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法院机关政务“统定包保”规范化管理办法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机关政务“统定包保”规范化管理办法

为规范机关政务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保障审判职能作用发挥,根据《常德市政法机关政务“统定包保”规范化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在全院继续全面推行统一归口、定量到项、包干实施、确保规范的“统、定、包、保”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1、管理规范。坚持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管事,做到有工作目标,有工作标准,有责任主体,有运行办法,有奖惩规定。

2、运转高效。管理运行有序,协调配合有力,警令政令畅通,执行落实到位,行政成本下降,工作效能提升。

3、服务优质。服务主动、热情、公正、细致、周全、满意。

4、保障有力。确保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充分履行维稳保安创造良好环境。

二、操作主体及其职权职责

(一)操作主体

1、院长锺欣吾对全院机关政务管理负总责,副院长钱绪志为机关政务管理运行操作的第一责任人。

2、院成立机关政务管理领导小组,副院长钱绪志任组长,工会主席王业教、政工室负责人曾贤炯、办公室主任杨孟安、装备室主任庞延文、立案庭负责人周勇为成员(单位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杨孟安任主任,田凌为专干。各庭室局队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务管理第一责任人,内勤为本单位政务管理联络员。

3、新洲法庭政务管理工作按本办法执行。

(二)职权职责

1、党组、院长办公会职权职责:集体统筹安排本院政务管理工作,组建管理机构,安排专项经费,研究解决政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落实。

2、领导小组组长职权职责:牵头开展全院机关政务管理的组织部署、督查考核、定期讲评、兑现奖惩等工作,并负责将政务管理绩效与科室干警的星级评选挂钩。

3、领导小组成员职权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实施机关政务管理,重点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管理事项进行协调调度、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为:政工室负责考勤等相关制度的对接、工作落实和考评;办公室负责办文办会信息处理、机要保密、值班备勤、办公自动化制度的对接、工作落实和考评;装备室负责文体卫生、财务管理、装备管理、安全保卫制度的对接、工作落实和考评;立案庭负责政务公开制度对接、工作落实和考评;政工、装备、立案共同负责文明创建制度的对接、工作落实和考评。

4、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权职责:负责政务管理日常工作,指导成员单位抓好制度规范的对接细化,组织机关政务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的考核考评,提出奖惩建议,并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意见抓好奖惩兑现。

5、各庭室局队负责人职权职责:按院里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实施本单位政务管理工作,督促建立相关台帐,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发展。

三、政务管理制度

1、工作考勤制度

(1)各庭室局队应建立统一考勤薄,对工作日干警出勤情况逐日签到考勤,并采取不定期查岗办法,对干警出勤情况进行督查。严禁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脱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每日工作情况,干警应如实记入考评日志。

(2)干警请假按层级管理原则履行审批手续。班子成员离院外出一天以上的,报院长批准。庭室局队负责人离院外出一天以上的,须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干警请假1天以内的,由庭室局队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的报分管院领导批准;3天以上5天以内的报院长批准;5天以上的报政工室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凡是请假的,均需书面请假条到政工室备案。

(3)干警因参加学习或考试需请假的,应报政工室按权限审批。

(4)干警因公外出需到政工室备案。

(5)不经批准、擅自离岗或不履行备案手续的作旷工处理。

2、办文办会办事制度

(6)行政文书归口办公室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和本院《行政文书审批打印规定》,对行政类文书的格式、内容、密级、份数进行统一把关,统一交文印室打印,确保及时、准确、精简、高效办文。

(7)建立健全党务、行政和其它会议制度。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干警大会由政工室负责会务保障和记录等工作。院长办公室、院务会、审判委员会由办公室负责会务保障和记录等工作。会务保障部门一般应在会前2-3天将会议主题和要求通知与会人员,做到规范、精简、高效办会。除特殊情况外,尽量控制临时性会议。

(8)严格办事程序、责任和纪律。对于上级机关、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做到事事有结果、有回音。落实中如需多个部门协助配合的,相关单位应主动配合完成。不得讲条件、讲价钱。

3、政务公开制度

(9)实行立案公开、收费公开、审判公开、裁判公开和执行活动公开,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对外公开办公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10)加大审务公开力度,将诉讼须知、收费标准、案件办理程序及院长接待日程安排等内容在电子显示屏上不间断提示,方便群众咨询和诉讼。

