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信息平台特点
提供者:4024028478
发布时间:2013/10/24 12:00

一是在设计理念上,坚持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

 

及当事监督原则,真正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正

 

念转化具体的行动和实践。

 

※  二是在业务层面,通过建立统一的法院数据中心,实现已有信息系统之间的互通互

 

联,并面向社会公众和案件当事人进行重新组织,不仅有效解决各系统想到独立、

 

利用价值低问题,而且大幅提升相关信息服务的人性化水平。

 

三是技术层面,综合应用了当代主流的通信、电子、安全及多媒体技术,包括触摸

 

屏技术、互联网技术、视频及图像处理技术、短信技术、电话语音及文本转语音技

 

术等,基本形成了多渠道、全覆盖,各种渠道及技术优势互补,公众及当事人可任

 

意选择。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