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科主任是临床检验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承担医院临床诊疗的常规检验项目。
2、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程,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检验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检验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 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5、 检验申请单(含电子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有特殊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生签名或唯一标识。
6、 接收标本时,检验科工作人员应检查申请单填写、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
7、 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检验报告双签,急诊报告除外。电子签名有效),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检验科应明确出报告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报告。
8、 登记或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审核检验结果,填写检验登记和检验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应重复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对于超过临床限定范围的生命指标(危急值)的结果,应及时报告临床医护人员。
9、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分析仪器及相关设备和项目进行校准;
10、 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11、 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12、 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 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包括生物安全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14、 应征求临床科室对检验服务的意见及建议,尽可能满足临床诊疗活动需要,采用多种形式为临床科室提供临床检验信息服务。
二、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1、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强对输血科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科主任是医院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输血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 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
5、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6、加强对输血申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血体输血及单采治疗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治疗。
7、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8、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要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内容认真核对验收; 要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电子资料要有安全备份);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 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温度要进行安全监测。
9、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管理。包括:
(1) 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仪器及相关设备进行校准;
(2) 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 天之内的。
(4)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5) 交叉配血前输血科或血库对备血标本可进行抗体筛检试验,如受血者、供血者标本抗体筛检试验均为阴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试验方法进交叉配血。如未进行抗体筛检试验检测,交叉配血均
应使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配血方法进行交叉配血。输血科或血库应根据临床治疗情况选择适宜的输血相容性检测方法,保证临床治疗和抢救需要。
(6) 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相关记录的管理。
10、 建立血液发文放的工作流程,确保血液发放安全无误。
11、建立临床输血的管理流程,包括输血器具要求、输血前核对、输血观察、输血注意事项、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理、输血不良反应报告、输血记录单保存等相关内容。
12、建立特殊用血管理办法,包括稀有血型、疑难配血者的特殊用血的知情同意、配合性输血的原则、输血后效果评估等相关内容。
13、配合临床开展输血相关治疗工作,如单采治疗等。
14、大力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包括预贮式自体输血、急性等(高)容稀释式自体输血和术中血液回收式自体输血技术。
三、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1、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院临床科研、研究生(即为非收费)实验项目,不承担临床诊疗的常规(即为收费)检验项目。
2、 中心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人民币10 万元以上)实行专人管理制度,建立仪器档案。仪器负责人负责仪器的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和仪器有关的实验技术的指导。
3、 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料由中心实验室统一归档保存。使用此类资料实行借阅制度。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此类资料不准复印,不准借出实验室。
4、 仪器负责人负责指导使用者使用仪器设备,原则上由本室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者独立使用仪器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并持有实验室负责人签发的上岗证。
5、 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作业指导书和保养制度,并有使用登记簿。仪器负责人定期向主任报告仪器使用和运转情况。
6、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仪器负责人应立即向技师长、实验室主任报告,并负责与院医学工程部和厂家(公司)联系修理事宜。对于严重故障,仪器负责人必须向实验室主任呈递书面报告,说明造成故障的原因和责任者,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7、 仪器负责人根据医院各级课题负责人填写的“使用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请书”中的实验内容和要求,指导科研人员使用有关的仪器设备。
8、 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包括仪器设备、水电、煤气及危毒试剂的管理。
9、 中心实验室可为本院承担的各级科研课题提供大型仪器设备和实验技术服务。在满足本院科研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可向院外科研课题开放。
10、 使用中心实验室实行课题管理制度。由课题第一负责人填写“使用中心实验室申请书”,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中心实验室的工作计划。
11、 使用中心实验室实行预约制度。使用者根据科研课题编号按规定提前填写“使用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预约单”,并按预定的日期和时间使用仪器。使用者取消预约实验须提前24 小时通知有关人员。
12、 中心实验室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规定由中心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仪器或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仪器,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违反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导致的仪器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经济处罚。
13、 使用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科研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病理科工作制度
1. 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病理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 活体组织标本应按要求及时用固定液固定,并注明科别和患者姓名,填好申请单中的要求项目后,一起及时送到病理科。
3. 送检脏器和较大的标本,不要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病灶加以标记。做术中冷冻切片时,一般应在前一日与病理科联系。
4. 需检查肿瘤细胞的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交病理科。盛检标本的用具必须干净,不得开运送,应放置于密闭器具中,以防污染误诊。
5. 活检病理标本一般保存一个月,尸检大体标本保存三年。组织切片及蜡块原则上与患者的病历同期保存和借用。有科研或教学价值的标本应分类存档,长期保存。
6. 诊断报告应由病理医师以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形式出具,并均应留副页存档。活检诊断报告一般于三日内发出,细胞学诊断一日内发出报告,术中冷冻切片诊断在20—40 分钟内发报告。需做特殊检查、会诊等的病例可适当延长发报告时间。
