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六项工作机制[龙湖]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2/10 12:00
2009年以来,我院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化矛盾、促息诉、保稳定”这一主题,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为我区的稳定和发展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2009年共解答法律咨询488人次,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91人(件)次,比上年同期上升21.2%;院领导干部大接访和探访共36批42人次,接待群众38人次,解决问题19件;排查信访积案3宗,化解信访积案3宗;及时处置集体上访2宗,快速审结及执结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2宗;发放执行救助金21万元。
 
      一、实行信访登记管理制
 
      由立案庭对来信、来访的各种信息进行登记、审查、分流、处理、统计等,并录入《广东法院信访管理系统》中,对各个环节实行管理和监控,使信访工作按照一定的程序高效运作;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并重,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把诉讼立案与信访及其他业务的场所区分开来,将信访咨询、接待当事人、收转资料以及缴费、复印、物品存放等功能设置到信访大厅,大力推动信访工作地开展。
 
      二、落实首接责任制
 
      落实首接责任制,立案庭法官作为信访责任人,负责日常接访,实行谁首次接访由谁负责处理的做法。对群众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对请求的事项不属法院主管的,耐心地向当事人作法律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告知他们依法向有关部门请求解决,使其投诉有门;对个别无理缠访的群众,则坚持以诚相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解除来访者的抵触情绪,尽量让他们放弃无理的缠访。
 
      三、实行重大情况及时汇报制
 
      对信访情况实行专题通报,接受人大、党委监督。每月按时向区政法委、区信访局和市中院报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重点案件和领导干部接访等的情况。对一些特殊案件,特别是对群众集体上访的案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迅速向上级报告,采取“先稳后解”的工作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来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指导他们通过正当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妥善处理好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苗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09年来,及时处置集体上访2宗,快速审结及执结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2宗。
 
      四、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
 
      一方面,全面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的活动,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清理解决信访积案,处置重复上访等信访突出问题,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信访积案,彻底摸清情况,逐案登记建档,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落实牵头承办和协办部门及人员,落实工作要求和办结时限;对排查出来的信访案件,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分类化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的原则,采取法律、经济和教育等手段,积极化解矛盾,妥善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立了“人大监督、党委领导、法院理诉、政府解难、多元化解”的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和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上访人无理取闹、缠访缠诉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公开听证和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化解矛盾,达到息访息诉的效果;对法律程序走完、法律手段穷尽、但上访人诉求过高又生活确有困难的案件,采取政府救助等方式保障信访人的基本生活,通过民政救济、纳入低保等办法,力争息诉罢访;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很贫困又确属生活、医疗急需的,从执行救助金中先行支付给申请人,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主动与区信访局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信息,协调配合,对各类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
 
      五、推行判前说理、判后答疑制度
 
      我院通过推行判前说理,判后答疑的服务,使当事人心服口服,降低非法律因素对案件的干扰。由主审法官在裁判文书送达前,针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将法院认定的事实和依据、适用的法律及裁判结果,向当事人释明,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胜得清清楚楚,让打败官司的当事人输得明明白白。在充分做好判前说理的同时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制度,当事人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如对裁判有疑问,可以向主审法官提出,由主审法官或审判长对裁判文书进行解释,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说明裁判的理由和依据,提高执法效率,从源头上预防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产生。
 
      六、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

      我院坚持将领导干部基层大接访和进门探访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抓紧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确保矛盾有效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方面按照“公示、接访、包案、落实”的要求,采取定期接访、设点接访、进门探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接访,除了每月15日“院长接待日”和每月25日“执行局局长接访日”固定为定期接访的时间外,每天安排一名部门领导接访,每周一位院领导接访,并在我院信访大厅和电子显示屏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另一方面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对信访案件,由接访的院领导和部门领导包案负责,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与信访人面对面座谈倾听意见,亲自听取承办人的情况汇报,亲自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抓好督办,亲自做好信访人的教育疏导工作,找准问题的症结,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促使他们息诉罢访。同时,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上访群众,确保了接访活动能够及时发现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如罗某申请执行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近6年,我院虽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因被执行人经济困难而无法和解。经执行局局长、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多次接访和约访,并落实包案领导和包案责任人,最终以执行救助金的方式解决申请人暂时的困难,并在被执行人工资中逐月抵扣,实现案结息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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