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工作实施细则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8 12:00
为了更好地开展华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2009年的各项工作,在认真总结研究2008年工作经验不足的基础上,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和工作职责变化。进一步探索完善新一年的工作制度,力求建立一种合理化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立案庭在法院工作中的窗口作用和审判工作的后勤保障作用。结合立案庭现有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调动工作积极性,以确保立案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立案庭设置以下7个岗位:庭长、副庭长、立案审查、案件排期、材料流转、信访、综合室。各岗位确定具体人员,以本工作制度为责任书签名履行岗位责任,全庭室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完成立案庭工作任务,具体岗位责任制度如下:

  1、庭长职责:(1)安排全庭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布置年初工作任务,进行年终工作总结,向分管副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协调处理全庭及外庭、室、科、队、局的日常工作。(2)组织业务学习(每周一下午定为业务学习时间)。

  2、副庭长职责:庭长离岗期间代为履行庭长职责。

  3、信访(一人):(1)设立专门信访室,负责登记人访、信访情况并依法做出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2)审查并处理申诉案件,做到登记详细,申诉卷宗装订整齐规范,完成信访报表,年终统计各类信访数据。(3)财产登记管理。

  4、立案审查(二人):(1)依法进行立案审查,决定各类案件的审理程序,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填写卷宗、立案通知书,领取并管理、使用、核对收费票据。(2)送达原告立案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全部送达材料流转岗位登记。(3)负责立案庭打印工作、会议记录,负责立案登记,要求登记当事人地址明确、规范,案由、标的登记准确、按月跟踪督促各案件承办人报送已审结裁判文书,并按月、按时准确无误做好月报、半年报、年报。

  5、案件排期(一人):(1)合理安排审理时间、地点。按排期顺序确定审判员、书记员及适用程序。 (2)填写通知、传票等送达材料,送达原告方传票及出庭通知(特殊情况除外)。全部送达材料转材料流转岗位登记。(3)负责案件公告栏。

  6、材料流转(一人):(1)接收并登记立案庭及其他各庭室、相关单位符合要求的全部材料。制作简明适用的“立案庭材料流转登记本”,将接收登记的材料按内容移送经办人。(2)审查移送上诉案件,送达本院合议人员通知书。(3)填写卷宗移送材料并移送卷宗,必须在开庭时间五日以前移送(特殊情况除外)。(4)该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材料进出均有登记、有签名,否则后果自负。

  7、庭前调解组(六人):负责办理支付令案件,庭前证据交换、调查取证、巡回办案、材料送达(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宣判送达生效裁判文书及外地法院委托送达宣判文书及相关材料)等。

  二、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依据2007年4月1日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及管理使用规定,制定以下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包括可向申请人预收的案件公告费、调查取证工作中复印证据材料的复印费(结账时一律以收据为准)。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均由申请人按当地生活水平给予支付。

  (四)华坪县境内办案经院领导批准确定外出人员,办案人员按国家出差补助标准计算补助。其他开支(鉴定费、公告费、复印费等)以实际支出为准,多退少补。

  (五)罚没款的收缴:根据承办人的《缴纳罚款通知书》开票按规定办理。

  (六)案件流程按下列方式进行:

  立案审查—排期—材料流转—执行局或承办人—材料流转—承办人或执行局—材料流转—承办人。

  华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二00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