价:

  由职能科室负责质量考核,并定期向病人发放满足度调查。

  2、对医技科室工作质量、服务水平进行评价:

  由职能科室负责质量考核,职能科室与临床科室代表负责进行满足度调查。

  3、对机关、后勤科室工作质量、服务水平进行评价:由行政工作考评小组负责质量考核,临床、医技科室代表负责进行满足度调查。

  4、满足度奖罚标准:①、满足度≥95%的(临床大内系统前2名、大外系统前2名、医技前1名、机关前3名、后勤前1名,满足度得分相等的科室按综合效益情况评定)科室月人均奖励20元。

  ②、临床科室满足度≤90%,每下降1%科室月人均递罚2元。

  医技、机关、后勤科室满足度≤90%,每下降1%科室月人均递罚6元。

  ③、满足度计算小数点后数字4舍5入。

  人员职责

  主任职责(副主任)职责

  1、监督医院质量控制与考核实施细则的实施与修订。

  2、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3、通过HIS系统信息对药品价格等监督检查。

  4、组织日常医院各项制度考核的实施效果

  5、确定集中考核小组的时间及考核内容

  6、对月考核结果在科主任例会通报、医院通报

  7、对病历三级质量控制结果处理

  8、会通医务科对病案质量控制提出质量改进意见

  9、建立健全各项治理制度除常规建立病案工作制度、病案归档制度、编码员工作制度、病案借阅制度等等,病案质量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

  10、负责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协调以及信息的上报。

病案录入保管人员职责

  1、医院所有住院病人的住院号必须经病案保治理人员发放病案号,并建立系列登记本,出院病人及时消号。

  2、当天出院病人病历当天完成收集、整理、录入、入病案工作;负责所管科室或诊疗组出院病案首页的计算机录入工作(按ICD-10标准)。

  3、按医院病历复印制度及时复印。

  4、坚持病案的回收、登记、归档、借阅等各项治理制度。严格把好归档病案质量关和病案借阅关,确保病案质量优良,病案无泄密、无丢失,做到每月一小结,每季检查一次落实情况;坚持天天下科室回收病案,与病室日志核对追收,及时进行编码分类、电脑输入、整理装订、归档上架等,才能及时向临床科室提供所需资料。

  5、健全各种登记。即出入院、死亡、分科、借阅、调遣、复印等登记本。

  6、病案治理工作中发生下列问题应视为差错:

  ①玩忽职守泄漏病案资料内容。②无借条或批准手续,擅自出借病案。③处理病案资料内容张冠李戴。④疾病(手术)分类编码书写或计算机录入中错误或遗漏。⑤病案责任性丢失,粘污,挖补,涂抹,水浸,雨淋等

  病案治理岗位职责

  1、负责病历的回收、整理、装订、登记、编码和标识工作。

  2、客观病历与主观病历分开装订,装入同一病案袋,客观病历在上,主观病历在下。

  3、负责病历的入库、库房标识、调阅、复印和保管工作。

  4、提供临床、教学、科研所需病历,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5、负责签约保险公司所需病案的调阅工作。

  6、负责经医务部批准的司法部门及上级部门所需病案的调阅工作。

  7、负责出院患者经审批后的病历复印工作。

  8、做好病案库的治理工作,保持清洁、整洁、通风、干燥,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霉烂。

  病案统计录入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及时向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部门提供所需要的统计信息资料,统计资料编写完毕后必须核对保证准确、完整、按时上报。

  2、天天深入门诊、病房及各科室收集工作日报表,分别整理、核对无误后录入微机,并将报表报送院领导及医务部。

  3、天天将整理装订成册的病历首页录入微机。

  4、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科室的工作量进行统计汇总,对半年、全年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将报表及分析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做好签收登记工作。

  5、每季度对质控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作分析图。

  6、督促各科室做好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7、、维护好统计报表软件,遵守院内保密制度,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信息统计人员质量标准

  1、熟悉HIS系统信息的检索及上报,并提出信息统计要求

  2、按时统计并每月30日前上报院长所需资料

  3、信息保密安全。没有经院长同意任何信息不许向外公布或泄密

  4、对HIS系统根据医院治理要求及时提出更新意见;定期按时向领导提供较为具体的统计分析,在写统计分析的过程中,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议,并设计了多份简要明晰的统计图表。