7. 院外持病理切片会诊者,应办理会诊手续,做出诊断后发正式会诊报告以示负责。
8. 院内医师仅可借阅与负责治疗患者的切片,并需办理登记手续,院外借切片需凭医疗单位证明,需经本院医疗管理部门备案。蜡块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者需经本院医疗管理部门批准。
9. 病理医师应与临床医师密切保持联系,有条件(三级医院)的病理科应与临床科室联合,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以提高诊疗质量。
10. 对临床需要而又未开设的病理服务项目,应与上级医院或具备项目资质
的医院建立院际委托实验室,拓宽服务面。
11. 尸检按《解剖尸体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1、 “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 医院要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关注来自急诊室、重病监护室、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标本。
3、 建立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必要时)、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4、 医院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5、 临床检验的“危急值报告”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检验医师制。
六. 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
1、根据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制定的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条件等内容),要对相关员工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其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与运送等分析前因素而影响检测质量。
2、标本采集前做好事前向病人告知,正确识别病人无误,按照正确的标本采集途经、规范的操作方法、采集合格的标本。
3、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有条件的医院应推行条形码识别系统。
4、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采集不当、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等因素,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5、临床实验(检验、病理)室应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6、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 使用合格的标本运送箱,加盖封闭放置标本及运送,符合生物安全性要求。应根据不同的检查项目将标本分开放置于标本箱内,避免混淆,血、尿标本分开放置盛放标本工具应加盖密闭,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7、具有高危传染性的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8、标本运送人员在拿取标本时必须佩带防护手套,接触标本后,按要求彻底清洗双手,防止污染。
9、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相关人员均应知晓。
七、医学影像科(室)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医学影像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各项X线、CT、MRI 检查,凭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进行检查。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即时报告。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3、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患者识别规范、查对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并要了解病情。
4、建立与完善医学影像操作常规与图像质量控制标准,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部位及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建立病人确认程序,确保检查正确无误,保障病人安全。
5、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要确认病人造影剂过敏史。
6、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7、X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8、每天由上级医师主持的集体读片制,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9、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实做好操作人员及患者的放射防护工作,保护患者的隐私。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10、 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八、放射治疗科(室)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放射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凡需放射治疗的病员,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携带病历及临床各种检查资料(如X光片等),经放射治疗医师诊查,书写放射治疗病历,制定放射治疗计划,精确定位和填写放射治疗处方后,即可进行放射治疗。
3、治疗室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患者识别规范、查对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并要了解病情,介绍放射注意事项,观察疗效和放射反应。
4、治疗中要经常检查病员,掌握病情发展变化,并积极采取综合治疗措施,科主任、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要定期检查,会诊疑难病例,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5、治疗结束后,要及时作好总结,并告知病员注意事项。治疗病历要妥善长期保管。
6、放射治疗后的病员,每半年要随诊或随访一次,以了解病情,巩固疗效。
7、对放射治疗设备要进行清洁、保养和定期检修。
8、严格执行《放射防护规定》,做好防护保健工作。
八、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核医学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凡需放射性同位素检查、治疗的病员,由临床科医师填写申请单,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详细介绍病情,办理预约手续。做好登记、建卡工作,统一保管资料,定期追踪观察。
3、同位素仪器的使用、药品的分装、投药,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扩大污染和差错事故。
4、病员使用同位素前,应有严格患者识别规范,要核对品种、剂量、用法,准确无误后在实验室内使用。对应用不同同位素的病员,应分开病室。
5、经常对机器进行清洁、保养,每月进行一次检修。
6、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制剂的有关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应有专人保管。建立并执行来药登记、核实制度,存放于专用储藏室内。设立专用登记本,定期清点,严格交接手续,如有疑问,应马上报告科主任和院领导进行清查。
7、同位素科必须有急救药品、设备。医师要掌握抢救技能。
8、对防护用具、放射性废物及被污染的一切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置,并有应急处理的预案。
9、每天由上级医师主持的集体读片制,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10、 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核医学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11、 按《放射防护规定》做好防护和保健工作。
九、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特殊检查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特殊检查包括心电图、基础代谢、超声波、脑电图、脑血流图、肌电图、超声心动图、内窥镜、肺功能检查等。
3、需作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经上级医师同意,检诊医师在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有患传染病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4、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患者识别规范、查对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并要了解病情,
5、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7、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8、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检查报告,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
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9、内窥镜及附设器材要经严格的分类清洗、消毒后方可用于患者。
10、 建立检查项目质量控制制度、程序与评价体系,有条件的科(室)每天由上级医师主持的集体读图制,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十、理疗科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理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凡需理疗者,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经理疗科医师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4、理疗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病房,了解病情,观察疗效,介绍理疗方法,更好地发挥物理治疗作用。对不能搬动的住院病员,可到床边会诊及治疗。
