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人民法院人事改革“双向择岗”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2月17日早上,春日里的第一场蒙蒙细雨如期而至,此刻,珠晖区人民法院的大会议室里一场大胆的人事改革正在悄然进行。法院将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重新确定全院五十八名干警的工作部门和岗位。杨硕立院长在动员大会上说道:“这次改革是我院学习科学发展观的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我院深化用人机制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一步。希望通过这次的改革,搅活珠晖法院的这潭水,下活珠晖法院的这盘棋,用司法和谐促社会和谐。”
  填志愿选岗位。此次法院的人事改革一改过去仅仅局限于中层干部的做法,将范围扩大到全体干警,通过工作需要,择岗自荐,平等竞争,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形式,重新确定全院干警的工作岗位。担任中层干部的各部门负责人由院党组讨论决定,各部门的负责人确定后,再按照本部门的定编人数向院党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某干警到本部门工作。每个干警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岗位需要,用填志愿的方式,选择较适合自己的部门去工作,对于双方志愿中不能达成一致的人员或无部门接受的人员,由院党组进行协调,经协调后仍无部门接受的人员,实行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学习培训后依然没有新部门愿意接受的,继续待岗,待岗一年以上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将报请区委批准予以辞退。这“石破天惊”的一笔,让当惯了“太平官”的干部们有了忧患意识,让吃惯了“皇粮”的干警们有了危机意识。很多干警都说:“面对这样的体制改革很有压力,可是压力就是动力,在压力中有了想干事,干好事的责任意识。” 能着上,平者让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根据干部年轻化的规定,年满50周岁的干警就不再担任中层正、副职,许多年富力强、经验丰富,有知识、有文化,深受当事人赞誉的年轻法官被破格提拔,使得我院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由改革之前的49岁,降低到现在的40岁。岗位交流率达60%,此举进一步提高了年轻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也增添了队伍的活力与凝聚力。
    今年只有三十四岁,但却为法院的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常常“顾大家,舍小家”的民一庭副庭长邓勇,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深受干警和当事人的好评,在此次改革中被提拔为行政庭庭长。同时,那些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干警也成了法院的“香馍馍”,各个庭室的负责人纷纷上阵,唇枪舍战,希望将业务精英拉到自己的庭室。“阳福明,你到我们执行局来吧!”“阳福明,你到我们民一庭来吧!”这就是发生在珠晖区人民法院真实而动人一幕。
     年轻干部的脱颖而出,也打破了按部就班、论资排辈的传统用人理念,增强了队伍的活力。业务精英的“赤手可热”,进一步激发了大家积极进取,爱岗敬业的决心。能者上,平者让。一位同时被几个庭室伸出橄榄枝的干警说道:“看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踏实干事的,决不会吃亏。” 调整快、决心大,在区委、区人大的大力支持下,珠晖区人民法院从2月1日就开始了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珠晖区人民法院关于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实施方案》。2月16日,党组讨论确定中层干部人选,并向人大进行汇报。2月17日召开全院干警的“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动员大会,当天就结束志愿填报工作,2月20日所有干警到新岗位报到。之所以,这么大规模的人事调整安排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进行完毕,就是为了确保不因人事的变动影响正常的工作开展,确保不出现在择岗期间的人心浮动现象。同时,对于各个庭室负责人选择自己的庭室成员,院党组的态度非常坚定,绝对不予干涉,只有在双向选择发生冲突和空缺时,院党组才出面协调,但不会下硬性指标,不搞“一言谈”,经过党组协调依然落选的干警,将待岗处理。院长也反复强调,待岗并不是一件坏事情,在我们几年前的一次竞争上岗中,有一位干警就曾因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没有庭室愿意接收,而在家待岗一个月,在这一个月中他没有因此消沉下去,而是从自己身上找不足,找差距,上岗后,工作态度转变明显,业务能力提高较快,哪里艰苦要求到哪里锻炼。这些变化,院党组都看在眼中,记在心里,此次改革中他被提拔为部门负责人。 “这次改革是我们法院历史上人事变动最大,岗位交流最多,破格提拔中青年干部力度最大的一次,足见院党组用人革新的决心。
    希望以此为契机,打造一支团结奋进,战斗力强的法官队伍。”杨硕立院长最后说,“这也就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张文雄书记反复强调的‘责任’二字,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一次人事机制的改革,加大干警的责任感,用责任书写自己的人生,用责任提高法院的公信力,用责任将司法为民落实到点滴小事,力争将珠晖法院打造为全省优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