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法院建立健全岗位目标管理的几点思考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司法为民,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在岗位目标管理方面,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本院实际,实行健全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岗位目标管理考评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年的摸索实践,我院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但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执行不理想,处罚力度有待加强。从本院的各项工作来看,还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这也是目标管理考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结果。对于违反规定的干警的处罚力度相对比较弱;二是少数部门对考评工作不够重视,除关注考评结果外,平时极少以考评制度指导、开展工作,由此也影响到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全院干警的素质和责任心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但还有一部分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思想作风散漫,得过且过,无所用心,工作缺乏主动性,影响了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进程;四是部门为考评而考评,干警参与积极性不高;五是政治部、纪检监察、办公室、法警队等后勤部门,考评指标、考评分值和结果难以实现与不同部门的恰当对接。有的部门由于考核指标难以细化,考核分数较难确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二、基本做法

    1、建章立制,做到有章可循。每年年初,在结合上一年度的考评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制定本年度的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内容比较全面,考评内容为审判及执行工作、审监、立案、法警、综合服务工作、维稳信访工作、安全保密工作、配合协调、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和队伍建设七大项。考评对象分为审判业务部门和后勤服务部门两大块,审判业务部门具体为刑事审判部门(刑一庭、刑二庭)、民事审判部门(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九个基层法庭;后勤服务部门具体为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法警大队、调研室、司法技术室。

    考评制度比较全面,量化和细化了管理工作目标,制定了各类人员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充分发挥了考核的激励作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干警业绩档案,作为干警评比表彰、晋升提拔的主要依据,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了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考评制度,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被考评对象的动态。

  2、贯彻执行,将制度落到实处。我院坚持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抓好日常监督管理。我院实行电子监控与指模签到相结合的考勤制度,每月对全院机关庭室的考勤进行通报并与奖金挂钩;对于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坚持季度考评,每季度对于各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督促审判工作的进展,减少超审限和上访案件的发生。为提高审判人员的办案质量,减少上访和改判案件的发生,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审判执行监督卡制度》,实行责任规定明确,追究层层到位;还内设了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并安排专人工作,对各业务庭每月完成案件的质量进行评查,评查不仅对卷宗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进行指正,同时也对案件的审限及审判执行监督卡执行情况进行评查。

    3、科学设计考评项目,做到事事规范。具体考评指标是:刑事审判部门主要考评指标为期限内结案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含自诉案件)民事部分的调解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服判息诉率(包括上诉案件改判率、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检察院抗诉案件改判率、检察院抗诉案件发回重率、再审案件改判率、再审案件发回重审率)、案件移送评查数、案件流程管理、法律文书质量、卷宗质量等;民事审判部门的主要考核指标期限内结案率、案件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服判息诉率(包括上诉案件改判率、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检察院抗诉案件改判率、检察院抗诉案件发回重率、再审案件改判率、再审案件发回重审率)、案件移送评查数、案件流程管理、法律文书质量、卷宗质量等;行政审判工作主要考评指标为期限内结案率、案件庭外协调和解率、服判息诉率(包括上诉案件改判率、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检察院抗诉案件改判率、检察院抗诉案件发回重率、再审案件改判率、再审案件发回重审率、涉诉上访率)、案件移送评查数、案件流程管理、法律文书质量。基层法庭的考评指标则在民事审判部门考评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巡回审判率、非诉执行标的到位率指标。执行局的考评指标为执行和解率、自动履行率、涉法上访率、当年新收执行案件执结率、旧存案件执结率、当年新收案件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旧存案件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财产调查率。对立案、审判监督部门以及政治部、纪检组、办公室、法警大队等后勤部门的考评主要是根据其工作职能并结合上级法院对相关工作的要求进行考评,其中后勤部门重点考评办事态度、办事质量、办事期限、办事效率和调研、宣传信息及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

    三、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做好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关键。我院成立了院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院长盛明阳任组长,党组副书记薛冰雁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院监察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目标管理考评的日常工作。院党组每季度召开院务会,对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对执行制度过程中发现的瑕疵和不适时的规定由党组副书记牵头,政治部主任和纪检组长负责抓落实,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修改,及时进行完善,并严格贯彻执行,使制度和实际工作相结合。

  2、强化责任,是做好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力保障。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责任,我院先后出台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审判执行监督卡制度》、《廉政与勤政保证金制度》和《车辆管理办法》等制度。考评采取“百分制”,满85分为“达标”, 85分以下为“不达标”。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选本院内部先进集体的依据。年终由院目标管理考评小组择优评选优秀基层法庭三个、机关业务庭二个、综合部门二个,发给奖牌和物资奖励。坚持“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院目标管理考评排名后三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

  3、部门参与,齐抓共管是做好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充分发挥各部门、各业务庭的优势,加大对干警的督促力度,有利地促进了我院的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进展。制度重在落实,我院党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由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部门、各业务庭负责人进行沟通、汇报,及时了解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并督促各部门、各业务庭负责人齐抓共管,认真做好目标管理考评工作。

  4、奖罚分明,是做好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需要。我院通过落实制度,制定了评优评先标准。对工作成绩突出,达到院评优标准的干警,分别评出优秀法官、优秀司法警察、优秀行政人员、优秀书记员并发给荣誉证书和物资奖励。对目标管理考评被扣分项目,除扣除部门分以外,还对直接责任人扣除同等分并同时扣除廉政与勤政保证金。这既坚持了公平、公正,也做到了奖罚分明,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三年的实践,我院对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了法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是提升了整体管理和决策水平。通过工作目标量化考评办法,基本实现了法院的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由原来人对人的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对人的管理;二是对部门产生了积极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绝大多数部门的工作积极性逐年提高,争先创优意识、质量、效率意识明显增强;三是绝大多数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四是全院上下风清气正,各项工作呈现和谐并进、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