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划分立案权限,实现立案效果多重优化。“大立案”将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的立案权限收归于立案庭,明确由立案庭负责全辖区包括各派出法庭辖区所有管辖案件的立案权限,应由各派出法庭管辖的案件,当事人既可以院机关立案大厅立案,如不便也可以前往派出法庭立案,再由派出法庭到立案庭领取案号;各类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立案、编号,并在各庭室之间开展审限跟踪等管理,严把入口关,杜绝法官一人或审判庭自立、自审、自执,包办案件;在诉讼费用的收取上统一标准、统一建账、统一管理,为当事人的诉讼在立案环节上提供平等的保护。
二是增强立案窗口力量,实现现代化科学管理。加大了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在现有四名工作敬业,能吃苦耐劳,有多年立案工作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再公开招录一名热爱立案窗口服务工作的大学生充实到立案庭,通过扩充立案庭人员配备,调整人员结构,增强了立案窗口力量,细化了职能分工;新配备了5台电脑、两台扫描仪和一台复印机,用于案件录入工作;在局域网电脑安装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查询系统》等多套软件,功能覆盖了立案管理、诉讼费管理、案件查询等各个方面,立案、审核、诉讼费收取等整个流程全部进入计算机网络,形成了“案件网上受理、审批网上流转”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三是增强窗口服务功能,树立利民便民良好形象。针对立案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赫山法院从规范着装、文明接待、严格纪律及便民提示等多方面进行完善,对立案窗口人员进行了统一的业务培训,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同时将审务公开栏、管辖范围及立案所需材料等内容的公告张贴在法院立案庭、各人民法庭,并依托赫山法院网这一互联网平台予以公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及时立案,提高首次立案成功率,努力减少当事人因信息了解不全面而多次往返立案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