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法院强力推进法官绩效考评工作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2010年,内蒙古莫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关于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大考评力度,注重考评结果运用,较好地调动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加强考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法院对法官绩效考评的要求,结合该院法官队伍建设的特点,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岳海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法官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群英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法官绩效考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各项考评工作的实施,为确保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明确考评人员范围。为了解决法官参评率低的问题,该院明确要求所有在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从事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的法官,全部纳入考评范围,突出了审判执行序列这一主体,调动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法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突出考评指标重点。该院在制定考评指标时,力求做到三个突出:突出涉法涉诉、突出办案质量、突出动态管理,使法官绩效考评的目标设置的导向性更加明确,真正凸显法官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实现科学评价,增强了指标设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公正性和激励性。
  规范考评档案建设。该院对所有参加考评的法官均建立了独立的法官绩效考评档案,明确记载了法官的结案数、调撤数,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案件数,涉诉信访情况,奖惩情况及考评等级、排名等情况,做到了法官绩效考评档案完整、统一、规范。
  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在考评结果运用上,该院始终十分注重导向性和激励性,将考评结果计入干警执法档案,并有效运用于干警评先评优、升降去留、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准确运用考评结果,使考评法官都带着压力、带着动力、带着活力投身于工作,真正使法官绩效考评工作成为带动全院各项工作的“助力器”和“推动器。(徐庆礼)