(11)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评议庭审活动;定期召开法官形象监督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对社会公告案件庭审信息,让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案件审理;办好《法院信息》和《工作汇报专刊》,及时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法院工作情况;采取电话回访和当面回访的形式,争取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向诉讼当事人免费发放案件廉政监督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4、信息处理制度

(12)全院信息工作归口办公室管理,凡对外发布信息须经办公室统一审核。

(13)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各庭室局队应明确一名信息宣传联络员。确保重大信息、重大事件、重要问题信息随发随报,一般信息及时报送。

(14)实行信息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年初由办公室下达信息采写报送任务,每月进行考评通报,纳入岗位目标管理。

(15)建立信息采用奖励机制,按采用级别、标准给予物质奖励,提高信息报送积极性,推动全院工作。

(16)加快院局域网和外网的建设,以此作为宣传、推介、展示法院工作的平台。

5、文体卫生制度

(17)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等组织作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做到节日有活动、有比赛。

(18)着力办好法院体育文化节,提升法院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创新和丰富法院文化品牌的内涵。

(19)加强院图书阅览室的建设,每年有计划的订阅各种期刊,逐年提高人均藏书量。抓好“法官夜校”、“311”读书活动和“市民学习日”活动,推创学活动的开展。

(20)加大对室内外公共健身娱乐设施器材的投入,明确专人维护和管理。

(21)加强院落和办公楼卫生管理,自觉按照院里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范围,抓好室内外卫生,同时加强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导,保证院落干净整洁。

6、财务管理制度

(22)实行经费预算管理,制定详细的年度开支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财务,大额开支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23)实行经费统一管理,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规定,2000元以上经费开支须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每月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严禁设立小金库。

(24)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诉讼费执行费、罚没款一律进入非税收入专户,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坐收坐支、挪用、私分罚没款和各种预算外收入。

(25)规范罚没财物、赃款赃物和扣押款物的管理。建立管理台帐,规范处理程序。

(26)规范来客接待。实行分级负责,对口接待,核定标准,归口管理的原则,院领导和各庭室局队接待费用在岗位责任制中明确,禁止超标。

7、装备管理制度

(27)按照《武器使用条例》,加强枪支弹药管理,落实枪支弹药集中统一保管和公务用枪借用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枪弹、警械、警具等。

(28)加强警用车辆管理,院属公用车辆由装备室负责管理,庭室局队的车辆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院行使统一调配权。警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四条禁令”的有关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执行集中定点停放制度。

(29)加强公用物资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使用单位建立管理台帐,明确管理责任人,非正常原因损坏公物的,照价赔偿。

8、机要保密制度

(30)严格遵守《保密法》、《档案法》的规定,健全保密组织,按规定配齐保密设施。每年组织两次保密教育,增强干警保密意识。

(31)实行涉密计算机专机专用,内部局域网和互联网完全分离的办法管理,加强监管,严密防范失泄。

(32)落实密级文件、电报专人管理、专本登记、定点阅传、专柜保管、统一集中销毁的规定,严禁在互联网上报下传各类涉密文件、资料和报表。

(33)建立用印登记本,实行院印专人专管,使用印章必须按院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4)加强对涉密存储的磁介质的管理,使用前须经院网管员统一检查、编号登记,严禁乱丢乱弃或转卖。

(35)切实加强档案管理,院档案室每半年对行政文书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收缴,案卷档案及时归档,共同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9、安全保卫制度

(36)按照综治委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院“一中心五网络”机制,加强综治阵地建设,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确保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现“平安单位”创建目标。

(37)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从严控制外来人员、车辆出入院落,并做好登记。

(38)加强日查夜巡,防止失盗、失火等案件发生。

(39)加强对出租门面和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教育,建立台帐,及时掌握情况。

(40)加强财务室、档案室、网络机房、车库、出租门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三铁一器要求,加强巡查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无事故。

10、文明创建制度

(41)制定文明创建年度规划,分解创建工作责任,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42)狠抓内务规范化建设,规范机关标识标牌,做到办公设施摆放有序,车辆按位停放,建筑物外观整洁美观。

(43)加强机关院内绿化、美化、花化,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

(44)强化争先创优意识,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标兵、青年文明号、文明窗口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树立法院公正文明形象。

(45)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介力度,增强全院干警集体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11、值班备勤制度

