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法院: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体系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近日,《源汇区法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正式出台,与该院开展的“法院文书质量年”、“警容风纪管理年”活动及其他配套机制一起,共同构建了该院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整个体系。

    一、实施方案与部门目标细则、干警管理规定三管齐下。改变了以往部门与干警由不同部门分开考评的混乱书面,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同时细化量化了考评名目,合理调整了考评内容,一是取消了结案数、诉讼费收取金额等指标;二是新增了司法便民、改革创新等要求;三是完善了一票否决的事项;四是首次提出了与业务目标相容的共性目标概念,并对两者赋予相应比例。

    二、“法院文书质量年”与“警容风纪管理年”两轮驱动。该两项活动作为源汇区法院的一票否决事项,既是对干警个人的责任,又作了对各部门及分管领导的约束,凡该院在文书质量、廉洁自律方面发生问题层层追查,出现差错级级负责,年终出错率超出合理范围,即取消该干警、部门评先资格。

    三、党风廉正、信访稳定、目标管理均责任到人。在节后的全院干警大会上,该院举行了院长与党组、党组与中层、中层与干警现场签定责任书的签字仪式,在整个法院实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落实。

    四、配套措施相辅相成。一是设立院长奖励基金,对院长认为年度内优秀的干警进行单独奖励;二是实行先行离岗制度,对违反该院规定的13条情形的干警作出先行离岗的处理;三是建立干警保障机制,对受举报和接受审查的干警实行救济。奖优罚劣,惩戒结合,人性管理,从制度上激励干警责任意识的增强,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障每个干警佥权益的实现。(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