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一年来,全州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探索符合法院审判和执行等各项工作的新思路,全面推动法院司法体制改革。   

审判松开制度进一步拓展。我州两级法院改革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推行诉讼公示、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切实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辩权,扩大听证程序范围,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州法院和龙井市法院、延吉市法院等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建设“庭审直播”系统,在审判法庭安装了摄像、录像和转播设备,除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将所有庭审实况同步向外直播,接受当事人和全院干警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庭审活动。   

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自创新路。为了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州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大胆创新,将原有的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细化为全体委员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各委员会的审议事项、会议制度。会议程序和委员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改革,从而改善了原来的审判委员会体制,提高了审判委员会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

代表、委员联络和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完善。去年,我州两级法院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积极开展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参加旁听庭审、听证等活动,全州法院共邀请全国、省、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3次。州法院为了强化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编印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欢迎。全州各基层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综合指导,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了审判的民主化和公开化。   

理顺了司法鉴定委托工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司法鉴定期限,针对司法鉴定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州法院严格规范司法鉴定委托工作,从便民利民出发,将原由中院统一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规定,修改为中院本级的案件由中院对外委托,基层法院对外委托的案件由基层法院直接委托。这项改革既方便了群众、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去年上半年,随着州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局域网的建成和投人使用,实现了网上办案,改变了传统办案模式,法院管理模式,为提高办案、办公效率,减少和杜绝办案中的人为因素,提供了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