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着重抓住四个环节打造审判管理新亮点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溧水法院积极应对再审制度改革所带来的工作职能变化,调整工作思路,着重抓住四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案件质效的提升。
    一是改变单纯职能管理实行全员管理。大力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和独任审判员的自律管理,认真开展“一读三评”活动,逐步开展庭审观摩、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调解能手以及业务技能考核等一系列活动,激活审判管理的微观领域,激励审判管理的基础主体,激发审判管理的源头动力,确保审判管理要求真正落实到法官办案之中。
    二是完善质效指标体系实行全面管理。根据基层法院特点,合理设置质量指标,消除审判管理的盲点。建立案件息诉情况与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岗位目标考核对接制度,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目标,增强法官做好息诉工作的责任感;加强对上诉案件、发改案件、申诉和申请再审、举报投诉案件以及社会关注案件的质量监督评查工作,及时通报分析案件质量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针对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管理。针对去年我院部分质效指标完成不够理想的情况,加强对相关相对落后质效指标的监控,进行重点分析和通报。按照“对标找差”的原则,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促进主要质效指标齐头并进,争取2008年审判质效有明显的提升。
    四是完善岗位目标考核实行科学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2008年岗位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并着重抓好落实。在管理考核上抓动态管理,采取定时普查、随机抽查、适时暗查等方式,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各部门工作动态。同时将考评考核结果与部门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立功受奖挂钩,实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在法院工作中的“总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