5、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出小结,存入病历供临床科参考。需继续治疗时,应与理疗科研究确定。因故中断理疗,要及时通知理疗科。
6、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一切金属物,注意地面与病员的隔离。病员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的地板接触。高频之所有机器应避免与地面接触。超高频率治疗器材,电疗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完善,板极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短波禁用单极法。下班时,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断电源。治疗中病员不得触摸机器。
7、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检查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理疗机器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8、体疗病员,由体疗医师及技术人员根据病情决定体疗种类。并对病员介绍治疗作用及注意事项。
十一、针灸室工作制度
1. 严格无菌操作,针具必须严密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2. 凡留针治疗者,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病员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漏针、断针。
3. 采取措施,预防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
4. 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至零位。
5. 经常检查针具是否完好,如有不锐利及弯曲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6. 针灸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医技科室人员岗位职责—16 项
一、检验科主任
1. 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临床检验、教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及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使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 按医院要求,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临时指令性任务。
4. 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
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5. 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可组织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
6. 抓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实验室标准化操作规程,不定期检查科内人员的工作质量,努力开展各项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7. 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再教育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意见。
8. 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关系。
9. 确定本科人员的轮岗和值班。
10. 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部门保管和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11. 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12. 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13. 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科主任长期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工作资历: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3 年。
具有副高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6 年。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10 年。
(二)工作能力:
熟悉临床实验室的常规检验及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
二、主任(副主任)检验师
1. 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工作,并负责实验室人员的医德医风及医疗安全。
2. 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协助科主任检查、提高科内的检验质量及检验技术水平,重点解决检验技术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3. 负责本科科研项目立题、论证、组织实施并总结汇报;指导下级人员的科研工作,参加部分试验工作;发表相关论文及申报成果。
4. 随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进展、新技术,指导下级工作人员改进检验技术。
5. 有计划地对青年检验人员开展“三基”、“三严”训练,配合科主任培养提高下级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提高科室的学术地位及本行业中的影响力。
6. 指导并督促下级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7. 配合科主任完善科室行政管理,负责编写科室各岗位的标准化操作文件,逐步达到“标准化实验室管理”水平。
8. 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9. 副主任检验师协助主任检验师负责相应工作。
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工作资历:
1. 副主任检验师:担任主管检验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检验工作不少于40 周,任主管检验师满5 年。
2. 主任检验师:担任本专业副主任检验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检验工作不少于35 周;任副主任检验师满5 年。
(二)工作能力:
副主任检验师:
1. 能为临床在某一检验学科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在试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预防。
2. 熟练准确地解决本专业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如变异菌种鉴定、血液骨髓细胞及寄生虫的识别、各种重要试剂质量鉴定及临床应用性评估;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检验误差;能进行室内、室间质量控制的分析总结等;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 根据专业熟练掌握下列专科技术:如血液及骨髓的检查技术、临床免疫学检查技术、分子生物学检查技术等。参加部分技术要求较高的检验工作,无责任事故。
主任检验师:
1. 能为临床在实验诊断学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在实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疗效评估、预防等工作。
2. 在医学检验领域中有丰富的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要点,能解决复杂或重大的技术问题,能帮助临床医师掌握新的诊断方法,能结合患者病情及时向临床医师提供疑难、危重病例检查项目结果及分析判断的意见。对本专业的工作具有全面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
3. 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并结合临床病情进行会诊,如查房及疑难病症解析等。
三、主管检验师
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检验师的指导下,负责检验、科研、教学工作的落实及实施,指导下级人员工作,负责检验报告的质量。
2. 参加日常检验工作,负责检验结果的质量,保证结果的准确、及时;排除工作中的系统误差及偶然误差;解决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试剂、仪器等疑难技术问题。
3. 负责学生的临床实习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培养提高下级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负责对检验师的培训和考核。
4. 努力参加科研工作,协助科主任落实科研规划。
5. 了解国外本专业的新技术,对改进检验工作流程和技术手段提出建议。
6. 完成科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7. 在主任检验师外出时,经科主任同意后可行使主任检验师的工作职责。
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工作资历:
1. 任本专业检验师满5 年。
2. 担任检验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检验工作不少于44 周。
工作能力:
1. 了解并掌握本专业各项实验的临床意义和应用价值,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工作,能为临床在合理选用检测项目和结果解释方面提出正确的建议和意见;能解决本专业中一些常见问题,如生化多项目综合判定、肝炎标志物结果分析、血液及骨髓细胞识别、各种标本中微生物鉴定、寄生虫的识别。
2. 能结合临床资料,准确分析常规实验结果的临床意义。以专业划分每年工作量不少于:临检2000 件、生化2000 件、微生物400 件、免疫1000 件、分子生物学检测200 件。
四、检验师:
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日常检验工作,并指导检验士和检验员进行工作。
2. 承担标本处理、登记、技术操作、核对检验结果等检验工作;特殊试剂的手工配制;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校准,严防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
3. 承担菌种、毒株、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申领、报销等工作。
4. 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项目,提高检验技术水平。
5. 承担指导学生检验实习工作。
6. 参加本专业各种质量控制工作。.
