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值班制度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考勤、值班制度

考勤制度
 
一、全院干警的出勤、考勤由政治科负责,实行签到,会议学习、点名、抽查的办法,督促干警按时上下班。
二、人民法庭人员的出勤由法庭庭长每月于20日前上报政治科,由政治科抽查。
   三、出勤与岗位津贴、补助挂钩,政治科每月将干警个人出勤情况汇总后报办公室,作为扣罚依据。
   四、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三次以上全扣,旷工一次津贴、补助全扣,请假五天,扣一半,六天以上全扣。
   五、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要有请假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1至3天由主管院长决定;3天以上院长决定,10天以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决定,其余婚丧假等按法律、政策规定办理。
六、政治科对全院干警出勤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每月进行考核并通报。
 
值班制度
   一、值班由办公室总负责,机关值班由法警队负责,法庭值班由庭长负责决定。
   二、机关值班实行党组成员、法警队长责任制,由法警队、门卫人员具体执行,节假日值班另行议定。
   三、领导值班轮流值周,实行24小时值班。白天由法警队安排,夜班依次轮流。双休日白班由门卫负责值班,夜班法警负责值班。
   四、值班领导职责:
   1、组织学习、监督考勤、抽查出勤;
   2、处理值班人员反映的问题,协调或处置突发性事件,信访事件;
   3、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写好值班日志;
   4、督促检查重点部门、部位安全保卫工作;
   5、其它。
   五、值班人员职责。
   1、按时交接班,办理领导安排的有关事项;
   2、引导来诉、来访群众,引导有关人员;
   3、做好安全检查,制止当事人的过激行为;
   4、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做好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5、做好值班记录;
   6、其它。
   六、奖惩。
   1、值班享受补助。对工作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
   2、不按时交接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者扣罚10-100元,脱岗一次扣罚100元。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处罚按安全管理责任书处罚,构成违纪的予以纪律处理。
   4、交接班时段:
   白班8:30—20:00
   夜班20:00—次日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