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法院:机制改革破解“执行难”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贵港讯 “执行难”问题不仅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而且也是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结合目前所面临的执行困境对执行理念和执行管理模式进行深度剖析,大胆推行机制改革,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该院近年来通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使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改善,但由于内外因素、执行社会经济环境不断变化及全社会法律意识程度有待提高等原因,加上执行一线的人员不足,大量历年积案存在,执行难问题仍然普遍存在,该院通过对“执行不能”的民事执行案件进行典型、综合、量化分析,找出导致该院执行难的各种因素,探索推出了大范围的执行工作改革措施:
  建立与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该院一改以往孤军奋战的局面,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执行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相关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和快速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使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无处藏身、无法逃避。继续充实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土、房产、税务、金融等部门相关成员,定期召开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执行难问题。
  设立内部“立审执”一体化联席机制。该院将立案与审判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的相关环节内容纳入,把好诉讼与执行立案关,确保落实财产保全措施到位。在审判中充分考虑、重视未来执行的实效,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调解书的判项应当明确、具体、合法和具有可执行性。还应将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作为法庭调查的重点之一,裁判的给付方式以可能执行为前提,同时把握好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
  建立流程管理、执行公开、裁执分离等改革机制。该院通过实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促使债务人自觉履行义务和申请人债权的实现;实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尤其是异地扣押和查封被执行单位以及查封社会影响大,或者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设施时,必须报分管院长批准,实现实体与程序的统一;实行执行工作考核机制,将执行结案率、终本率、标的到位率同执行法官的考评、奖惩紧密挂钩,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在执行工作中的潜能。另外,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岗位培训,提高法院执行人员的办案水平和工作能力。
  建立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机制。该院通过实行公开执行期限、公开执行措施、公开执行理由等执行过程中的十项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案件执行透明度和科学性,也杜绝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
  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31件,结案636件,执结标的金额5791万元。同时,发动多方力量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共执行和解案件478件。有效地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信心,确保执行工作公开、公正、及时、高效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