7. 完成上级检验师交给的其它工作。
五、检验士: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进行日常检验工作。
2.协助检验师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3.协同检验师做好物品、药品、器材的请领和保管,以及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4.学习专业技术,参与培养进修、学习人员工作。
5.参加标本的采集、登记和常规检验工作。
六、检验员:
1.洗刷检验器材,做好消毒、灭菌工作,清理废弃污染物;打扫科室卫生。
2.接收检验标本,传送检验报告。
3.根据科室需要,安排非检验操作岗位的工作。
七、临床检验医师:
1. 根据临床信息,对检验项目的选择、检验申请、患者准备、以及样品的采集、运送、保存、处理、检测和结果给予指导、培训、答疑和咨询;
2. 参与临床查房和疑难、危重病例的会诊,对检验结果做出解释,并依据实验室结果对临床诊断和治疗提出建议;
3. 负责签发具有诊断性的临床检验报告;
4. 掌握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及临床医师的需要和要求,用循证医学的方法评价检验项目,制订疾病诊断指标的合理组合,规划和开展临床检验的新项目,并推动其临床应用。
5. 高效率地收集和评估临床医护人员对检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反馈意见,组织持续改进。
6. 指导和培训临床医护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学改革。
7. 承担与实验室诊断相关的科研任务
八、检验科质量主管:
1. 质量主管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任命、授权,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2. 负责组织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控制工作。
3. 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工作,参加实验室管理层对质量方针和实验室资源的决策活动,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质量体系有
效运行。
4. 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
5. 负责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规章制度》、《SOP 文件》和各种质量文件的编制、审核、发放,以及换页更改的申请和换版更改的组织实施。
6. 负责安排和组织内部审核,编制《年度内审计划》并报主任审批。负责审批《内审实施计划》和《内部质量审核报告》;任命内审组长并规定其职责;编制《全年质量体系运行报告》。
7. 负责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分析体系运行中潜在的不合格原因;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审查、批准;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8. 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管理评审前的组织工作和准备工作,包括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汇报前一阶段质量体系运行和检测和/或校准工作情况,编写《管理评审报告》。
9. 负责有关质量问题的抱怨和投诉的处理。
10. 审核实验室发出的检测信息内容。
11. 质量主管及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外部供应的评审。
九、检验科技术主管:
1. 技术主管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任命并授权。
2. 负责任命技术管理小组成员的,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的工作。
3. 负责组织投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 负责批准恢复检验工作。
5. 负责对发生不符合项的责任组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6. 负责数据控制程序的实施,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负责检验报告修改的批准。
7. 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检验程序的评审工作,组织编制《检验程序评审报告》,负责评审报告实施情况的跟踪。
8. 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各检测项目生物参考值范围的审核、评审工作。
9. 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方法的评价、确认、评审和批准。
10. 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编制《检验项目指南》,供患者和临床医生取用。
11. 负责质控物更换和室内质控靶值修订的批准。
12. 负责仪器设备校准程序的审批。
13. 负责所有仪器设备的统一管理,配合医院设备科对仪器进行验收及安装。
十、病理科科主任:
1. 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培干及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使之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 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4. 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经院长批准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事故。
5. 确定本科医、技人员的岗位轮换、值班、会诊、外出培训等事宜。制定实习和进修人员的带教计划。
6. 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培养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及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的具体意见。
7. 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管理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研究生导师的工作,配合校、院完成高层次人员的培养工作。
8. 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本科保管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病理资料的结果和保管工作。
9. 参加科内快速冷冻切片、科内外及院内外疑难病例的诊断和会诊工作;决定是否需要院外会诊。
10. 审签病理尸检报告及医疗纠纷鉴定书。
