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人事制度改革呈现出“设置职位最多、涉及面最广、参与度最高、公认度最好”的特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积累了进一步深化法院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方法。
在选拔过程中,每一位竞职者都要经过陈述、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答辩等程序,让每一位竞职者充分展示自己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以及在今后如何开展工作、尽职履责、施展才华。通过这些环节,不仅让竞职者有了展示自我的机会和平台,加深了院领导及全院干警对他们的了解,同时也让他们从中感受到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增强了责任心和紧迫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贺林表示:“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避免了凭个人感情和个人印象选人用人的问题,而且使一批德才兼备、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走到了前台。”
只有在选拔过程中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选出的干部才能得到全体干警的拥护。在本次选拔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全程公开、全程监督,坚持做到“十三个公开”,即制定《实施方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批复《实施方案》后网上公布、公开动员、公开报名、公布报名人员名单、公开陈述和竞职演讲、公开民主推荐测评、当场公布民主推荐结果、公布笔试成绩、公布面试答辩成绩、公布总成绩、公布考察对象、对拟提任干部进行任前公示等,纪检监察部门对每道程序、每个步骤都实施了不间断的监督,尤其是加强了对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审核和民主推荐、笔试、面试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成绩统计完成后,必须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复核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公示,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始终,有效避免了各种不正之风,增强了中层干部选任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公信力。
此外,在本次竞争上岗过程中,报名者只填报“审判业务部门”或“综合部门”,而不确定具体岗位,为干部轮岗交流保留了空间。通过轮岗交流和遴选干部,不仅使每个部门干部结构更加优化,而且更有利于调动两级法院干部队伍的积极性,激发了队伍的活力。张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