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0/06/26 12:00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7]296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范围及等级划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医德考评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三、考评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经济状况都应一视同仁。要做到“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院外院内一样、城市农村一样。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要做到“五心”即: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服务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互相尊重,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搞亲疏有别,不做嫉贤妒能和影响团结的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发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积极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运用新的医学模式,发展医学科学,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八)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理论道德的情形。
四、考评程序及其结果应用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医德考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纠风、医政、人事三个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设专职纠风干部具体负责医德医风考评的日常工作。各医疗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充实完善有关考评内容,要将医德考评的标准纳入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系列中,将医务人员德、能、勤、绩四部分考核中的德,突出医德考评的内容,加大考核的分值,可自行设计操作性强的考评细则。
(二)医德考评办公室做好医务人员日常医德考评资料的归纳和整理,为年底考评打好工作基础。考评的最终结果必须归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档案或人事档案。各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的医德考评制度,同时要为每位医务人员设立《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的填写每位医务人员一式两份,年度考评结束后,《考评登记表》一份本单位纠风办存档,一份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档案或人事档案。
(三)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要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是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是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是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四)要与医师定期考核相结合。卫生部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其中医师的职业道德考核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内,有一次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医师考核不合格。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报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和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五)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相结合,作为医务人员聘用、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同时对医德医风“高尚”人员给予奖励表彰,被评为市级劳模和国家级劳模及在本专业、本学科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要加大评优的权重。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同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