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标准考核:部门绩效考核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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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2/18 12:00
七、“部门管理系统”针对各业务科室、护理单元进行日常管理、决策分析的需要设计,

3.1.1.          软件设计原理

专项工作考核是一般包括质量体系考核、安全体系考核、生产管理考核、设备管理考核等。一般由某一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考核标准、监控考核数据和流程。

优点在于各职能主管部门分别制定考核标准、监控考核数据和流程,将各类管理标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仅有利于调动各部门职能的积极性,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订各专项考核标准。各专项考核结果不仅可单独分析、运行,又可直接引用于部门绩效考核的绩效指标,有效解决绩效考核的数据来源问题。

专项工作考核一般采取关键事件考核法,即发现问题进行加分、扣分,软件自动累计责任部门考核积分及各分项积分。也可采取定量目标考核、关键事件考核结合方式,原则上均由各职责部门确定考核方案、软件流程,并组织实施。

3.1.2.          单位标准制定

可针对单位制定专项考核科目的考核指标、考核标准、统计科目、标准分值。

支持考核指标的层层分级,满足复杂考核标准体系的制定与维护。可导入预先定义的考核标准,可导入其他部门、岗位的考核标准,并进行修订、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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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分类标准制定

可针对部门类型制定专项考核科目的考核指标、考核标准、统计科目、标准分值。发布到各部门后作为各部门的考核标准。

可导入单位共性考核标准,作为分类考核标准。如果是导入指标,则可按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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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将分类考核标准批量发布到各部门,作为各部门的考核标准。支持批量发布、逐个发布与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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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部门标准制定

可在分类标准发布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考核标准进行修订,也可直接导入其他部门的考核标准,以及单位共性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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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主管部门考核

专项工作主管部门可对各责任部门、个人进行考核。如能明确到个人的可选定责任人,软件分别统计责任部门、个人的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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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办、系统管理员可对各职能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退档、修改等操作。如需保留原来的记录,可新增一条记录,输入与原来分数相反的数字,进行冲帐处理。

 

 

3.1.6.          考核动态查询

考核记录提交后,系统实时将相关记录显示在首页,供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考核对象本人进行查看。

一般情况下,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可查看本单位所有人员的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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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部门考核通报

系统自动生成各部门的专项考核通报,并按考核年度、月度、考核总分进行排名。包括部门分类排名、所有部门排名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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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相关数字,可反查详细的考核台帐,大幅提高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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