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执法监督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2/10 12:00
2010年全区党内执法监督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线,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为抓手,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为服务天心率先发展、实现天心新跨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执法监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立足工作创新,努力服务发展大局
    1、顺应群众期待抓创新。积极参与推动“政法创新,问计于民”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天心政法工作的看法、意见和建议,顺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联系工作实际,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单位的法律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围绕“两帮两促”抓创新。继续深入开展“两帮两促”活动,以服务企业发展和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为重点,深入推进天心区政法系统“科学发展、法律服务”企业联系点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3、着眼提高实效抓创新。要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力总结成功的经验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在执法管理上创新思路,在执法监督上创新方法,在执法指导上创新机制,提高处置和协调复杂案件的能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公正执法
    1、建立健全评查机制。建立专门的评查员队伍加强对重点案件的评查工作。做好重点案件评查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评查工作质量。探索建立对一般执法办案活动的评价机制。对重点案件组织专聘评查员不定期进行评查,对日常执法办案活动开展服务对象即时评价活动。要加强对评查评价结果的运用,严格奖惩,以评查工作的威慑力促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建立案例指导制度。针对滥用自由裁量权、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要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着力解决证据运用随意性较大和同案不同办,同案不同判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标准和程序,全面推进减刑、假释听证制度。
    3、加强信息办案平台建设。对全区政法系统信息化办案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依托现有网络信息系统工作平台,逐步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切实做到讯问、拘押、庭审、监管场所全程录音录像。
    4、积极推进执法公正。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加大公开力度,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执法依据、程序、结果都要公之于众,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要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信息、影响执法结果的实质性环节及群众最关心的焦点问题。着力推行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文书实现内网发布,并逐步加大执法文书对外公开的比重。
    5、狠抓执法状况考评。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指导性。要坚持把执法质量、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执法制度建设和执法责任追究作为考评的重点。执法状况考评要更加注重执法效果。切实加大考评公开力度,考评形式、考评过程和考评结果都要公开,要通过增强透明度,提高执法状况考评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考评工作要实行集中考评与日常考评相结合,以日常考评为主的考评方式。通过不定期抽查、案件审核、个案监督、专项检查和向相关单位、部门征求执法状况考评扣分意见等形式,加大对区政法各部门的日常考评工作。
    6、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要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问题整改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看待,以追责促整改,以追责的威慑作用切实减少执法错案。要进一步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明确、细化、量化责任追究,根据过错的性质和大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执法环节、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上。严格责任查究,明确查究的主体,制定操作性强的责任查究的具体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责任倒查制度。
    7、完善督察机制。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内部执法监督部门的作用,不断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和手段。要指导、督促健全检察机关对政法各单位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法律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效能和作用。要建立健全警务、检务、牢务、所务督察机制,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督察工作,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案件的督察。
    三、狠抓积案治理,多措并举化解矛盾
    1、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从政策机制上把调解优先的原则贯彻于执法办案过程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大力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的衔接机制,依靠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权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自愿协商和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实体没有明显错误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调解方式促进息诉罢访。
    2、积极开展积案清理工作。在全区政法机关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治理行动,今年实现消化60%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目标。对积案的化解工作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和包案工作台账,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重大、疑难案件,负责研究化解方案、落实办案单位、协调督办、组织结案回访,努力实现息诉罢访。
    3、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长效机制。大力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机制建设,以实现根本治理和长效保障。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进行涉法涉诉信访风险评估,统筹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防止因办案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进一步健全领导接访机制,逐步实现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领导接访的时间、地点安排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反映情况。要变上访为下访,特别是基层政法单位要将下访作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加深与群众感情、了解群众疾苦的重要方式。严格群众来信和初访办理制度。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和初访,切实加大对群众来信和初访反映问题的解决力度。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台账管理,进一步规范群众来信和初访办理制度。
    4、完善涉法涉诉信访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适应新时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特点,调整考核内容、权重和程序,特别是在适应中央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要求和中办发[2009]22号文件的具体规定,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以考核引导中办发[2009]22号文件精神的贯彻实施,使考核进一步促进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1、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不断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接访处理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工作调度会制度和案件的交办、督办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规范、有效的内部机制和工作制度。
    2、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自觉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岗位练兵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机制,将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培训与培养纳入政法系统干部培训和培养的总体规划,全面提高执法监督工作人员的执法和执法监督能力,以执法监督水平的提高促进整个政法系统执法司法水平上新的台阶。
    3、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区政法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要确保每个单位至少有两人以上专抓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专职人员。将涉法涉诉信访队伍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网络。增强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队伍力量,建立起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监督得好的“内行”监督队伍。
    4、加大先进典型推介力度。坚持典型引路,及时发现、深入挖掘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人和事,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学习力度,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