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强法院司法改革实施情况概述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2010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2010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该《实施意见》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和山东省法院2010年工作要点的规定安排而进行部署的。

山东法院部署2010年司法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及《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的有关规定,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自上而下、重点突破、注重成效的改革思路,以健全程序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审判管理等为改革重点,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健全管理机制,切实破解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司法难题,扎实推进山东省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为全省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动力。

山东省法院今年将落实或推进的改革项目主要有: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严格死刑案件审理程序;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制;规范非监禁刑适用;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探索建立商事审判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完善海事行政案件管辖;建立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优化执行职权配置;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健全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完善审判评估机制;健全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审判工作指导机制;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网络民意沟通机制;完善政法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完善警务保障工作机制;健全法院经费分配管理机制;推动法院数字化建设等27项改革。

山东省法院在部署上述改革项目时,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与任务,提出了贯彻实施的要求,落实了牵头单位(组织者)与参与单位等责任单位,并规定了贯彻实施的时间期限。如严格死刑案件审理程序提出了以下目标要求:一是会同公安、检察等机关联合下发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固定规格与审查判断标准;二是完善死刑案件的定案把关机制,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三是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死刑案件的复核工作,探索死刑案件的远程提讯,加强科技因素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运用。同时还规定了省法院刑四庭负责组织(牵头),省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信息中心等单位参与。该项目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为了确保上述司法改革项目的顺利实施,山东高院在部署上述司法改革项目时,提出了以下加强全省法院司法改革组织领导的工作措施:一是强化对司法改革工作的领导。省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改革任务的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及时协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省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室,具体负责各项改革任务的组织、调度和落实。各中院都要求建立健全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研究室,有条件的中院可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司法改革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要求牵头与参与的部门与单位指派专人参加改革的实施工作,积极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顺利完成;三是建立司法改革联系点制度。省法院结合全省法院的实际,确定部分中、基层法院为司法改革联系点,率先落实和推进《实施意见》确定的部分改革任务,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机制;四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山东法院为做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协调工作,提出主动将重大改革计划和重要措施向党委和人大汇报,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同时还要求与当地政府、检察机关通报情况,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