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制度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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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29 12:00

人民法院报记者 沈 荣 杨文斌 宋建波

   

     本报曾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采用司法绩效综合评价软件和全面绩效管理系统进行科学管理(详见2009年8月18日一版《昆都仑绩效考评数字说了算》、2010年4月5日第五版《昆都仑审判管理插上数字化翅膀》)。

  这两套软件运行情况如何?效果如何?

  7月下旬,记者来到昆区法院,几位“当事人”向记者讲述了他们的亲身感受。

  “拿奖专业户”升职记

  ■人物:副院长王丽荣

  1995年,王丽荣考入昆区法院。之后,她就一直是院里的“拿奖专业户”,办案能手、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十佳法官、巾帼百佳……

  奖状拿得多是因为工作做得好,王丽荣平均每年要办600多件案子,在2000至2002年的3年里,她一共办理2100多件案子。

  但付出和得到并不成正比。直到2003年,她还是一名普通的审判员。

  2003 年,院长王晶岚上任后,提出实施绩效考核制度,以工作绩效作为提拔选用干部的“硬杠杠”,11月将所有中层干部拿下重新竞争上岗,按考核分数排名。当时还 在读研究生的王丽荣一放假便立刻回来工作,生怕年终考核落了后。功夫不负有心人,2004年10月,她通过竞争上岗当上了行政庭副庭长;2006年3月又 因工作成绩突出升为民三庭庭长;2008年,她当上了副院长。

  王丽荣在民三庭期间,民三庭被评为全院“模范庭室”,院里更发出了“向民三庭学习”的倡议。而她个人,在2007年被评为“全国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

  两年一个台阶,王丽荣很感谢院里的用人制度。庸者下、平者让、优者上,这让像她这样的人得到了更多的升迁机会。她说:“有点成绩就能上一个台阶,有了这种激励会再努力,又能再上一个台阶,就这样形成了良性循环。”

  倒下去还能站起来

  ■人物:民四庭副庭长刘燕

  有奖就有惩,民四庭副庭长刘燕对此深有体会。2005年,刘燕就已经是民四庭的审判长,她办案速度快,但是判的多错的也多。究其原因,刘燕说:“主要是态度不好,很少调,总认为判案就要分出个是非曲直,调解是街道老太太的做法。”

  不注重调解让刘燕吃到了苦头,2005年,她所承办案件的一个当事人上访闹得很厉害,造成了极坏影响。当年在全院的考评中,她就排在了后几位,作为惩罚,她又被撤掉了审判长,待岗去了信访办。

  当 时刘燕抵触情绪很大。但信访办的氛围很快让她改变了工作态度。有位80多岁的老太太经常来上访,刘燕耐心听她讲,老太太很感激,拿着大红枣、苹果来送给 她。这让刘燕很感动,她说:“老百姓来打官司,不能把他们当成犯人对待,有些时候他们也不一定要结果,就想把怨气释放出来,我们一定要耐心倾听,能解决多 少就解决多少。”

  在信访办,刘燕工作做得很好,这也让她得到了领导的好评:“越打越站起来。”

  半年后,她又被调回了民四庭。提起这段经历对自己的影响,刘燕说:“确实感到了调解的重要性,不能机械办案,要实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认识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上去了,刘燕审案的调解率从以前的40%提高到了70%以上。这几年,在绩效考核中,她总是排在全院前几名,去年升任了副庭长。

  “以后有事都要通过法律走”

  ■人物:当事人丰九甫

  丰九甫是一起债务纠纷案的当事人。2008年,他带着60多名四川籍农民工来包头务工,却被拖欠了将近25万元工资款。无奈之下,2009年9月22日,丰九甫走进了昆区法院。

  丰九甫说:“这是我第一次打官司,好多人跟我说打官司很麻烦的,没个一年下不来,我不懂法律,也没报多大希望,就想着先立个案,能不能解决再说。”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一来就很顺利地立了案,更没想到,一个礼拜不到,承办法官刘锋就给他打电话了。

  在 昆区法院的管理软件系统中,有一个院定审限。法定审限为3个月的简易程序案件,院定审限是60天。而6个月的普通程序,院定为4个月。审限的压缩带来了审 判效率的提高,也给法官带来更大压力。“原来是原告催法官,现在是法官催原告催律师,现在社会上都知道昆区法院审限严。”民四庭庭长刘锋说。在刘锋办公电 脑的管理系统上,记者也看到,每个案件都有审限一栏,清楚标明还差多少天。

  刘锋了解案情后,立即着手做调解工作。并最终于同年12月20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立即将拖欠工资付给了丰九甫。丰九甫又马上将钱给了工人,让他们顺利回家过年。

  “拖欠了一年多的工钱,通过法律3个月不到就给了,打官司不像别人说的那样。”这次打官司的经历给了丰九甫极大的信心,他激动地说:“以后有事都要通过法律走。”

  采访中,记者还看到一张特殊的借条,借条的后面用括号写着一行小字:“如到期不还,包括3月2日借款23000,尤某(当事人名)有权在昆区法院起诉。”

  原来,这是一起债务纠纷案,双方当事人都不在昆区,这个案子也就不归昆区法院管辖,但原告尤某却自作主张在借条后面加上这样一条,被告则提起了管辖异议,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批了移交。

  这样的事情在昆区法院并不鲜见,今年刘燕就碰上了好几起,有些人还在起诉时谎称自己是昆区的,以图蒙混过关。而在合同中约定由昆区法院优先管辖的就更多了,“这也许是我们案子多的原因之一,”刘燕笑着说,“不过这体现了当事人对我们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