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审查、监督、履行程序,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各省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销售、广告、仓储、运输、租赁等经济合同。
3、 各省分公司严禁对外签订担保、抵押、质押合同。
二、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1、营销财务管理部是分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及解释;
¨ 负责各种经济合同标准格式的起草及修订;
¨ 负责分公司各种合同纠纷案件的咨询及起应诉工作;
¨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对违反合同管理的责任人员视情节予以处罚或报请处罚。
2、营销系统其他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对分公司的合同工作与其职能相关的部分负有管理职责,应明确分公司合同审批权限,加强对分公司合同审查工作,并协助财务管理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分公司销售行政科是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日常管理科室,由分公司财务主管兼任专职合同管理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协助营销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对分公司合同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 保管分公司公章(不设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并对合同条款和审批权限进行原则性审查;
¨ 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整理、建档和保存;
¨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向分公司经理及财务管理部汇报;
¨ 与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日常联络工作;
三、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1、各分公司对外进行销售、采购、广告等商业往来,从事经济活动的,除涉及金额小,可以即时清结的情况外,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 即时清结是指合同的协商、订立、履行、终止都在同一时间完成。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分公司对外签订的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分公司公章方为有效,未加盖分公司公章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为防止分公司人员违规对外签订合同,避免法律纠纷,分公司销售行政科必须给分公司所有往来业务单位发出分公司合同签订申明函(附件),并要求往来单位盖章确认,合同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该确认函。
3、直接对外协商、签订合同的分公司人员为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之前,必须确认对方有权签署合同,如取得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合同经办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务必遵守自己的工作职权,不得越权越职对外签订合同;
¨ 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务必持谨慎态度,不得随意对外签订合同;
¨ 合同签订后,应积极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反馈或咨询相关人员。
4、合同承办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必须先按如下程序进行合同立项审批:
¨ 合同承办人填写合同审批表――有权审批人逐级审批(如权限在分公司一级,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即可;如需总部主管领导审批的,需报主管领导审批,传真件有效)―――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报合同管理员审查盖章―――合同管理员审查审批情况和合同条款无误后加盖分公司公章(注:各类合同的审批权限以各部门规定的审批权限为准)。
5、分公司合同管理员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不明之处应询问合同承办人或咨询营销财务部法律事务主管。
6、合同草案经审批后,合同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合同草案条款签订正式合同,不得擅自修改,否则视为未经审批擅自签订合同。如合同草案确实需要修改的,须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进行申报审批。
7、合同的条款应使用公司统一的标准格式,没有标准格式的可参照对方提供的合同格式或双方协商,但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 对方当事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 合同标的;
¨ 合同标的物的价格、酬金或费用;
¨ 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我司为付款方,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每日万分之四。
¨ 列有“本合同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之条款。
8、除在合同最后一页签章处加盖合同专用章外,和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包括附件等都还应加盖合同骑缝章。
9、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正本交分公司销售行政科合同管理员保存,合同副本或复印件由经办人员保存。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员是跟踪合同履行情况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检查履行情况和对方履约能力。如出现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分公司经理汇报。
2、合同管理员权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向经办人员进行了解,经办人员应予积极配合,发现问题的,应迅速向分公司经理汇报解决。
3、如合同履行中对方违约或产生其他法律纠纷,分公司应当在纠纷发生的初期及时通报财务管理部法律事务人员,以便于尽快争取法律救济手段解决争端。
4、 合同签订后,应当严格依合同履行,如需要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申报审批。
五、合同的编号、建档及统计
1、合同管理员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凡与合同有关的文书都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已履行完毕的合同按会计档案保管期妥善保管。
2、生效的合同编号形式为:A-XXXX(Y)Z号,其中:A为分公司所在省份的简称;XXXX为合同签订时的年份(合同审批和签订跨年度的,以盖章时的时间为准);Y为合同类型的简称,销售合同为“销”,广告合同为“广”,租赁合同为“租”,其他合同为“另”;Z为顺序号(如:粤-2000(销)1号表示一份广东分公司于2000年签订的销售合同,顺序号为1)。
3、合同管理员应按合同类型分别建档保存。各种销售合同、零售商或批发商代理协议、返利协议、退货协议等与产品销售有关的合同全部认定为销售合同;各种广告促销活动、媒体广告、产品推广等与广告活动有关的合同为广告合同;各种房屋租赁、仓储保管、其他财产租赁时签订的合同为租赁合同;运输、采购等其他合同另行分类保存。
4、顺序号按合同类型自行编排,即在同一类型合同中顺序号保持连贯。
5、合同管理员对已签订建档的合同编制合同档案一览表,注明合同类型、签订时间、经办人员、合同金额等事项,以便于查询。
6、除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有权查阅的人员以外,已建档的合同正本,一般情况下不得公开,其他人员确实需要查阅的,须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同意。
7、对于因合同保管中遗失或损毁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将严格追究合同管理员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并由财务管理部监督、检查各分公司的执行情况。
附件:
1、合同审批表
2、合同档案统计一览表
3、分公司合同签订声明函
分公司合同签订声明函
(单位):
为加强贵我双方工商合作,规范双方合同签订,我分公司现特向贵单位作出如下郑重声明:
1. 我分公司与贵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必须加盖我分公司公章方为有效,未加盖我分公司公章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我分公司都将不予以承认及执行。
2. 在此所指的合同包括各类协议、承诺、确认等类似合同性质文件。
特此声明,此致。
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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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函回执
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我单位已知晓贵分公司上述声明内容,贵分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承诺、确认必须加盖贵分公司公章方为有效。
此致。
单位(需加盖公章)
200 年 月 日
附: 分公司合同签订审批表
填写日期: 合同编号:
合同类型 | 销售合同( );广告合同( );租赁合同( );其他合同( ) | |||||
合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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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元 | 合同履行时间: 至 | ||||
合同格式 | 我公司合同范本( );对方提供合同范本( );双方协商( ) | |||||
经办人员 |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 |||||
合同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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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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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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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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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经理 审批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主管领导 审批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营销副总裁 审批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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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合同经办人填写;
(2)“合同说明”需简要填写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
(3)“合同对方”填写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法定全称;
(4)“企业性质”填写合同对方的企业性质,如国有、私营、股份公司等;
(5)“备注”填写该合同的特殊事项,如不使用我公司合同范本的原因,与公司有关规定不相符的情况说明等。
分公司合同登记一览表
序号 | 合同编号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 经办人 | 付款方式 | 已付金额 | 未付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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