  5、病人姓名索引排位准确率>98%

  6、查找病案分科传送准确率>98%

  7、住院病案供给率>96%

  8、出院病案3日内回收率>100%

  9、出院病案整理合格率>98%

  10、疾病分类和编码符合率>96%

  11、病案信息计算机录入准确率>98%

  12、随访资料处理(归档)符合率>99%

  13、出院病案归档率100%

  14、住院病案提取正确率100%

 病案质控人员职责

  1、1负责住院病历的质量控制工作。对病案整理的病历及时根据医院病案质量平分标准检查。

  2、根据质量标准具体检查。

  3、对检查结果及时总结上报,提出分析意见。

  4、对需要修改病历及时通知科室主任及医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及时反馈信息,更改错误病案质量检查与编目完毕,将有错误的病历分科放置,同时通知医生来更改,每月可综合查询出每个科、每个人累计错误有多少条,应扣多少分,并每月通报

  5、学习ICD-9,ICD-10编码知识;学习《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与代码标准应用指南》与《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并熟练把握病案书写规则。

  6、每月5日以前对病历质控结果归纳汇总报质量监督。

  7、帮助各科医生养成良好的病历书写习惯,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病历书写知识讲座和病历质控情况分析通报。

  8、对病历书写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普遍性的或反复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科主任沟通,必要时报医务部以便及时协商制定解决方案。

  9、与各科医疗质控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不定期召开医疗质控员会议,通报病历质控情况。

  10、每季度协助统计人员进行质量分析。

  11、负责每年新分配大学生和新调入医师病历书写基本知识的培训。

  科室质控员职责

  1各科质控员须由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担任,由科室指派,报医务部审核备案。

  2质控员可轮流担任,任期至少半年。任期内如遇非凡情况需更换质控员,须报医务部批准。

  3负责检查科室住院病历的日常书写情况,内容包括书写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病历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书写是否及时等。

  4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必要时报科主任协助解决。

  5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全面检查并在首页上签名,检查的内容有:首页填写是否齐全、准确;病历资料是否齐全,各级医师是否签名等。

  6、时参加病案室召集的医疗质控员会议,了解病案质控信息和动态,反馈科室对病案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病案治理制度

  1日常治理

  1.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集中治理工作。

  1.2病案室负责收回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的出院病案,并进行整理,装订,核对。

  2病案保管制度

  2.1严格执行各临床科室与病案室病案交接制度。

  2.2严格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2.3保持病案整洁,做好防水,防潮,防丢失工作。

  2.4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3病案利用制度

  3.1凡我院住院医师以上人员在病案室注册签字者享有病案利用权;凡我院在护理部注册的护士可在病案室内借阅本科室病历;技、药人员需要借阅病案必须经医务部主任同意并签字;其他人员不答应借阅病历。

  3.2司法、卫生行政部门利用病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医务部审批签字后,由病案治理人员进行登记后在病案室利用病案,介绍信收存于病案室备查。

  3.3出院患者需要利用病案资料者,由患者前往病案室,由病案室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提供复印服务。

  3.5利用病案时,由病案治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未入病库的病案不得借阅和提供。

  3、6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经医务科同意后方可查阅等。

  4病历复印制度

  4.1患者有权获得记录其客观疾病及相关信息的病案资料。

  4.2患者提出获得病案资料的要求时,应在病案室填写“复印病历申请单”并签字,经病案室医师签字确认后,由患者持申请单前往病库,由病库工作人员为患者提供复印服务。患者亲属提出获得病案资料的要求时,应按相关法律的规定提供证实材料后按上述程序办理复印。

  4.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提供给患者的病历复印资料为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非凡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死亡记录、出院记录等。

  4.4复印病案时,病库工作人员应与患者共同在场,以确保复印病案的真实性、有效性。

  4.5病库工作人员应在复印的病案资料上加盖公章后方可交给患者。

  4.6患者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向医院缴纳复印病案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