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审前调解实现共赢
提供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10/22 12:00

    9月23日,在广东省法院调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介绍了从更新理念入手创新模式,开展审前调解工作的经验。近些年来,宝安法院收案数量一直呈高位盘整态势,去年突破了5万件大关。面对案多人少压力,他们运用科学发展理念,深刻理解“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八字方针,做大做强司法调解文章,今年3月该院重新整合调解资源,在原有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快调优先”,实施审前调解新模式。目前,审前调解已成效渐显,成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司法为民的有力武器。

平均4.6个工作日调解一案

“为追讨货款,这些年没少打官司。这一次法院只用了3天时间,十几万元货款就要回来了!”没少打官司的老曾第一次体验到打官司的快捷。

老曾打官司的快捷得益于宝安法院今年3月开始实行的审前调解机制。今年3月9日,宝安法院出台了《宝安区人民法院审前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从3月10日开始,宝安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只要法律允许调解,全部要经过审前调解程序“过滤”一遍。审前调解部门法官在立案当天或次日,就必须主动联系当事人,组织纠纷双方进行调解。

在宝安打工的吴某夫妇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就体会到了审前调解的好处。今年1月,吴某在宝安区一医院生产时,因接生医生不慎,扯断了婴儿右手臂神经,造成婴儿右手功能全部丧失。为了尽快拿到赔偿款给孩子治病,夫妻俩采取了围堵医院、上访等极端方式。但闹了半年,不仅纠纷没有解决,还欠下不少债。不得已,夫妻俩于7月2日到宝安法院立案。次日,法院启动医疗联调工作机制,联合卫生局、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对案件进行审前调解。7月14日,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赔偿吴某90万元损失。7月15日,该医院按照协议将全部赔偿款打到吴某账户。

如此复杂的医患纠纷,如果按照正常诉讼程序,很难这么快案结事了,而审前调解仅花了12天时间就成功化解。“审前调解在极短的时间内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纠纷,极大地减轻了繁琐诉讼程序给当事人带来的诉讼负担。”该院审前调解室负责人林葵英法官告诉记者,“审前调解法官只调不审,在规定期限内未调成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审判法官审理,实现了真正的调审分离,杜绝了以判压调。”

    记者发现,审前调解带给纠纷双方的实惠不仅仅是纠纷解决的快捷高效,平均4.6个工作日调解一案,还有纠纷解决的专业化。该院审前调解法官不是由立案法官兼任,而是分别从3个民庭抽调过来,法官虽然换了部门,但还是处理熟悉的案件。

全面接管立案阶段的调解工作

2008年,宝安法院调撤各类民商事案件17590件,调撤率达到了56.98%,但立案阶段调解的案件仅有585件。其他案件绝大部分是在收案排期几个月之后的庭审阶段调解的。

    殷万江法官已经连续两年被评为“调解能手”,他告诉记者:“调解1件案件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是判决的好几倍,甚至十几倍,几十倍。如果调解不成,还得制作判决书。”

“调解效率不高。调撤率连续3年攀升主要建立在法官工作量大幅增加的基础上,不具有持续性。”院长胡鹰对此有非常清醒的认识,“必须在调解理念上有所突破、调解机制上有所创新,调解工作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宝安法院最终把突破口瞄准于立案阶段的调解工作。今年3月,该院在立案庭成立了审前调解室,选配法官、法官助理和专职人民陪审员各5人,在6个派出法庭成立审前调解小组,每个小组选配法官、法官助理和街道派驻人民调解员各1名,组成庞大的审前调解阵容,启动审前调解,全面接管立案阶段的调解工作。

“与审判阶段调解相比,审前调解程序简约,特别是书面文书少,调解效率肯定要高很多。”林葵英法官告诉记者。

    “他们建立了《审前调解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调解时间、方式、内容以及纠纷双方的主要分歧等信息。这让我们在审判阶段的调解针对性非常强,省了不少事。他们非常注重程序之间的衔接。”李凯是民一庭法官,他认为审前调解还帮审判调解减少了不少工作量。

与联动调解机制对接

2008年初,宝安区松岗街道永丰鞋业(宝安)有限公司133名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在纠纷处理过程中,这些员工多次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甚至聚集围堵107国道。这起纠纷终于在4个月之后得以化解。2008年,宝安区发生大大小小的群体性劳动争议140多起,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5月,在宝安区福永街道发生了一起规模更大的群体性劳动争议,该街道万志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361名员工与公司发生劳资纠纷,但这些员工却没有采取过激的维权方式。

    这个转变源于宝安法院审前调解机制与劳动争议联调机制实现了无缝对接。该院沙井法庭审前调解小组在纠纷发生之后的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这起群体性纠纷的协调处理,与司法所、劳动站一起积极劝导工人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形式表达诉求,并联系司法所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仲裁结案后,员工不满仲裁结果,于6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次日,沙井法庭就安排纠纷双方进行审前调解。一周之后,劳资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宝安法院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中,劳动争议、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和医患纠纷三类案件矛盾较为尖锐。为了破解这三类案件的调解难题,宝安法院将大调解工作思路引入审前调解模式,分别与劳动、司法、交管、卫生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互动的工作意见》、《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联动工作意见》、《关于医患纠纷联调工作的实施意见》3个文件。在这三类案件的处理上,实现了审前调解机制与联调机制的对接,使这三类案件的调解更加及时和有效。最近两个月,就有3起涉案劳务工达数百人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审前调解得以及时化解。

    院长胡鹰说,只要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当的处理,就不会给社会安定和谐造成严重影响。法院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方面应该更加主动,可以更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