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工作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医院工作计划,结合医疗、医技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医疗,业务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定期总结医疗工作现状和对策,报院领导作为决策依据。
2、经常督促、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做好科室间的协调工作。
3、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和评价检查办法,报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4、及时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院技术委员会审理。
5、了解或参加临床医疗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协调重大急重危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人讨论、重大手术讨论和审批、院内外会诊工作。
6、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管理工作。
7、组织对全院医疗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好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8、组织实施对基层医院的技术指导工作和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9、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医务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
2、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发展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持续性医疗质量改进方案,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组织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科室业务学习、进修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处及所属人员的诊治学习。
医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医务科干事工作职责
1、在医务处主任领导下,协调重危病人的抢救、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和院内外会诊。
2、协助安排医疗工作的内外联系,办理医疗日常事务,安排特殊病人的诊治工作。
3、协助安排临时性院外医、外医疗任务。
4、协助医务处主任协调、支持、检查和管理各医疗部门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
5、处理病人的对外联系事务(如转院、会诊等)。
6、做好医疗保险的有关指导和协调工作。
7、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