(46)实行干警轮流值班制和院领导带班制,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47)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和特护期间的值班备勤,保证足够警力,确保工作需要。

(48)建立值班登记本,值班备勤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证通讯畅通。

(49)加强应急小分队成员教育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12、办公自动化制度

(51)建立和完善局域网,逐步实行网络化办公,提高办公效率。

(52)逐步取消非密级纸质公文,实行非密级公文局域网发布、传递。

(53)加强计算机网络运用的操作培训,50岁以下干警达到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操作运用的基本技能。在职在岗人员要适应网络办公要求。

(54)院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管理和维护,保证网络正常、有序、稳定、高效运行。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

四、运行方式

1、制度到人。根据《常德市政法机关政务“统定包保”规范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自搞好体系、责任、办法、制度和标准对接。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的办法,熟知制度,落实到人。

2、责任定位。各庭室局队根据职责分工,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人。

3、精细执行。各庭室局队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政务管理工作组织部署、督促检查、典型推介、问题整改、动态管理,确保政务管理规范化、经常化、长期化。

4、奖惩兑现。按照月考评、季小结、年总评的程序,由领导小组成员按职责分工和考评标准办法,对各庭室局政务管理情况考评打分,办公室进行汇总。

五、考评奖惩

(一)考评主体

1、对本院机关政务管理工作的考评,由院政务管理领导小组牵头成员单位落实,迎接市委政法委机关政务管理领导小组的考核。

2、对各庭室局队的政务管理工作的考评,由院机关机关政务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考评标准、责任主体

1、对本院的考评标准和办法另行印发至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各自抓好落实相关工作,建立相关台帐,共同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对各庭室局队的考评标准和办法

2.1操作主体建设(6分,办公室考评)

(1)未明确本单位政务管理联络员的扣2分;

(2)未建立相关台帐,工作记录不全的扣2分;

(3)政务保障不到位的扣2分。

2.2工作规范运行(6分,办公室考评)

(1)未按要求组织制度学习的扣2分,抽考内容不熟悉的每人扣1分;

(2)未按要求将政务工作责任分解到人扣2分;

(3)未按要求落实相关制度的,每次扣2分。

2.3管理制度执行(88分)

2.3.1工作考勤(10分,政工室考评)

(1)未逐日考勤的,每次扣考勤人5元,扣所在单位1分;

(2)上下班、集体活动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迟到、早退者20元,扣所在单位2分;

(3)未经请假旷工一天扣100元;

(4)请事假全年超过5天的每超一天扣50元;

(5)未按时销假,每次扣5元;

(6)外出办案、出差、开会两天以上(含两天)未报政工室备案,每次扣庭室局队负责人5元,扣所在单位1分。

2.3.2办文办公办事(8分,办公室考评)

(1)不按规定程序办文(包括行政文书和法律文书),每次扣2分;

(2)工作时限擅自离岗办私事的,每次扣违规者10元,扣所在单位2分;

(3)不按规定时限完成数据统计和材料撰写工作任务,影响全院工作的,每次扣3分;

(4)不按规定时限完成交办、转办、督办事项的,每次扣5分。

2.3.3政务公开(7分,立案庭考评)

(1)未按要求填报开庭公告信息,每次扣2分;

(2)违反来访接待规定,每次扣值班人和接待人10元,扣值班和接待人所在单位2分;

(3)不按规定移送上诉案卷材料的,每推迟一天扣案件承办人1分。

2.3.4信息处理(7分,办公室考评)

(1)不按要求完成月信息宣传报送任务的,每缺一篇扣负责人和专干1分;

(2)重大信息报告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3)完不成临时指令性调研任务的,扣责任人2分;

(4)完不成年度调研计划任务的,扣3分。

2.3.5文体卫生(7分,政工、工会、装备考评)

(1)不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教育,“311”学习任务不落实,笔记、体会、论文每少一篇扣2分;

(2)不参加院里组织的文体活动的,每次扣1分;

(3)不按要求打扫责任区卫生的,每次按所在单位人数扣5元,扣所在单位2分;

(4)内务管理不规范的,每次扣所在单位按人数每人扣5元,扣所在单位2分。

2.3.6财务管理(7分,装备室考评)

(1)未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帐目的,财务公开制度不落实的扣1分;

(2)未建立扣押款物、赃款赃物登记台帐的,每次扣2分;

(3)人员调整时,经手款物交接不清的,每起扣5分;

