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加强对各二级广告代理公司的规范管理,确保各项传播工作良性运作,使XX电器各项传播业务行之有效地展开,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电器以及相应的广告代理公司。
3管理职能:
3.1品牌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国二级广告代理公司统一管理规定,指导、监督、考核冰箱、空调传播科对二级代理的管理;
3.2冰箱、空调传播科负责指导分公司对当地二级广告代理公司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每月对二级代理的工作提出考核意见;对二级代理公司淘汰建议以及二代月度、季度、年度业绩考评。
4二级代理公司选择
4.1各分公司传播科在当地通过各种途径物色合适的候选广告代理公司;
4.2各省提交三家以上候选广告代理公司有关资料,并提出选择意向,由冰箱、空调传播科综合评价,报部领导审核,确定各省二级广告代理公司,并存档备案;
4.3选择标准
4.3.1二级代理公司注册资金与流动资金必须有30万元以上,硬件设备必须有两台以上,冰箱、空调专项小组各必须有五名以上有家电行业经验的专职服务人员;
4.3.2必须拥有在家电行业经验丰富的人员,其专业特长应适合XX的区域推广。其策划、创意、平面设计必须有专职的人员两名以上;
4.3.3媒介、公关、社会协调能力相当有优势;
4.3.4二级广告代理公司以往业绩中,有成功的作品案例;
4.3.5必须具备不低于同我公司合作项目所需的3个月周转资金的投入能力;
4.3.6 分公司选择代理公司必须从成本效率出发,针对不同广告公司的优势来确定我司的广告业务代理公司;
4.3.7各省分公司根据实际传播工作的需要,来确定代理公司的数量、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
5签约:
5.1广告代理公司一经确定,整合传播部必须与广告代理公司正式签订《XX电器二级广告代理合约书》;
5.2各省必须委托经整合传播部确定的广告代理公司代理其广告业务。
6 管理要求
见《XX电器二级广告代理合约书》相关条款。
7更换:
7.1各省在与广告代理公司合作过程中若认为其业绩不佳、不适合做本省广告代理或发现有更合适的广告公司要求更换的,须书面向整合传播部冰箱、空调传播科递交广告代理公司更换申请书,并附上新候选广告公司详细的背景资料;
7.2冰箱、空调传播科根据其提供资料考察核实,并将考察意见报部领导同意后,可更换二级广告代理公司,但须先与新的广告公司签订《二级广告代理总合约书》后,该省才能与其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分公司不得随意更换广告代理公司;
7.3在更换二级广告代理公司之前,分公司整合传播科必须做好二级广告代理的交接和结算工作。
8考核
8.1每月由各省传播科对其广告代理公司进行考核,并填写《二级广告代理公司考核表》 后传回整合传播部冰箱、空调传播科;
8.2冰箱、空调传播科综合各方面意见,对二级广告代理公司业绩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存档;
8.3品牌管理科可根据二级代理公司业绩表现给予奖励,并将其服务经验向全国各地的二级广告代理公司推广;
8.4整合传播部对分公司二级代理公司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具体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见《分公司广告促销季度考核表》;
8.5品牌管理科每季度对冰箱、空调传播科就二代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交改进意见;
8.6每季度考核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完成;
8.7每年度(年底或下半年)召开全国二代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二代工作,对业绩优良的二代提出表扬和奖励,且对业绩不好,表现较差的二代批评及调整淘汰;
附加说明:本规定由整合传播部品牌管理科起草并解释;
本制度由整合传播部总监和营销副总裁负责监督。
起草:品牌管理科 审核:杨红春 批准: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