11. 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研工作。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人员间的关系。
12. 组织和参加本科室内外、大型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经常与临床各科取得联系,征求意见、相互配合、改进工作。
13. 科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工作。在科主任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科副主任可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十一、病理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1. 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参加并协助科主任抓好科室的全面病理工作和教学、科研业务工作,并负责下级人员的医德医风及医疗安全。
2. 有计划地对下级医生开展“三基”、“三严”训练,指导下级医师的操作技能,避免医疗差错及事故。
3. 着重担任重要的病理检查,参加本科室快速冷冻切片及疑难少见病例的诊断及会诊工作。
4. 经科主任授权,主持或参加院内外疑难病例的会诊、审签病理尸检报告和医疗纠纷鉴定书。特殊疑难或复杂的病例交科主任或经科室讨论后做出诊断。
5. 掌握本科所有的常规业务工作,掌握病理特殊检查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并能在日常工作中正确使用。
6. 带头执行并督促下级医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保证检查结果合乎规范要求。
7. 协助科主任对下级医师、研究生及进修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8. 参加继续教育,指导医、技师结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积极申报并承担科研课题,吸收、应用国内外医学新技术,努力开发新项目,扩大和更新工作内容,并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
9. 在科主任分配下,主持或参加主持大型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
10. 协调本组和科内各组有院内各科室的工作联系。
副主任医师协助主任医师做好本组工作。
十二、病理科主管医师:
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协助主任医师搞好病检、教学、科研工作及科室成员的医德、医风教育。
2. 主管本科室一定范围的病理诊断工作,包括病理尸检和治体组织检查工作。
3. 负责快速冷冻切片初诊;签发常规检报告,对疑难、少见病例提出初步诊断意见,并提请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会诊。
4. 熟悉病理特殊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并能做出相应特殊检查的决定。
5. 担任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分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指导研究生、进修医师的日常工作。
6. 负责科内医师、进修医师的考勤及日常和节假日排班工作。
7. 认真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相应职责内的病理检查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 参加病理及临床病理讨论会,并完成分配的相关工作。
9. 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掌握所必须的专科技术,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病理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参与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和总结工作。
10. 确定自己的科研方向,并选出题目,申报各级各类课题。
11. 在本组主任医师外出时,经科主任同意后可行使主任医师的工作职责。
十三、病理科住院医师:
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工作。
2. 在完成医院和科室规定的基本培训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尸体解剖、活检取材和常规病理切片的初检等工作。经过一段培养后,可适当签发较典型的常规病理诊断,无快速冷冻切片报告权。对较复杂、较疑难和少见病例,可提出初步诊断意见,交上级医师会诊。
3. 负责书写病理检查报告和诊断,参加计算机采图发报告。
4. 积极参加科内外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结合实际学习有关管专著和文献,提高业务水平。
5. 了解病理切片制作过程及病理常用特殊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
6.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相应职责内的检查结果合乎规范要求。
十四、病理科细胞学医师:
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 负责接收细胞学标本,并进行核对登记。
3. 负责细胞学涂片制作、染色、观察和诊断工作,并保证合乎规范要求。
4. 积极开展细针穿刺细胞学、液基细胞学诊断技术以及相关的研究工作。
5. 负责细胞学诊断的教学和培养青年医生及进修生工作。
6. 做好细胞学诊断阳性涂片及相关原始资料的归档和保存工作。
7.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十五、病理科主管技师:
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 完成分配给的某一部分技术工作,如冷冻和石蜡制片、染色、特殊染色、免疫组化等技化,并保证合乎技术操作规范要求。
3. 参加蜡块、切片及其他原始病理资料的归档、保存和借还工作,做到及时、不乱、不缺。
4. 参加分配给的教学、科研及技术活动等配合准备工作和进修生的培养工作。
5. 积极参加新技术、新项目的学习和使用。
6.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十六、病理科技师:
1. 在科主任领导和技师长指导下进行工作。
2. 负责并参加门诊、病房或技术室的常规病理、快速冷冻、特殊染色及免疫组化等技术工作,并保证合乎技术操作规范。
3. 负责和参加收取送检材料、登记收费和管理病理报告取送工作。
4. 负责蜡块、切片、登记、病理报告等原始资料及时归档和借还等管理工作。
5. 负责科主任安排的教学、科研及学术活动等配合准备工作及进修生(包括技术员)的培养工作。
6. 密切关注技术新动向,积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满足医疗需求。
7. 负责与诊断系列各级医师的工作配合与协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