(4)个人收费不开票,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索拿卡要,庭室局队私设小钱柜的,全额收缴或退还当事人,扣直接责任人或庭室局队负责人500元。

2.3.7装备管理(7分,装备室考评)

(1)不按规定使用枪弹和警械(具)的,每次扣5分;

(2)庭局所属车辆,不服从统一调度的,每次扣1分;不按指定车位停放的,每次扣1分。

(3)驾驶员违反规定酒后驾车,每次扣责任人5分。

(4)未建立公用物资、装备台帐的,每次扣1分;违规采购、处置公用物资的,每次扣1分;

(5)因违规使用,造成公用物资、装备损毁的,每次扣2分。

2.3.8机要保密(7分,办公室考评)

(1)泄露审判秘密的,每次扣5分;

(2)不及时归还借阅案卷、文件资料的,发生丢失、遗失的,每次扣5分;

(3)单位印章未实行专人专管的,未建立用印登记本的,扣2分;

(4)不按规定清理上交文件资料,擅自销毁或处理的每次扣2分。

2.3.9安全保卫(7分,装备室考评)

(1)违反门卫管理规定,每次扣1分;

(2)不落实安全措施,下班不锁门窗,每次扣2分;

(3)下班时未关闭电器电源的每次扣5分,引发不安全因素,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2.3.10文明创建(7分,政工室、装备室、立案庭考评)

(1)与干警、邻里吵架、打架的,每次扣5分;

(2)楼上住房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每次扣2分;

(3)接待当事人冷、硬、横、蛮的每次扣2分。

2.3.11值班后勤(7分,办公室考评)

(1)不履行节假日值班义务和应急维稳义务,缺一次扣2分;

(2)值班期间擅自脱岗的,每次扣2分;

(3)不履行值班交接登记手续的,每次扣1分。

2.3.12办公自动化(7分,办公室考评)

(1)未落实专机专用的,每次扣2分;

(2)上班时间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炒股票的,发现一次扣违规者10元,扣所在单位2分。

奖分与扣分:

①凡受到中央、省委、常德和津市综治部门表彰的先进典型(仅限于与政务管理相关的项目),在年终总评中先进单位分别加4、3、2、1分,先进个人分别加3、2、1、0.5分。累计奖分不超过5分。

②各项考评指标不扣负分,扣完该项设定分值为止。

③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当月评为政务管理不合格单位。

A、不按规定程序办文(指行政和法律文书),造成不良影响的;

B、发生失泄密事故的;

C、违反规定坐收坐支、私分挪用、隐瞒收入和罚没款的;

D、未经审批,擅自处理扣押款物、赃款赃物的;

E、违规使用枪弹和警械(具),造成不良影响的;

F、违规驾驶车辆,发生责任事故的;

G、违反规定下载、传播邪教等违法、涉稳、色情信息的。

(三)评定办法

根据每月考核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定。月考核和年终总评结论为先进、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等次评定。月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结合每月督查和平时掌握情况,经机关政务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年终总评为优秀等欠。

2、合格等次评定。月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或1次为基本合格等次3次为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结合每月督查和平时掌握情况,经机关政务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年终总评为合格等次。

3、基本合格等次评定。月考核均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含基本合格),或1次为不合格等次3次为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结合每月督查和平时掌握情况,经机关政务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年终总评为基本合格等次。

4、不合格等次评定。月考核有2次以上(含2次)为不合格等次,或1次为不合格等次1次以上为基本合格等次(含1次基本合格等次),结合每月督查和平时掌握情况,经机关政务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年终总评为不合格等次。

5、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情形。如年度在政务管理具体制度涵括范围内的工作出现重大违法违纪犯罪事(案)件,被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行政或纪律责任的单位,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奖惩兑现

政务管理考评结果与联带包创精细化管理、执法监管工作考核评价等有关规定挂勾,作为该单位星级等次评定、评先评优和操作主体个人星级等次评定、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年终总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单位,不得评为年度机关政务管理优胜单位,该单位不得评为五星级政法单位。

年终总评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实际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为机关政务管理优胜单位;年终总评为优秀或合格等次,年度考核实际得分在70分至90分的单位为机关政务管理合格单位;年终总评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年度考核实际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为机关政务管理不合格单位。年终总评为不合格等次,对该单位机关政务第一责任人和联络员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