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施方案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9/07 12:00

一、指导思想及考评总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载体,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

道德素质为目的;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

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以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为措施;全面提升医务人员整体素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

的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医德医风的群众满意率,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范围


    全院各级各类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退休留用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三、考评内容


㈠基本标准(基础分8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⑴ 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

恩精神。(5分)


⑵ 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5分)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⑴ 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5分)


⑵ 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分)


⑶ 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⑴ 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5分)


⑵ 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分)


⑶ 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⑴ 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等工作制度及本院的规章制度,坚持依

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3分)


⑵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分)


⑶ 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

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3分)


⑷ 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

资料。(3分)


⑸ 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3分)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⑴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5分)


⑵ 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5分)


⑶ 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5分)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⑴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5分)


⑵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5分)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⑴ 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分)


⑵ 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5分)


㈡、加分扣分标准


1、加分项目:


⑴ 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的加5分。


⑵ 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5分;获省级表彰的加10分,获国家级表彰的加15分。


⑶ 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加3分。


⑷ 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5分;被评为省级先进者加10分,被评为国家级先进者加15分。


⑸ 受到病人及家属表扬的个人加5分,表扬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


⑹ 受到单位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的个人加5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1分。


⑺ 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5分。


⑻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5分。


⑼ 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的加5分;填补本省空白的加10分。


⑽ 凡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者:市级奖加3分;省级奖加5分。


⑾ 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或会议发表者: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⑿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避免重大损失的加5分。


2、扣分项目


⑴ 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5分。


⑵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1次(天)扣10分。


⑶ 离岗、串岗每次扣1分。


⑷ 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每次扣2分。


⑸ 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戴证上岗,违者1次扣1分。


⑹ 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⑺ 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⑻ 与患者发生吵架或有冷、硬、顶、推现象,属首次且经教育认识态度好的扣5分,两次以上(含)的扣10分。


⑼ 违反本单位有关外出会诊管理的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扣10分。


⑽ 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5分。


⑾ 学术上不尊重别人,故意诋毁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㈢、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其医德医风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较差:


1、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影响单位形象者;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合理收取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


3、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


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者;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者;


6、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者;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者;


8、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院部和卫生行政部门

调遣者;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10、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者。


四、考评方法及步骤


㈠ 医德医风考评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相结合,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


㈡ 医德医风考评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客观考评方法。


㈢ 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制。医院主要负责对全院各科室正主任(含副主任主持工作)、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的考核工作,并

督促和指导科室负责人做好本科室其他人员的考核工作。各科室主任主要负责对副主任及本科室全体人员的考核工作;各病区

护士长负责对整个病区护士的考核工作;护理部负责对各科护士长的考核工作。


医德医风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如有加分或扣分,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加分

累计得20分。


㈣ 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个人自评:被考评的医务人员对照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并填写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表》。


2、科室初评:各科室成立考评小组,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医

风行为进行评价。


3、医院总评:由医院的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个人自评、科室初评的结果,以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

、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医风考评结论,填

写综合评语。


五、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㈠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评分与等级对应:


优秀:90分以上;


良好:80—89分;


一般:70—79分;


较差:69分以下。


㈡医德医风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


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10%,最多不超过15%。


㈢考评结果将在院内公开栏或内部局域网进行公示,作为应聘、


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并按下列条件确定:


1、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人选和任职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必须在医德医风考评等次为“优秀”及“良

好”的人员中产生。
2、医德医风考评等次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


3、医德医风考评等次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

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1年。
㈣被考核医务人员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院考核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对医务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务人员本人。


六、考评组织和监督管理
1、医院成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也要成立医德医风考评小组,小组长由科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护士长

担任,组织实施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并向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考评结果。


3、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办公室负责医德医风考评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与实施,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4、各职能科室要根据要求,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病历、处方、用药和检查情况的日常检查和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

扬奖励等相关资料的收集,为年终医德医风考评提供准确、真实依据。凡科室不按照本办法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考评,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科室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⑴不履行考评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⑵在考评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⑶在考评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⑷经院医德医风考评办公室监督检查,考评程序和考评结果评


定等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后,经检查仍不合格的。


5、工作要求


⑴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此项

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院的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由医院领导和人事、医

务、护理、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确保医德医风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⑵紧密结合实际,制订考评工作方案。


    各科室要结合实际,针对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量化考评内容和标准,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

医院不断发展的实际,及时充实和完善有关考核内容。


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考评工作落实。


    院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科室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

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考评标准评分,真正体现公正、公平、合理。各级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以医德医风考评为契机,

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不断完善医务人员的考核、激励、奖惩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形成医务人员自觉践

行、考核完善、社会监督的良性机制,促进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序发展。


七、附则


1、本实施方案由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