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法院实行规范化管理成效显著
提供者:4024028478
发布时间:2013/06/03 12:00

 近年来,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按照“探索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的管理模式, 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工作思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出台《中牟县人民法院工作规范》和《中牟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并在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功 夫,逐步形成了院长统领全局、值周院领导督查、考评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使该院总体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树立全面管理、全员参与理念,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

中牟县法院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具备如下特征:一是内容涵盖面宽,涉及面广。《中牟县人民法院工作规范》共六篇65项制度,包含领导决策、队伍、审判、司 法政务、督查、考评等内容,其中26项制度涉及审判管理,10项制度涉及队伍管理,16项制度涉及司法政务管理等。《中牟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把涉及 法院日常工作的257项内容逐一量化,明确共同职责和岗位职责,辅之以详细的考评标准。这些制度规定涵盖了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上至党组决策、案件审理, 下至锁门关灯、车辆停放,都纳入法院管理的规范体系。二是职责分工具体。院长、党组书记对全院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具体抓,责任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 指标量化到部门个人,实现了工作责任层级化、目标考核数量化,任务到庭,责任到人,全员参与,全面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该院 专门对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管理职能进行了具体明确的分工。立案庭每月提供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情况、上诉、二审情况等,政治处提供工作纪律执行和政治业务学 习考勤、奖励、宣传等情况,研究室提供收结案数、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分析等情况,监察室提供执行纪律及拒贿拒礼情况,信访科提供信访情况,审监庭每 月提供案件评查及违法审判认定等情况,法警队提供机关保卫、车辆停放等情况,办公室提供案件信息录入、信息、档案、督办、车辆事故、卫生检查等情况。上述 情况汇总到办公室,由办公室每月编发一期考评工作信息,政治处根据考评工作信息,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将全院各部门的工作量化成分值并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名 通报。全院各部门按照相应的职责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对法院的管理工作,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运行。三是考核标准明确。该院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首要考虑 的是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该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哪些应该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都规定的具体明确。同时,对每种行为的后果也做了明确规定, 哪些应当做,不做就扣除相应的考评分,哪些可以做,做了会增加相应的考评分,哪些不能做,做了会扣除相应的考评分均予以明确规定。行为标准明确,保证了干 警在各项工作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多措并举,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为确保规范化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中牟法院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绩效考核管理手段。

(一)实行周检查,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周检查,是指每周由一名班子成员值班,协调管理全院整体工作,对全院的机关管理、车辆停放、庭审规范、廉洁自 律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书面值周报告交办公室。具体运作程序:在值班期间,值周院领导、值周中层负责人以及承担考评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随 机抽查卷宗,全面检查流程管理信息录入情况、卫生情况、值班情况、工作纪律情况、庭审规范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车辆停放情况、机关安全情况等内容,检查过 程中发现问题的,除现场提出批评、督促整改外,相关职能部门将该情况予以记录,立即编发通报,提出批评。值周院领导依据检查情况写出详细的值周报告交办公 室,为月通报和季考核提供依据。

(二)坚持月通报,把督促整改抓在平时。月通报,是指每月负有考评职责的部门向办公室报送监评的工作事项,办公室根据值周领导的报告和职能部门的监评 报告,编发当月的考评工作通报。具体运作程序:每月月底,立案庭、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审监庭、信访科、法警队等负有考评职责的部门,依据绩 效考评规定承担的职责和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向办公室报送涵盖全部工作内容的监评报告,由办公室根据值周领导的报告和职能部门的监评报告,编发内容涵盖案件 办理情况(含当月收结案情况、存案情况、上诉情况、二审情况、超审限情况、催办情况、审限预警情况、卷宗归档情况等)、信访工作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含政 治业务学习、工作纪律、执行纪律、拒礼拒贿等)、司法政务管理情况(含院领导值周检查、车辆停放、机关保卫、机关卫生、网络管理等情况)、宣传调研完成情 况以及临时性事务完成情况等的工作通报,并针对当月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另外,将院领导的值周报告、收结案情况统计表、监评部门的各项检查表 等内容与每月考评工作通报汇总,装订成册,为季考核提供数据和材料。月通报制度的实施,使各部门能够了解当月工作在全院的排名位次,及时查找差距和不足, 把弥补差距、查漏补缺工作放在平时,以此调动各部门勇争先进的积极性。

(三)推行评查日常化,促进审判质量提高。一是实行值周院领导随机抽查案件卷宗制度。值周院领导在值周期间,必须到档案室随机抽取1至3份结案卷宗进 行检查,抽查情况记录到值周报告,详细注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月通报和季考评提供依据。二是案件评查采取个案抽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方式进行。个 案抽查,即:审监庭每月按当月结案的10%抽查案件,最少不低于3件,不足3件的全部评查,于次月月底前将上月需评查案件全面评查完毕,并提交评查报告。 重点评查,即:每月月底前各业务部门将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或督办的案件、被二审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案件、被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等8类重点案件送办公 室汇总,由办公室将汇总情况于次月5日前送审监庭评查,审监庭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条记录,严格按考核标准予以加减分,每月编发一期评查通报,纳 入月通报范围。三是实行裁判文书自查与评查相结合制度。裁判文书经案件承办人、审判长、主管副庭长依次自查后方能印发,同时,承办人到办公室加盖印章时留 存办公室一份,办公室分门别类予以登记造册,由研究室对裁判文书进行随机评查。评查结果按考核标准量化,并纳入月通报范围。四是实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 度。评查办对案件评查后发现存在问题,经法定程序或审委会认定为违法审判的,转问责办进行问责,并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法 律责任等措施。截至目前,已有一起案件经评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该院违审委已报审委会正在进行违法审判认定。若确认违法审判成立,将进入问责程序,追究承 办人的相关责任。

(四)创新四项举措,促进效率提高。一是用收结案之比代替结案率作为对案件效率的考核指标。为鼓励干警把工作完成在平时,避免紧一阵松一阵临时搞突击 的现象,该院用收结案之比作为对案件效率的考核指标,收结案之比就是当期收案与结案之间的比率,该院要求三个月收结案之比要达到100%,凡达到或超过 100%不扣分也不加分,达不到100%的给予扣分,从而保证收结案平衡,防止发生新的案件积压。二是结案数实行“三对照”。该院要求各业务部门每月在向 研究室报送司法统计数字时,除提供结案报表外,还要提供结案清单,详细注明原被告姓名、案由、案号、承办人等内容。卷宗归档时也要提供具体的结案明细表, 并要求做到“三对照”,即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数字、司法统计数字和卷宗归档数字三者统一;如三者不一致,以档案室归档卷宗数为准,并按照不一致的案件数 予以扣分,从根本上杜绝虚假数字的产生,确保结案数真实准确。三是实行催办、审限预警制度。每个案件超过审限的三分之二时,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发出黄色警 告的同时,立案庭向案件承办人发送催办通知,督促案件承办人尽快结案;对于即将超审限案件,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提前10天发出红色警告;对于已经超审限的案 件,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实行大要案、敏感案件预警制度。对于大案要案、群体性案件或具有信访苗头的案件,立案庭要在立案审批表上予以注明,案件交给承办人 时随案发出预警提示,提醒承办人慎重办理。同时,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上予以注明。

(五)以周检查和月通报为依托,实行季考核、年总评。在周检查和月通报的基础上,政治处根据每季度三个月的月通报情况,按审判业务部门和非审判业务部 门两类,依据绩效考核办法规定,把各部门的工作情况量化成分值,予以排名公布,供各部门了解季度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全院的排名位次。年总评,是指在年底 时,政治处根据当年四个季度的季考评情况,把四个季度的考评情况予以汇总,算出各部门全年工作情况得分予以排名公布,并依据年总评的排名情况予以评优评 先,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的考核机制,从根本上保证了整个规范化管理的有序衔接、环环相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良性循环 和高效运转。自去年以来,该院共填写值周报告72期,各类检查表格1000余份,编发绩效考评通报53期,月通报17期,季考核通报6期,全部考评材料均 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六)科学运用考评结果,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一是将考评结果与部门办公经费挂钩。综合部门每月拨付固定数额的办公经费,业务部门在拨付固定办公经费 的基础上,每结一个案件拨付50元的办案经费,每月结算一次,以此鼓励干警多结案、快结案,调动干警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把考评结果与省级文明单位 文明奖发放挂钩。从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奖中拿出100元作为绩效文明奖。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每被扣一分,扣除绩效文明奖5元,直至100元扣完为止。三是把 考评结果与干警的评先、晋升、任用等挂钩。根据考核结果排名情况,作出相应处理。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表彰,优先提拔任用,考核成绩较差的部门负责人予以调 整岗位或免职。去年以来,共对23名工作突出的干警进行了提拔重用。

三、规范管理,成效显著 

实行规范化管理以来,该院各项工作逐渐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形成了讲实干、重实效、比贡献、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和团结、和谐、风正、气顺的良好局面。

一是案件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自去年以来,该院案件的上诉率为3%,发回重审率为0.7%,上诉改判率为0.4%,与以往相比,上诉率、发回重审率、 上诉改判率等指标明显降低,案件质量明显提高;2008年,该院共结案3872件,比2007年上升11.1%,法官人均结案184件,比2007上升 11.5%,全院人员人均结案37件,比2007年上升12.1%。截至目前,今年该院结案率已达95%以上,收结案之比达106%,无一起超审限案件, 有效避免了积案产生。

二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自实行规范化管理以来,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全院干警一律挂牌着装上岗,言行举止规范文明,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对待当事人 的态度明显好转;由于各项工作数字量化、干好干坏一目了然,区别对待,干警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显著增强,很多法官白天开庭,晚上加班写判决,有的干警生 病了还坚守在工作岗位,干警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更加牢固,拒礼拒贿、好人好事不断涌现。

三是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增强了干警的服务意识,当事人、律师以及社会各界切实感受到法院在工作作 风、工作方法、工作面貌等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一致反映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上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加 强。去年年底,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受郑州中院委托,深入调查人民群众对全市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人民群众对中牟法院各项工作满意度位次排名均 非常靠前,其中依法及时立案满意度,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满意度等指标在全市法院排在第一位,审判公开满意度、司法礼仪满意 度在全市法院位列第三位。

四是工作业绩更加突出。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实施,推动该院不断创造出了优异的业绩。2007年度,该院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08年度,该院荣立 集体二等功,并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2月,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到该院视察时,对该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将该院工作概括 为“三个好,三个重视”:即精神状态好,机关面貌好,工作经验好;重视创新工作方式应对遇到的新问题,重视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审判管理,重视队伍建设确保 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同时,中牟县法院实行规范化管理所取得的成效受到上级法院及中牟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的充分肯定,相关部门对中牟法院的支 持配合力度在不断加大。
来源:中国法院网中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